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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2部分阅读

    沈斯晔莞尔,拿了片还没抹辣椒酱的火腿片抛到空中。莎丽一个纵跃,准确的衔住了肉,乐的呜呜直叫。吃完了,又在他脚边趴下。

    一宵好梦后早早睡醒,早到连森林都没有醒来。

    云雀在绝高天际展示着柔美歌喉,歌声骤雨似的漫天落下。天色浅蓝明净,风里弥漫着破晓时分的凉爽和初开野花的芬芳,让人感到一种甜美的倦意。莎丽看见他醒了,高兴地叫了一声,扑过来把前爪搭在他腰上,伸出舌头想来舔他的面颊。

    沈斯晔不由哑然失笑,甩了甩头上的水珠,便牵着莎丽悄悄溜了开去。

    等到助理罗杰醒来发现找不到他而抓狂时,沈斯晔刚好牵着狗转完一圈回来。他泰然的对罗杰打了个招呼,便坐到昨夜的篝火灰烬旁边,抛一个飞盘逗着莎丽飞扑去接,一人一狗都乐不可支。罗杰本来预备了一肚子的说教之词,这时反倒一句都说不出来,郁闷了半日才道:“……殿下,您以后能不能别不通知我们就擅自离开?”

    “我见你那时还睡的很香,所以才没叫你呀!”沈斯晔愉快地回过头笑眯眯,“扰人清梦,多不道德!再说我只是出去走一走,我觉得没必要叫你才没叫的。”

    莎丽犬坐于前:“汪!”

    罗杰一阵哑然。

    沈斯晔前天忽然说要出来露营,并且早就准备好了一应用具,连反射望远镜都打包带上了,显然是早有预谋,并且毋庸质疑的几乎立刻就上了车,他和安全组的同事们只好跟上。那一番话好像很有道理,但问题在于自己的工作就是随时跟着他,像刚才这样,已经是严重失职了。森林里什么没有?这附近只有松鼠,可万一这要是碰上了蛇呢?

    罗杰想到那种粘腻腻冰冰凉的软体动物,连脖子根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不畏惧一切猛兽,却对那种嘶嘶吐信的动物有种发乎内心的排斥。

    “——蛇?”沈斯晔诧异道,“蛇有什么好怕?”

    罗杰这才意识到他把心声说出了口。

    那边端王殿下犹在如数家珍:“我外公以前得了风湿,每天都要喝蛇炮制的药酒,库房里全都是大玻璃罐,里面都泡着一条一条没剥皮的蛇,盘成一团死不瞑目——”

    罗杰扑到地上吐了。

    沈斯晔眼睛一转,关切的跟过来为他拍背顺气。罗杰灌下一杯浓茶才觉得胃里好受了些。转过头,端王正面对着朝阳,冲自己微微一笑。金色的晨曦洒在林间,把一切都镀上了淡淡霞光。碧绿的树枝在周身交错,有褐色松鼠轻捷的跳跃其上。沈斯晔迎风立于林中,目光清澈安然的好像他是这片自然之王。

    罗杰于是为自己刚才的怀疑而惭愧。这样的人,怎么会故意捉弄他?一定是无心的,他讨论蛇时那么自在,根本就不是怕蛇的样子。很久之后罗杰才知道自己当年的谬误有多大。

    而他的年轻雇主,也绝不是个简单的人。孩童般的好奇心与成年人的明哲保身并行不悖,追求意志自由与极端维护秩序存于一身。有时冷静理性到近乎冷漠,有时却又显露出脉脉的温情。他为人真诚坦然,然而罗杰从未见他真正对谁敞开心扉。温文、克制,一成不变的从容微笑,似乎是他最好的面具。

    罗杰有时想,这种面具要是与他的处境无关才是有鬼。

    身为皇帝与第二任妻子的长子,沈斯晔上面还有一个年长八岁的哥哥受封皇储。而他父母的政治婚姻早已近乎破裂,能勉强维系多年的分居已是不易。因此他并不受父亲的喜爱,尽管背后有势力强大的外家,但沈斯晔本人几乎没有继承皇位的可能。这一点从他出国读书、而非如其他皇室成员一样就读历史悠久的燕京大学,也隐约可见端倪。

