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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3部分阅读

    吹了蜡烛,亲自操刀切开蛋糕。玛丽出品果然非同寻常,连对甜食兴趣不高的锦书都吃的很开心,何况是某人?沈斯晔吃完一块又吃第二块,吃的感动不已连连赞叹;嘉音面无表情;锦书忍到最后终于看不过去,用自己的餐刀压住他的叉子,低声没好气道:“你好歹给我们国家留点面子吧!”

    她这句话自然是用汉语说的。嘉音低头闷笑的肩膀直抖,沈斯晔无辜的看着她,眼睛眨啊眨。锦书今天都被磨的没脾气了,夹了一块咖喱鸡放进嘴里,没想到一股辣直冲顶门,险些没把眼泪催出来。她屏住气匆匆起身打算去厨房吐掉这块倒霉的鸡肉,百忙之中冲着沈斯晔妩媚一笑:

    “这鸡肉不错,你不尝尝?”

    混乱的晚饭总算结束后,玛丽忽然接到导师连环急电,似乎是实验室出了什么严重故障。玛丽听了一分钟后大惊失色,顾不得别的就要赶回去。杰瑞自告奋勇提出送她,玛丽不置可否,盯着锦书问:“劳拉,你呢?回不回去?”

    锦书还没来得及回答,嘉音已笑道:“让劳拉再多玩一会吧,要是太晚,我们就睡一个卧室好了。”她转头向锦书娇憨地笑:“何姐姐,好不好?”

    锦书尚在犹豫,玛丽的手机再次催命符似的哔哔尖叫起来。玛丽不得已叹了口气,在锦书肩上无言的深深拍了拍,与主人告别,匆匆走了。

    杰瑞一走,本来聒噪的房间立即清静下来。嘉音一杯接一杯的喝发酵葡萄汁,声称是没能喝酒的补偿,锦书也忍不住嘴馋喝了几杯。沈斯晔看看只有1的酒精含量,就由她们去,笑称醉死了他是不管挖坑的,建议她们掘地自埋比较好;自然,又引来了小女孩一顿借酒装疯的痛击。今天嘉音似乎玩的过于兴奋了。

    无可奈何地,锦书端着杯子,悄悄走到起居室后面的露台上吹风。

    此时已经是夜里九点钟,夜风依旧微温,风里带着深深浅浅的花香。锦书倚栏而立,伸手采了一朵蔷薇花。馥郁的清香幽幽而至,甜美仿佛她此刻的微醺心情。

    请在今天给我们花丛中的欢乐;

    请不要让我们思考得太远

    像那些不确定的收获;让我们留在

    这里,在这一年中最有生机的春天。

    锦书轻轻念出她很喜欢的诗句,无声的摇头一笑。

    身后传来平稳如昔的脚步声,锦书没有回头,抬头望向粒粒璀璨的星空。沈斯晔走到她身边,与她并肩而立。鸟儿在露台下的花丛里啼鸣,声声清脆婉转,打破了黑丝绒般的安宁。锦书侧耳听了片刻,只觉得异常动听。“这是什么鸟?”

    沈斯晔低声轻笑:“erithac rubecul——知更鸟。花丛里有我去年装的巢箱,没想到今年就能把它们引来。”打钉子还不小心打到了手,不过他认为不必对她提起这个。

    “知更鸟?……”锦书凝眸思索了一时,望着星空轻声说:“我小时候也有这么一对小鸟,年年都飞来我家花园里的小屋。我还给它们起了名字,渥夫和玛莎。”她黯然地轻轻叹了口气。“后来,我常去喂的流浪猫把玛莎咬死了。”

    沈斯晔一震。

    “我知道什么是物竞天择,可还是伤心了很久……幸好那之后就回国了。”锦书似乎是真的有点喝醉了,难得的在他面前说起自己的童年。“否则我怎么去面对那只大猫呢,毕竟也喂了它四年,它没做错什么。后来初中同学写信告诉我,大猫蹲在我家门口,不吃不喝的找了我很久。”

    花香袭人,锦书带着一点醉意轻轻喃喃自语,并没有看身边的男人。“十年了,大猫大概也不在了吧……”

