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异界之唐门毒圣1 > 第 31 部分

第 31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夜风冷冷地一晒,说道:“是与不是,你自己心里面清楚,我不想让我夜家的后人拜祭的是别人尸骨!”

    夜鹰听到这话,心里面一寒,眼瞳收缩,此时此刻,他顿知道,夜风已经知道真相了,想到这样的后果,他背脊都不由发寒。说道:“我不清楚你说什么。”说完,转身厉叫道:“谁敢再挖,格杀无论!”说着一招手。

    夜鹰身后的几十个侍卫都冲了出来,拔出刀剑,凶神恶煞地向着挖墓仆人。

    见寒光闪烁的刀剑,这些老实的仆人都不由打了一个冷颤,手脚哆嗦,停了下来,不由望着夜风。

    夜风冷哼一声,冷冷地说道:“杀了他们!”

    夜风话一落下,一道金影从他身后飞掠而出。出剑掠空,剑气如虹,一剑破空。

    “噗”鲜血洒碧空,一剑致命。好快的剑,好凌厉的一剑。

    出手的。正是黄金甲人。

    见黄金甲人一出手就杀人,其他的侍卫都围了上去,刀剑交加。

    然而,黄金甲人对这些刺来的刀剑浑然无视,只见他是宝剑昂首长嘶,然后剑芒像暴雨一样喷洒而下,剑光耀人。

    侍卫地刀剑都击在了黄金甲人的黄金甲上,然而,黄金甲却丝毫不损,当这些侍卫一怔之时。喷洒而下的剑芒已经在他们的眉心上留下了一道地剑迹,软软倒下了。

    一剑,就杀了几十侍卫,让所有的人都为之一怔,特别是那些仆人,更是寒怕地打哆嗦。

    夜风很是满意,一个会剑法的僵尸。一个会能暴发剑芒的僵尸,这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僵尸。有时,夜风怀疑,黄金甲里面,是不是一个活人,而不是一具僵尸。

    无疑。黄金甲人一剑示威。夜鹰为之一惊,他的贴身侍卫顿时刀剑出鞘。紧紧地保护着夜鹰。而黄金甲人对他们理都不理,回到夜风的身后。

    “继续吧,好戏结束了。”夜风对仆人吩咐地说道。

    仆人虽然害怕,但还是听从夜风的话,继续地挖着。

    夜鹰狠狠地盯着夜风,恨恨地说道:“你会受到世人的唾骂的,竟然挖自己父亲的坟墓,这是不忠不孝地行为,这是对先人的渎亵!”

    夜风冷笑,说道:“不知道谁才是不忠不孝,你我各自心知肚明,在我面前,少跟我来这套。”

    “少爷,挖出来了。”此时大总管几个人恭敬地捧着骨灰瓮。

    夜风看了一眼,叹声说道:“也是个可怜人,找个地方,随便把这骨灰埋了。”

    大总管他们不由一怔,望着夜风。

    “你疯了,这是父亲的骨灰!你想怎么样?竟然连父亲死后都不让他安宁。”夜鹰此时是死撑,厉声叫道。

    夜风冷笑,缓缓地打开扛着的长匣。

    看到里面的东西之时,夜鹰眼瞳双缩,身子颤抖了一下,背脊发寒。

    因为长匣里面装着的,竟然是夜玄的兵器风豹枪。

    大总管他们看到风豹枪时也为之一呆,他们跟了夜玄几十年了,夜玄地兵器他们当然能认得出来。

    夜风冷冷地说道:“我不会让夜家的后代拜祭别人地尸骨!总管,把老爷的枪放进墓里,埋了。”

    其他的仆人或者还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大总管已经隐隐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总管忙是恭敬地接过风豹枪,托着向墓地里走去。

    “父亲的尸体,我会迎回夜家的祖冢中去埋葬!”夜风冷冷地说道,这话像是说给别人,又像是说给夜鹰听。

    这一次夜风回来之时太匆忙了,又因不从驻马关经过,并没有把他父亲夜玄地尸体押送回来,他打算时机适应之后,就把他父亲地尸体迎接回来。

    夜鹰背脊发寒,此时他感到害怕,夜风竟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更要命地是,夜风竟然找到了他认为沉于雪鲤江中的夜玄尸体!

    如果夜风把这事揭发出去,那后果就不堪设想!想到这里,夜鹰感到害怕。

    “我不会现在就杀了你的,我会先让你害怕惊惶,日夜不宁,像一只惊弓之鸟,然后才杀了你,这是你一手造的孽。”夜风低声对夜鹰说道。

    夜鹰心里面是无比的害怕,怕事情败露,但是,此时,他又没有能力杀人灭口!