    望着身边岩缝里艰难求生的一束盎然绿草,罗杰怜悯地无声一叹。

    上午沈斯晔想去划船,罗杰和安全组的人没的说自然得跟上,只留了一个人看家;隔壁帐篷的一对双胞胎这两天和沈斯晔迅速混熟,也嚷着要去。他们父母对这个剑桥的年轻人充满不知从何而来的信心,连嘱咐都没有就把孩子放走了。

    沈斯晔一时心血来潮,去牵了租来的棕色马过来骑上,双胞胎一前一后紧紧抓着他的袖子,跟着马儿轻轻跃动的脚步咯咯大笑,让挽着缰绳的人清峻眉宇间也柔和了不少。

    林中的湖泊并不远。流水映照着静谧的天空,清风淡淡拂过面颊,阳光暖洋洋的引人困倦。罗杰倚着一段木头坐着,鸟儿清脆的啁啾逐渐在耳边飘忽,忽而很近,忽而又很远……

    就在他即将会见周公时,小男孩忽然欢喜的大叫起来:“鱼!鱼!”

    罗杰一个越是惊讶严峻。后来索性甩了笔记本,站起来走来走去的与人争论。

    “……你不想想这可能么?以苏家的家世能由得你这样?何况你那个谁还是忻都……”沈斯晔的声音顿了顿,似是在努力克制情绪,言语间比一月的溪水还要冷。“现在到你结婚只有三个月了,多少人都在盯着你们,舆论会怎么评论你贸然退婚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可你有没有想过后果?”

    “苏家又不是我家!而且你让我用什么名义去劝?”

    “——我没有脾气不好!”

    他蓦地抬高了声音,几只松鼠吱吱叫着逃开。树叶一阵簌簌乱动。罗杰与安全组面面相觑。沈斯晔深深喘了口气,一言不发地挂了电话,眉头紧锁心不守舍的走回来,途中险些被横生的灌木树根绊倒。咬着牙沉默良久,他忽然笑了,那个笑容锋利如刀,看的助理一阵心惊。

    “我去骑马走一走。你们不必跟着。”

    未及反应,沈斯晔已经解开系在树上的缰绳,踩着马镫翻身上马。急雨般的马蹄声远去在林间,罗杰只觉得眼前一花,他已消失的影子都不见。

    端王高中毕业后曾在陆军服役一年半,这个罗杰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他的骑术娴熟至此。这也是两年多里罗杰第一次见他气急失态。他咽了口唾沫,开始拨打沈斯晔的手机。

    自然是没人接听。安全组的几位着急起来,罗杰读过几本初级心理学,知道这时不宜火上浇油;虽然沈斯晔有时候有些任性,但这一年多足以让罗杰大致有信心。他拔脚奔回帐篷,飞快的开启了便携定位系统,运指如飞的输入自己的专属密码。

    系统开启。罗杰紧张的盯着屏幕。但屏幕上却很快闪现出“对不起,您的定位对方关闭了定位仪”!他原本寄希望于是卫星信号不好,徒劳的重试两次后才意识到,这台机器是军方研制的,怎么可能有信号不好的纰漏。安全组没有罗杰那么多的顾虑,当即准备四散前往寻找,要不是罗杰死命拦着,说不定他们连报警的事都干得出来。

    罗杰苦笑。安全组只需要负责端王的安全,但他的任务还包括维护沈斯晔的公众形象。这种近于负气出走的行为,一旦被媒体发掘,以帝国国内对皇室成员不遗余力的八卦热情,不闹的满城风雨,他就穿上超人服去长安宫门前倒立!何况偌大一个森林公园,又去哪里大海捞针的找去?

    还好如他所想,不到二十分钟,离家出走的人自动回来了。

    沈斯晔高高坐在马背上,一双眼睛已恢复了看不透的清深,脸上亦无多余表情。但他承认错误还是很诚恳的,说当时一时冲动之下就把腕表内置定位器拆了,以后绝对不会再这么任性,请他谅解。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半低着头,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霾。

    事态未明,罗杰只能谨慎的保持着沉默,直觉却敏锐地感觉到,恐怕有什么事情不好了。

    罗杰和安全组忙着收拾行李。隔壁的夫妇带着孩子去林中商店购物,沈斯晔靠着树干发呆,只有莎丽恋恋不舍的咬着他的裤脚,湿润的眼里充满悲伤。她用前爪抱住沈斯晔的腿,鼻子蹭着他的手,呜呜哀鸣。

    “……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

    沈斯晔低下头,摸了摸莎丽的脑袋。凉风拂过林间,他站在异国的土地上,心绪复杂。

    不知道丧钟会为谁而鸣?

