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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12章 改革军户

    颜家和朱家让本户子弟安心留在军队的如意算盘总是落空。在役士卒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官吏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勾取两家替役者。

    到了嘉靖六年,颜朱两家服役已经超过一百五十年了,对其中的不确定性深恶痛绝,最后拟定了一份合同,同意支付新兵所有的军装盘缠,以确保新兵坚持履行两家的共同义务。

    袁文新的口才不错,他讲述地非常清楚,这普通军户的生活境遇好似放电影一样,在皇帝的脑海里留下深深地印象。

    内阁首辅孙承宗则是讲的没有那么多细节,只是给出兵部的统计数据和管理军户的法律。

    一家被编为军户,该家庭有义务派出一名成年男丁参军。这名男丁被称为“正军”。每个军户有责任确保本户在任何时候都有一名正军在伍。

    派出正军的任务没有期限,这是一项永久的、持续的责任。当正军去世,或因为患病、受伤、衰老而丧失行动能力,乃至当了逃兵时,军户就必须遣人补伍。

    新兵的驻所远离原籍,有时甚至远隔千山万水。不仅如此,来自一地军户的正军并不会被分派到同一驻地。这是朝廷有意为之,旨在避免同乡士卒一起服役;但也有出于战略上的考量,为应眼前的军事需求而抽调士卒戍守新建卫所。

    举例说,位于中原的河南固始县,共有一千七百三十个在册军户。他们的正军被分派到三百五十八个不同的卫所,这些卫所遍及全国各地。

    整个军户制度正常运作时,云南一名正军的死亡,会引发勾军的官僚程序,最终导致四千多里地之外的某个河南军户遣人补伍。

    孙承宗最后总结道:“陛下,这就好比从深井中汲取,不仅仅是一桶一桶地,也是一滴一滴地抽。”

    也不仅仅是当前的大臣讨论问题,来自福建巡抚南居益一封奏疏更让皇帝对军户有更深的了解。

    那就是沿海卫所的军户参与对外走私海贸。即使他们没有亲身参与海盗或走私活动,军队的部署模式也决定了他们往往与相关人士有联系。

    南居益在奏疏中写道,有被抓到的不交市舶税的走私商人被官府抓起来,然而某天晚上,却被卫所的人劫狱救走了。

    明朝这二百多年,官兵参与走私,与外国人做生意,并时而行事如同海盗。他们扮演着不同角色,或是推波助澜,或是亲力亲为。他们的长官也没闲着,恣意收受贿赂,对非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官兵参与走私的动机,与其他走私者没什么不同:要么是生计所迫,要么是怀有野心,要么是投机取巧。然而,南居益提到对明代军户成员而言,还有一些独特的压力、诱惑及好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将他们推入这潭浑水。

    朝廷通常为了不让士卒逃军,鼓励士卒在卫所当地安家。理论上各卫所的兵员数量是固定不变的。每当正军退役,他会回到自己的原籍,同时,原籍的接替者会来到卫所。

    施行本地化政策以后,卫所成为士卒及其眷属的安身立命之所,并最终成为他们子孙后代的家乡。人口的自然增长,意味着经过一段时间,明初的一名士卒可能繁衍出一个人丁旺盛的家族。即使再有逃兵,也不一定会导致人口下降,除非祖军的全部后人集体逃逸。

    卫所里人口持续增长,朝廷却没有任何制度性机制来适应这一变化。一个祖军无论有多少后人,他们都会被籍入一户名下,该户只需派一人当兵,相应地只能领到一份军饷。

    然而,朝廷的官员长期挪用、克扣军饷,干着各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士卒拿不着钱粮。

    即便是士卒一分不差地领取到个人应得的粮饷,依然无法解决随军眷属的问题。他们也得有饭吃。

    人口变化造成一个棘手的局面。朝廷屡次下令,给军眷提供耕地,让他们成为普通农民。百姓的应对之道和朝廷的思路大同小异:军眷要自力更生,他们投入到各行各业之中。

    沿海卫所的军户相对于普通百姓,他们更容易接触到船只和航海技术。军户在走私上享有的最大竞争优势在于,负责控制、取缔非法海上贸易的人就是他们自己或他们的亲戚。

    在沿海地区,唯有军户可以合法理由出海,他们要巡逻。能够掌握军队海巡的路线和时间,并有把握当自己被抓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