    “你总有一天为你的生为后悔的!”夜鹰声厉内荏,喝道,然后转身就走。

    夜风望着夜鹰的背影,冷哼一声,他不但是要杀了夜鹰,还要杀了二皇子,如果不是因为二皇子,夜玄也不会丧命!

    “少爷。”大总管颤声,轻轻地呼夜风,此时。机灵如他,也已经明白老爷是夜鹰所杀!想到这个可怕的念头,大总管双腿都不由发软,弑父。这是多么凶残的事!

    夜风轻叹一声,说道:“以后每月十五都来这里祭祭吧。老爷的尸体,我会择时机从汉月王国运回来,埋在祖冢。”

    “是的,小的明白。”此时,大总管对夜风是死心塌地,原因很简单,此时他们和夜风是同仇敌忾!

    “三殿下,陛下召你入宫,陛下和大臣们都在金銮殿上等着你呢。”此时,一个内侍带人前来传递消息。

    夜风怔了怔。知道又有事了,吩咐几句大总管,把坟墓修回去,然后带着黄金甲人和步秋雁前往金銮殿。

    在金銮殿上,腾夜皇在,文武百官也在!

    当夜风来之时,大家的都望着夜风。

    “不知道陛下召臣有何吩咐?”夜风拜了拜。淡声地问道。

    腾夜皇徐徐地说道:“爱卿,凌御史起奏你不忠不孝。十恶不赦,应问大罪。”说着一指一个大臣。夜风随着腾夜皇一指,望去,只见那是一个鹰目地大臣,颇有几分的老油子的味道。夜风又望向夜鹰。只见夜鹰面无表情。

    夜风含笑。说道:“哦,罪名倒不小。不知道我是哪里不忠不孝,十恶不赦了。”

    “挖自己父亲的坟墓,这就是不忠不孝,弃自己父亲骨灰于荒野,这就是十恶不赦。”这个凌御史好像很强硬地说道。

    夜风不由是露出了浓浓地笑容,望着凌御史,然后是围着凌御史转了起来。

    此时,夜风是权势薰天,既是三皇子,又是战略大元帅,还是和平大使,更何况他还拥有夜家许多的优势资源,虽然他年纪小小,但,手中地权势绝对是比许多大臣强多了。

    “看什么?”这个凌御史被夜风看得不舒服。

    夜风装模作样地端详了一下凌御史,含笑地问道:“凌御史,我们是亲家吗?或者我夜家和你凌家是亲戚吗?”

    在场的所有大臣都为之一怔,不知道夜风为什么突然这样问。

    “不是。”凌御史脱口说道。

    夜风也笑着说道:“那就对了,我想,我父亲也没有这么大的孙子,至少,我和我大哥还生不出这样寒碜的儿子,至于其他的人,我就不知道了。”说着,斜看了夜鹰一眼。

    无疑,这个凌御史是受夜鹰指使,先恶人告状,想法设法干掉夜风。

    不少大臣为之失声而笑,然后又忙捂着嘴,聪明的人一看,也能看得出来夜风和夜鹰兄弟两人是在别苗头。

    凌御史脸胀红,恨恨地盯着夜风。

    夜风淡淡地说道:“既然和我夜家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你凌御史c什么心,我怎么安置我父亲的骨灰,那是我的家事,总不会让我向你凌御史请示吧。你凌御史,是不是觉得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了。”

    “身为朝庭大臣,身为王朝中的一员,必须是以身作侧,为百姓树立榜样,一言一行,都必须成为百姓的模范……”凌御史一副正气凛然地模样。

    夜风听到这话,就是一脚踹了出去,“啪”的一声,把凌御史踹在了地上,顿使得不少大臣为之哗然。

    夜风冷笑,说道:“少在我面前指手划脚,你还不够这个资格跟我说什么以身作侧。我夜家世代都以百姓安危为己任,我夜家世代都沥血边疆,保卫帝国!我父亲是如此,我也是一样。我在汉月王国浴血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温柔窝享福!跟我说模范,你还不配!”

    凌御史狼狈无比地爬了起来,脸色胀红!

    夜风冷冷地看了夜鹰一眼,冷声地说道:“下次放出狗来的时候,先看看你的狗有没有那个本事咬我!还有做狗的,想咬人的时候先看看你要咬地人是谁,你的主人给你地骨头够不够!”