    5非战之罪也

    开学前两天,锦书正在公寓收拾以前的课本和笔记,导师忽然打了电话过来,兴冲冲的嚷:“快快!到我办公室!有礼物!”

    锦书大乐。她飞速赶过去,几位同门师兄弟都已经到了。锦书笑着与他们打招呼,转过身偷偷问外号是“粉嫩”的师兄:“是什么?”

    粉嫩师兄也偷偷回答:“你以为以老头的品味还能有什么……”

    她的伟大导师埃德加·约瑟夫教授整个八月都在南美一家研究所交流。老头一回来就兴冲冲召唤起自家几个研究生,献宝一样分发巴西的咖啡豆。几个学生先后告辞,教授却神秘的把锦书叫住。等到房间里只剩他们师生两个,老头才笑眯眯地说:“劳拉,多谢你的薄荷油我才没有被蚊子叮死!喏,这里有一个特别的小礼物!”

    “我看您脸上还是有很多斑点,而且准确地说那叫‘风油精’。”锦书耸耸肩,笑着道谢然后接过来拆包装。“可惜您不是二月去,不然还有桑巴舞可以看——咦?”

    她手里是一个小小的木盒。打开盒盖,赫然是一支镶嵌孔雀蓝锆石的金色吸管。

    “这是喝马黛茶的吸管,我记得你们国家好像以青色和金色为标志,所以就买下了它。”教授得意洋洋,自吹自擂。“有个小贩以为我是观光客,竟然出价50美金,而我是以5美金的价格买下的!最后那个小贩被我讨价还价的都快哭了!”

    “……”锦书抚额,好一阵无力。“谢谢您。不过那是我们皇室的标志,您大概记错了?”

    教授皱起眉头,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别管什么皇室不皇室,都二十一世纪了,他们又不能把颜色注册专利,话说回来,如果他们要这样做,那一定是一群笨猪。”

    教授对帝国皇室好像总有偏见,以前她就发现了。她固然爱国,但立宪制下的皇室只是存在于报纸上的人,锦书也懒得为他们辩驳,转而问教授交流效果如何。

    “还不错——不过劳拉你能不能去煮一壶咖啡?”

    老先生眨着眼充满期待的看着她,锦书只好恪尽学生之职,认命的起身干活。老头乐的享受有事弟子服其劳,一边看锦书忙,一边跟她瞎扯闲聊,炫耀他曾经一顿吃了十几盘烤肉。

    等锦书端着咖啡壶过来,老头从抽屉底层掏出两个杯子,翕动着鼻翼希冀道:“啊!多么芬芳!一杯南国的温暖,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

    锦书淡定把杯子递给教授:“您可千万别去林间隐没,那里蚊子最多。”

    老头大笑不已。锦书当仁不让的给自己也斟满一杯,夹了方糖丢进杯子。教授喝了口咖啡,悠然问她:“你明年暑假开始实习,现在是否可以确定了?”

    锦书正注目观察着迅速融化的方糖,随口回答:“是的,不过……都有哪些地方接受我们?”

    教授于是放下咖啡杯,伸长胳膊找了个夹子,低头一页页翻开。“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澳洲国立大学、中国燕京大学。当然,还有我们自己的实验室。我并不建议你留下,每所学校都会为你们提供来回机票,多么划算!而且按照你以往高的惊人的gpa,也很容易申请到那边的奖学金。”

    锦书眼睛明显的闪亮起来!

    老头大马金刀的把腿架到桌子上,洋洋自得:“怎么样?这可是我们当年扯皮好久才达成的协议!用你们的谚语怎么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老师您是我们的英雄!”锦书奉承他,似乎看到美好的实习生活在朝自己挥小手,一时心旌飘摇。“哪里都很好,有点无法选择……我能不能再想想?”