    这大概是第一次,向来从容独立的锦书在他面前流露出了一丝淡淡的柔弱。沈斯晔默然地看着女孩子消瘦的侧影,片刻后慢慢说:“我没想到你这么念旧。”

    “大概是这气氛太好了,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来。”锦书自失的笑了笑,转头看向他,眸子里已经恢复安宁。“对你说了这么多没用的话,真不好意思。”

    那个人深深地看着她:“——不,我很喜欢听。”

    锦书微微垂下睫毛,没有回答,下意识地一片片数着蔷薇花瓣。

    “去忻都的实习,定下来了吧。”

    “嗯。”锦书无聊地将鼻尖凑到花朵上。“在榄城高等师范学校。大概七月中旬出发,九月初回来,反正有人同行,也不危险。你有什么建议么?”

    沈斯晔扭头看着她,月色在他温润的眼底留下一抹清光:“总之注意安全。万一有什么事,记得联系我。回去等我发一份攻略给你。”

    锦书点点头,轻声道:“谢谢。”

    一阵风吹过,把她脸侧的头发扬起来,遮住了视线。她左手杯子右手花枝,只得先把花送到左手,未及动作,沈斯晔忽然伸手过来,帮她把那缕碎发轻柔的绾到耳后。他的手在她脸侧停留了片刻,似是贪恋那一点温柔。

    似乎有温度从指尖传到脸颊,锦书的脸瞬间烧得滚烫。好在夜色浓重,可以藏住她的失措。心跳愈来愈急,她在不安里却又仿佛隐隐生出一丝期待似的,是通向未知之路的诱惑,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这丝感觉是什么。

    沈斯晔凝视着她,轻声道:“锦书,我……”

    锦书微微低头,片刻方低声说:“斯晔,我——我要走了。”

    心跳一下下无比真实,他生命的前二十五年里,似乎从未有过这般感受,欣喜,期待,又有些唯恐唐突的胆怯。身边的女孩子沉默不语,他走近一步,让栀子花香笼罩着自己。那种芬芳引诱着他慢慢走近,一点点低下头去。

    知更鸟和夜莺的歌声漫天落下,一朵云彩轻轻遮住了窥视的月,夜色越发宁静深沉。

    31肇事者

    不顾嘉音的挽留,锦书坚持当晚回学校。倒车开出花园门口时,终究忍不住心中悸动,看了一眼后视镜。那个人在阶下迎风而立,目光缱绻温柔像是柳枝拂过春天的潭水,在她心里是她从未在他脸上见过的认真。乌眸里的光芒清澈坦然,好像压根就没想过她会拒绝。这样突如其来的告白让她猝不及防,无法作出回应;即使如此,沈斯晔好像也没有失望。

    她正在心乱如麻,忽然又有短信过来。

    ——“小锦,我愿意给你时间。”

    九个字,再无赘述。锦书怔怔无言的看着屏幕,一时不知道心里究竟是什么味道。仿佛有些欢喜和甜蜜,更多的却是困惑难解。手指按在删除键上,却迟迟按不下去,终于还是叹了口气,阖上手机丢到一边,关灯睡觉。

    所幸这时已是学期末。年内最重要的大考即将开始,锦书以此为借口把自己与外界隔离起来,不再登陆sn,每天只埋没在实验室之海里。沈斯晔没有催促她回答,只是每晚发一条短信:“注意休息”“早点睡”“晚安”甚至是“别忘了吃饭”,信号准时跨越北大西洋,润物细无声的提醒着她。

    这件事逼的锦书一闲下来就心烦意乱,让她不得不把最大的精力花在实验室。结果她的成绩一举而为实验室之翘楚,大得教授之褒扬。期末考试因此也非常好,几乎成为本年级的传奇人物——几乎满点的gpa,可不是容易能拿得到的。

    而等到考试结束后没几天,红十字会的培训也开始了。

    锦书捧着手机,循着短信里通知的地址,按图索骥的找到了位于波士顿大学的培训教室。去忻都的实习虽然是校际交流,但名义上却是挂着国际红十字会志愿者的身份。教授解释说这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安全,又忧心忡忡的告诫锦书,千万不能直接饮用那里的自来水云云。锦书感动之余不免有些无奈,怎么老头也有些她爸爸那种啰嗦倾向了?还是说男人其实也有更年期?——当然最后这句只是腹诽。