    夜鹰冷冷地一哼。

    下边的大臣,都不吭声,都知道他们兄弟两人决裂,大家都猜测他们兄弟两个是不是为了争继承权。

    腾夜皇当然乐意看到夜风和夜鹰决裂,只有夜风和夜鹰决裂,这才能削弱夜鹰手中的权力,如此一来。也削弱了二皇子的力量。

    最后腾夜皇做个和事佬,不重不痒的说了几句,表面上是调和他们地关系,事实上是火上浇油。

    最后。这事也是不了了之,经这么一闹。朝中地大臣都知道夜风兄弟两人是水火不融,此时,有大臣在心底里打着算盘,想盘算一下谁更有优势,好投靠他,从中捞到好处。

    “三殿下。”当早朝散去之后,夜风走出皇宫,身后有人呼道。

    夜风一看,只见一高冠大臣快步而来,这大臣有五旬。双目炯炯有神。

    “财务大臣,毛锡银。太子的最有力支持者之一。”步秋雁轻声地对自己公子爷说道。

    步秋雁以前也是出生于官宦之家,官场中地人认识不少。

    看到毛锡银,夜风不由想到他地儿子毛延时,在圣光学院和骑士学院比武之时被张杰鼎所杀了。

    “财务大臣,久仰了。”夜风淡淡地说道。

    毛锡银忙是说道:“三殿下客气了,你叫老臣锡银便可。”

    夜风含笑不语。在官场上的人往往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三殿下是英雄出少年,如此年纪轻轻就为帝国立下汗马功劳。实在是天才……”毛锡银大拍夜风地马p。

    “财务大臣,有什么事吗?有事的话,就尽管说。”夜风淡淡地说道。

    毛锡银这种在官场打滚了几十年的人,脸皮也早就厚极了,也不脸红。说道:“老臣对三殿下是敬仰万分。不知道三殿下今天有空没有,老臣在万花楼订下了席位。听说今天万花楼的花魁孟宛烟小姐献琴一曲,不知道三殿下有没有雅兴去一听。”

    看了看毛锡银,含笑地说道:“好,既然财务大臣盛情相邀,我推却就显得娇情了。”他倒要看看毛锡银要耍什么把戏。

    “那,这个……”毛锡银看了看夜风身边的步秋雁。

    逛青楼勾栏带上自己的女人,这显得有些怪异吧。

    “怎么?有困难吗?”夜风故意问道。

    “没,没有。”毛锡银忙是摇头说道,既然夜风要带着自己俏婢去逛青楼,那也只有随他。

    而步秋雁在心里面甜甜的,公子让自己寸不离身,无疑是很疼爱她。

    万花楼,是帝都最大的销金窟,是帝都最大的青楼,在这里美女如云,环肥燕瘦,风s清纯,怎么样的美女都有,只要你能想得到地美女,万花楼就有。

    万花楼是帝都第一巨富钱家的产业,可以说,万花楼是一个连锁的青楼,不单是在帝都有,在帝国的其他大城市也有。

    当然,说到万花楼,不得不说万花楼的现任花魁孟宛烟。孟宛烟红起之时,不出半年,她神秘的出现在万花楼中,然后是速度无比的红了起来,成了万花楼地花魁。

    听说,孟宛烟卖艺不卖身,虽然身在青楼,却一直是冰清玉洁。同时,孟宛烟是高傲无比,常不以真面目见人,欲见极一面,乃是难之又难,如果孟宛烟不想见的人,那怕是你一掷千金,才华横溢,风流倜傥,都没有用!

    虽然孟宛烟不常以真面目见人,但,见过她真面目地人,都是为之神魂颠倒,曾有人是斥巨金欲娶她为妻,然而,她却是一屑不顾。

    听说,孟宛烟是才华横溢,精通诗书琴画,特别是弹一手好画,听过她曲子的人,都听得如痴如醉。

    每月,孟宛烟都会献艺弹一曲,所以,每当到了那一天,万花楼都是被挤得爆满,从来不空席位,在帝都,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听孟宛烟的曲儿,更是不惜花千金从别人手中买来门票。

    毛锡金所订的席位乃是贵宾席,坐于高处,可以把整个场面都收入眼底。

    当夜风他们到来之时,场中的席位都挤满了人,可以说是人山人海,沸沸扬扬,这样地场面就像是烧开地水,滚腾着。

    夜风不由暗笑,不知道孟宛烟有何魅力,竟然引得如此多人为其癫狂。

    “孟小姐乃是上天仙子,美不可端,不知道有多少才子贾人都拜倒其石榴裙下,然,孟小姐都对他们不屑一顾。三殿下你是风流倜傥,年少英雄,又是位高权重,当世男儿,又有几人能及三殿下?要不让老臣向孟小姐预约,请她和三殿下相会一面,说不定以三殿下之能,让孟小姐一见倾心。”毛锡银拍夜风的马p说道。

    夜风当然不是那种自恋地人,对于毛锡银的话并不当真,只是淡淡地摇了摇头,说道:“多谢财务大臣,我看,还是算了。”

    此时,老鸨宣布孟宛烟小姐出来献曲,顿时,热闹无比的场面一下子寂静下来,所有的听客都屏住了呼吸。

    不一会儿,只见两个侍女左右各端一香炉袅袅出来,这两个侍女都长得娇俏无比,左一个是圆脸儿,显得有点娇憨,右边的是清秀,显得娇丽,两个侍女身上,没有半点的风尘气息,让人眼前为之一亮。