    “当然可以,鉴于在美国是我负责本项实习,你们可以推迟到明年五月之前再告诉我决定,”教授十分宽容,他很乐意为学生提供这种方便,“如果你选择去中国,最终的实习地点会安排在忻禞城。?br />

    “不是在燕京?”锦书脸上露出一点意外之色。她喜欢那座城市。

    教授摇摇头,解释道:“忻都地处亚热带,旱季雨季分明,你们是去做当地流行病例研究,那里取样最为得天独厚。而且研究中心的设备都是与燕京大学联网,分析数据也非常便利。”

    锦书心里果然一动,抬头看着教授,欲言又止。

    “但你也要知道,那里条件不太好。”教授似乎想起了什么,神情里有一瞬间的惘然。他随即恢复了平静,注视着眼前的学生,语气温缓。“与燕京或者悉尼相比,榄城可不是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我读博士的时候就曾在榄城实习半年,四十年过去了,那里似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发展。”

    “劳拉,你的国家光荣而伟大,但在统治殖民地上,做的似乎不怎么好。”

    锦书小声嘀咕:“那里名义上是海外行省……”

    教授善意的笑笑,合上夹子。“我们不讨论政治。我只是想告诉你,假如你选择去忻都,就要做好防护工作。这个临行之前我们都会再有培训,到时候我会通知你们。在你的前几届有一位硕士生也选择去榄城实习,但他在那里感染了疟疾,差点没能回来。”

    一边思考着实习地点,她在这里度过的第七个中秋夜到来了。

    整个中秋一天,锦书都泡在实验室与猪大流感病毒顽强奋战。她本硕博都在这里读下来,因此节约了一些时间,不出意外,后年夏天就能答辩拿到学位。这样想一想,也能鼓舞一点士气。对于锦书而言,就是忍受恶心的微波食物,下午还能神采奕奕的进实验室。

    她从出生就跟着父母驻外,只有十三岁时在国内短暂的上了几个月初中。但何夫人厨艺颇佳,总能利用各种食材做出正宗的中餐。何大使驻跸奥地利期间,他夫人还在官邸后花园里种了蔬菜,锦书甚至记得那一段早餐总能吃上荠菜肉馄饨。对比现在,真是让人满怀心酸……

    她和室友玛丽庆祝中秋的方式是到一家中餐馆吃饭。锦书充满希望的前来一试,结果翻开菜单就失望了,无精打采的点了一道炒面。玛丽倒是乐滋滋的点了一份甜酸鸡套餐。

    看到锦书一脸绝望地翻搅着面条,玛丽善意建议:“想想非洲难民……”

    于是锦书木然地吞咽着炒面,心里泪流满面地想着回国。

    回程路上,玛丽开着车,锦书坐在副驾驶上喝可乐。夜风微凉,手机在这时滴滴响了。锦书腾出一只手掏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颇有些意外:

    “爸爸?”

    父亲说给她带了今年的新桂花,嘱咐她过几天给外祖母写封信。言简意赅地指示完毕,何大使似乎很忙,连锦书的学习近况都没问就挂了电话。

    锦书的外祖母家姓吴,世居西湖之畔,年年都给海外的女儿女婿寄来桂花杭白菊新鲜龙井之类的土产。三秋桂子,十里荷花。锦书至今没去过杭州,但心向往之已久。

    何夫人是她外祖母唯一的女儿,锦书还有两位舅舅,都陪着老太太住在余杭。她的几位表姊妹接受的都是传统的中式教育,养的温蕴秀雅。吴家原本就是有名的书香世家,小姐们都是一时闺秀,几百年只出了何夫人吴霜这个异类。

    当年吴霜坚决不肯就读私立女子学校,本科在燕京大学学英语,毕业后考进了外交部翻译局。她与当时年轻的参赞何麓衡在那里相识,几乎以闪电速度便把自己嫁了出去。何家人多半在海外发展,用吴家的话说,就是“根基太浅”,本来是不赞同的,但也奈何她不得。吴霜生性爽朗豁达,与沉稳的何麓衡相得益彰,婚后她随丈夫驻外,几十年来婚姻美满儿女双全,吴家也就放下了心。

    但这么一倒腾的后果就是,本来在吴霜身上就不多的书香风流,到了锦书更是所剩无几。

    她的表姊妹们学的是古琴,锦书学的是钢琴;表姊妹们几岁就能熟读唐诗宋词,锦书小时候的课本里是十四行诗;表姊妹们在桂花树下品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