    这时为时尚早,志愿者们三三两两的聊天。锦书无聊的坐了一会,觉得口渴,于是溜出去买饮料。网上似乎有人建议去忻都要自己带水,不过锦书觉得这个未免太夸张了。

    她靠在窗前吹风,懒洋洋的偶尔喝一口可乐。手机忽然响了,杰瑞欢天喜地报告说他之前最怕的一门课拿了a,小朋友声音里满是雀跃欢喜:“劳拉,晚上我请你吃法国大餐好不好?”锦书笑着把他打发走,满心里居然都是家有小弟初长成的欣慰(哪来的?!),连郁闷的心情都淡了些。

    ……要是时光能倒退回一切都没开始那时候就好了。

    只是互有好感的朋友,而不是如今这种尴尬的状态。她甚至都不敢上sn,假如碰到了还若无其事的聊别的话题,未免有些做作;可她是真的不知道答案。

    友情与爱情的分界在哪里?听到他那句话的瞬间,心里不是不欢喜的,可她亦能够确信,那不过是作为女性的虚荣心而已。她并不能确认自己对他是否怀有同样的感情。锦书不喜欢勉强自己违心的回答,也绝不愿意欺骗别人。仅依据一时冲动而轻率地答应,不仅是骗自己,更是对对方不负责任……

    锦书郁闷的托着腮叹了口气。却没想到,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意外。

    天气炎热,塑料瓶外沁出一层水滴,她的手没有握紧,那瓶可乐不偏不倚掉下去,刚好砸在一个正要进楼的亚裔男生头上。尽管瓶里只剩小半瓶可乐,她又是在二楼,但光听那砰一声巨响,动能加势能会造成多大冲击伤害?锦书捂着嘴呆滞的看着那男生被砸的一趔趄。四目相对,彼此都有些发懵。

    最近果然是流年不利么?锦书哀叹几句无意义的话,飞奔下楼时受害人还站在原地。锦书拼命道歉,受害人却始终一言不发。她越发恐慌,几乎就要掏手机打急救电话时,黑衣男生终于开口,语气里有些无奈:“喂,我没事,死不了。”

    锦书疑惑的抬起头,正对上受害人一双锐利清明的深邃凤眼。

    他的汉语十分流畅标准。他乡遇故乡,锦书既惊且喜:“你是哪里人?听你口音是北方吧?我以前怎么没在同学会见过你?”

    这一连串的追问却并未得到回答。男生淡淡打量了她一眼,有些嘲讽的轻哼:“你们的同学会不是向来只有本土学生?见过我才奇怪。”

    锦书轻轻吸了口气:“那你……”她留意到男生比起本土居民更为深刻的眉眼,心里已经有了不祥预感。再未看她一眼,他嘴角浮起一丝嘲讽的笑,昂然而过:“忻都人。”

    他刚要踏进楼门,肇事者却在背后喊:“请等一下!”

    男生脚步一顿,冷冰冰的回头一瞥。锦书抿了抿唇。“我只想冒昧的问一问,你是不是叫辛格?来自哥大?”

    他这才有些意外的转过身,微微眯起眼,算作默认。几步之外,黑发的女孩子面无表情的冲他伸出手:“幸会,我是哈佛医学院的何锦书。实习期间请多关照。”

    辛格瞪着她,一时愕然。锦书毫不退缩的回视,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几乎能劈里啪啦撞出火花。默念几遍“好男不和女斗”,暗自叹了口气后悔为什么报这期实习,辛格终究伸出手去:“……幸会。”

    锦书上了几天培训课,才对忻都目前的状况大致有了了解。帝国对忻都殖民地的控制,可谓一手抓住了经济军事两大命脉。不过培训的红十字会官员也提到,近年来独立运动风潮愈演愈烈,驻军不得已不减反增,帝国本土已经有不少怨言了。

    这些与她当然无关,不过锦书想起那次领事馆门前的人潮如堵,还是暗暗叹息。

    而辛格上课时总是面无表情。锦书其实颇为理解他,谁的家乡这样都不会心里好受。几次课后辛格对她的态度稍有缓和,毕竟锦书算是为当地福利而去的;但这种缓和的程度只是见面时略点一个头打招呼,话都懒得说一句。

    晚上她回到公寓,开始打包行李。锦书原来有过不少回背包客的经验,但这次毕竟不同,按照培训材料的提示,各种常用药品最好都带足。杰瑞闲着无事就代她往医院跑,跑了几次才把医保范围内的药品买齐全,足足塞了半箱子。

    “……杰瑞!”锦书翻检片刻,拍案而起,“这是什么?!”