    连侍女都这般的美丽,其主子,那是可想而知了,至少也要比侍女美上好几分。

    此时,此刻,大家都不由翘首而盼,希望孟宛烟快点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果然不负众望,只见一个从里面走了出来。

    孟宛烟出场了,台下的人都不由屏着呼吸。

    只见孟宛烟袅袅而来,宛如是洛水踩碧波而来,娇娆而轻盈。只见陵园宛烟穿着轻纱衣裙,看去飘飘缈缈,如广寒宫的仙子。

    孟宛烟身材高挑,虽然玄衣宽大,但,却能看到其入云酥胸,可想其丰满。

    孟宛烟缓缓而来,动作极为有节奏,不慢不急,有着说不出的从容不迫,这更让人感觉极身上没有风尘味,反而像是一个高贵无比且是知书达理的千金小姐。

    孟宛烟粉脸被轻纱所遮,只露出一双眼睛,只见那双眼睛是波光滟潋,犹如碧湖之水,极为迷人,有着说不出的神韵。

    端庄高雅,富有灵性生机,宛如一朵梅花,这就是孟宛烟。

    看到如此风姿,夜风都不得不叹,难怪那些男人会为孟宛烟如此癫狂,现在不看其容貌,就让人着迷了,她的确是一个很让人着迷倾心的女子。

    第六卷

    第十二章花魁飘香 14

    孟宛烟秀目顾盼,神采流逸,美丽极了,在台下的每一个观众都认为孟宛烟是在看着自己,心里面痒痒的,有着说不出的暧昧和窍喜。

    孟宛烟开口说话,徐徐说道:“今天献曲一首,宛烟感谢大家捧场,希望大家能尽兴而归。”声音很好听,珠圆玉润,黄莺初啼,清扬娇嫩。

    下面的观众都兴奋无比的欢呼起来,有不少人是高呼着孟宛烟的名字,可以说是为之癫狂,恨不得为美人儿贡献一切。

    夜风看到这兴奋到极点场面,都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孟宛烟的确是够迷人,就算是没有见到她的真面目,但,都已经让人感觉为其着迷癫狂。

    孟宛烟轻轻的颔首,然后缓缓地坐了下来,场面也随之静了下来,不少人都贪婪地望着孟宛烟。

    孟宛烟缓缓的举起她的双手,只见十指纤纤,犹如春笋,嫩而润,洁而泽,修长无垢,实为美丽。

    “铮、铮、铮……”孟宛烟十指如魔幻一般,弹起名琴来。

    琴声一出,飘飘袅袅,犹如涓涓流水,轻而细,泉水在涧中,能听其滴水之声,又能听其轻流之声,潺潺涓涓。又犹天空白云,飘飘缈缈,时远时近,如此珍声,涤人心肺,顿时让人为之望神,感觉舒服和惬意,好像是把一天的疲倦都被洗涤干净,疲倦一扫而空,顿时是感觉是气爽神怡。

    然,琴调一声,琴声缠绵不止。娇娇嚅嚅,像是情人在细声的向你倾诉,又像是情人在你耳边甜言蜜语,花前月下。落红飘零。这是何等暧昧,又是何等的。所有的人都时都为之迷醉,犹如身陷温柔乡,难于自拔。

    许久,当人们都为之忘神,都缠绵于温柔乡之时,琴声又立即一变,高昂的琴声犹如是当头棒喝,让所有沉迷于温柔乡的人们顿时为之清醒过来。

    高昂的琴声犹宝剑破空,撕破锦帛,琴声是铮铮作响。铁马金戈,万马奔腾,好像是让人看到了一场兵马对垒地场面,看到了一场沥血的撕杀,身临其境,让人热血沸腾,不忍是引颈高亢。恨不得是杀入战场,沥血其中。

    “铮”一声极高昂的琴声破空而出。把琴曲带到了最,所有人的心神也都为之飞扬起来。

    琴声慢慢逝去,有绕梁三日地味道。

    过了许久,大家这才回过神来,所有的观众都站了起来。忍不住高呼鼓掌。掌声和欢呼声响彻了整个场面。

    夜风都忍不住鼓掌,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听到最美妙地琴声。

    很多人都想再听一曲。但是,大家都知道孟宛烟的性格,每次她出来,都只献曲一首,心里面感觉惋惜,颇为意犹未尽。

    孟宛烟轻轻颔首,说道:“多谢大家的捧场,宛烟在此多谢大家。”

    “孟小姐真是才华横溢,好曲子,让小生听得如痴如醉。”此时,只见一个贵公子登上台来,这贵公子是锦靴玉带,面如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