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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拉起一只奴隶队伍


    眼睛微微善良,那是欣赏的光芒。“你想做什么?”

    沉吟了几息,轩辕慕夏抬头:“我们招募一队人,以卧龙岗雇佣兵的形式赶赴前线,横跨缓冲地带,如何?只要能到达长城边角,我就有办法回中土了!”这是一场赌博,可比起起留在这随时会卷入乱斗而出事,轩辕慕夏更加倾向去长城。毕竟长城之宽广,若非选择去薄弱点,那遇上异族的机会其实很小的。相比之下,这个看似疯狂的决定活命的可能性比留在这里要大的多。须知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这是历朝历代都会不会写进史书,但所有人都知道的东西。尤其这里还是根本不讲仁义道德的边荒大陆。

    安利黛儿明白了轩辕慕夏的打算,这是准备鱼目混珠啊。不过卧龙岗本来就成分复杂,如果是说自成一军,然后奉命支援前线,一般情况下倒还可行。只不过,难点就在于领头之人一定要能说得出个一二三。

    等到这个担忧一问出来,轩辕慕夏笑了,自己在狼人族军团里可不是白待的啊。而且,狼人族军团的地位较高,若是说他需要征集一队特殊雇佣兵执行绝密任务,也说的过去啊。记忆中,曾经狼人族军团的副团长开罗就说过:如果有一只高水准的特殊斥候,可以无视各种地形和人族的陷阱能及时返回消息,那狼人族军团就能发挥出更大的优势啊,毕竟习惯奔袭野战的狼人斥候,在很多情况下受限十分严重。

    就这样,美好的一个夜晚竟然就在安利黛儿和轩辕慕夏的热切讨论中度过了。

    等到安利黛儿支持不住的睡着了后,轩辕慕夏才轻飘飘的吐了一口气。

    接连的几日,除了让福赛尔出门不断的打听消息以及购买一些必要的材料外,轩辕慕夏和安利黛儿几乎是足不出户。因为他们在想办法挣钱。当今乱世,要说来钱最快的,莫过于粮食、丹药、装备武器了。

    只不过,在龙港大酒店并没有单独的炼丹室,而且炼药动静也太大,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最终轩辕慕夏是选择了配置药剂。说起来,药剂才是真正平民大众能用得起的东西,也是需求量最大的药物。更重要的是,大量的甩卖药剂并不会引起注意。

    这一配置,就用了几乎好几天的时间,虽说药剂是药童阶段就该掌握的技能,是药师的基本功,不过轩辕慕夏这个假药师也没有打算配置简单的药剂,他想要配置的是愈合伤药,一种见效快副作用也不算太大的外伤快速愈合药剂。这种药剂是军队里最常见的药物,一公碗就价值十个小银元,需求量大价值不菲。而此刻,轩辕慕夏配制出的愈合药剂那是以桶计算,还是洗澡用的那种桶啊。

    当买家找到后,在其震惊的目光中,这五大桶价值六七百金币的愈合药剂被抢购了。当然,为了避免麻烦,在这个买家差人带着药剂走后,轩辕慕夏等人也快速的退房离开了。

    果然,不出意外的有人尾随上来了。只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轩辕慕夏也算是个经历过风风雨雨的人。在一刻钟后,莫名其妙的,他们跟丢了。

    而在一个奴隶市场,轩辕慕夏正带着安利黛儿和福赛尔闲逛了。

    “大人,为什么我们来这里了?”福赛尔是充满了好奇,如今的生活才是自己向往的啊。

    “性价比高啊。我们现在可是穷人呀。”手握近千金币,可轩辕慕夏依然没有安全感。

    按照之前与安利黛儿的讨论,他们既然要拉起一只雇佣队伍,那除了要以假乱真外还得保证忠诚度,如此一来:到奴隶市场选择一票有特殊才能又会大陆通用语的战士就很有必要了。

    善于打洞和潜伏,有着媲美附灵实力的隐鼠族小孩,价值10个金币;

    嗅觉灵敏,行动迅捷的犬猎人,媲美贯通期血士,价值80金币;

    皮糙肉厚、武艺不弱,关键是做饭很好吃的熊猫武士,媲美贯通期血士,价值100金币。为何他会比同水平的犬猎人贵二十金币,奴隶主的说法是,熊猫武士可是稀缺品种,而且这只很会卖萌啊!

    带着一头黑线,轩辕慕夏再花了两百金币购买了一名蝠翼人;三百金币买了二十名力族傻大个便离开了奴隶市场。哎,谁叫这是战时啊,要是放在平时,最多花三分之一的价格就能买到这些人,战乱苦哟。望着手中缩水严重的金币,想想后面要经历的战事,咬咬牙,轩辕慕夏还是给所有奴隶战士配备了基础的装备,这一买卖,妥妥的两百金币又没了啊。

    看着这些已经装备好的垃圾货色,轩辕慕夏只觉得嘴角抽搐。这种成色,也就是边荒大陆啊,换在中土,值得起五十金币我磕头认错!

    紧紧的攥着最后的一点金币,轩辕慕夏给大家都买了干粮、专业包具以及一些野营物品。最后就只剩十个金币了,万万没想到,堂堂东胜皇子也有这么一天啊。不过好在拉起了一只队伍,而且看起来还有模有样的。

    于是,在野外秘密操练洗脑了几天后,轩辕慕夏正式带着这一票奴隶战士,在狼头旗帜的带领下离开卧龙岗,沿着东边进发,目标,西部第三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