    杰瑞咬着曲奇凑过来:“levestrel?……哎呀呵呵呵呵,不小心拿错了……”他讪笑着想把那半瓶药片拿回来,锦书瞪了他一会,叹了口气把药瓶丢还给他:“记得注意安全。”

    小朋友的脸瞬间就从牛奶巧克力变成了红巧克力,灰溜溜的夹着尾巴走了。

    出了这个乌龙,杰瑞好几天没敢再来蹭饭。等到玛丽知道了实情,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感叹道:“现在的年轻人……”一壁摇头叹息不已。锦书把阳伞塞进箱子,闻言白了她一眼:“别说的自己跟老处/女姨妈似的啊。”

    玛丽大笑着过来帮她把箱子拉上。“那也不是我,是你。”

    过了两天,锦书正在工作室查资料,导师忽然打电话过来。

    “劳拉,你什么时候发表的ssci?”

    锦书听得一头雾水莫名其妙:“什么?”

    “你什么时候开始研究法医程序了?”教授也纳闷,大惑不解道:“还是发在英国那边的杂志上——你哪来的英国同行啊?”

    锦书瞬间明白过来,只得含糊搪塞过去。她飞速登陆数据库,果然看到了那篇文章。自己的名字赫然与沈斯晔并列,正是此前她提过意见的那篇论文。按说这样的核心期刊不至于发稿如此之快,锦书细细看了一遍,却发现自己提出过的那些问题不过是几个脚注佐证,与定稿正文几乎无关紧要,或者说,毫无关系。

    ……这个人到底在想什么?!

    她盯着屏幕良久,心情十分微妙的上了sn,沈斯晔果然亮着。锦书不待他有反应,先声夺人的敲了过去:“关于那篇论文,你怎么解释?”

    沈斯晔的回复迅速来了:“合作作者。有问题?”

    锦书咬着牙回复说:“可我只给你提供了几个案例!让导师看见了还以为我换专业了!”她几乎能隔着屏幕看到那边他气死人不偿命的笑容。沈斯晔假意叹了口气。“这年头真是好人没好报。我还帮你完成了一篇发稿任务,都换不来一声谢谢……”

    他们的名字第一次在正式出版物上并列,多么可喜可贺!

    锦书毕竟是个家教良好的好孩子,还是咽下了这口气,定了定神:“好吧,那谢谢你。”

    “不客气。”他随即又回复,“小锦,别忘了我说过的话。”

    锦书本来气势汹汹兴师问罪的心思一霎间被戳破。虚张声势的话再说不出,她打了几个字,又慢慢删掉,只得回复说:“好。”

    “我窗外的槐树开花了。”沈斯晔忽然换了话题。“你见过槐树吧?”

    “在国内见过。”锦书有些摸不着头脑,瞬间顿悟,“你回国了?”

    “我在香山。”他发送一个微笑的表情。“采了几枝槐花,刚才还在想,如果能送给你该多好。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锦书,我很想你。”

    “锦书?小锦?你还在不在线上?”

    他耐心的等了半日,那边才回复道:“我只想说,槐树会生绿虫子。”

    沈斯晔忽然有种自己的深情告白一头撞在了石碑上的感觉。

    气血紊乱了片刻,他决定继续。

    “我的窗前就是山涧。每天早上都会有雾,我喜欢看雾气散尽那一瞬间,满山的绿色好像都能流淌起来。有时候看着山光会想,如果你也在该有多好。”

    “在这里,我每天除了读书写字,就是到山上庙里去走走看看。住的地方还是我高祖父当年的避暑别院,听得到暮鼓晨钟。这里的斋菜也很好吃,你如果来尝一次一定会喜欢。”

    然后近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