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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我喜欢做这件事

    广宁府附近,有很多卫星城池。

    关隘也很多,有的南北甚至能达到间隔万里开外。

    广宁府这边兵将再多,也不可能分配到这么漫长的防卫线上,还能保证兵员的充足。

    因此,通常只能是重点防御。

    可这样一来,那些非重点的关隘、据点,甚至卫星城,就会落入危险之中。

    很多城池就是在这样的不良背景下被摧毁了!

    “现在,洛城附近,出现了一伙贼,猖獗的很啊。”

    “根据可靠情报,贼首是个25级的大佬。”

    “你是否愿意出征呢?”

    诸葛青云笑道。

    叶欢道:“为国效力,杀贼立功,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

    “我去。”

    暗暗思索,诸葛青云,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呢?

    是为我好,抬举我,还是另有图谋?

    告辞离开。

    一般人武斗,只自己去就好了。

    但要打仗,就需要带一支人马,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甚至更多,没有上限。

    兵者诡道,存亡之事,不可不察!

    因之在发起一场战斗之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往往是至关重要。

    有的人看起来很猛,但到了战场上,面对数倍于自己的敌军,装备、人员,都强于自己数倍。

    地形、环境、本地民情,全部都偏向敌军。

    这样的话,战斗起来,必然吃亏。

    要是这方准备充足,或者,有强者坐镇,还能好些。

    如果运气不好,就会被击溃。

    不说回来后会落个什么下场,在这样的环境中,是否还能成功逃命,恐怕都是未知之数。

    叶欢没有带人,也无人可带。

    诸葛青云只给了他一卷地图,兵员、装备、钱粮一概没有。

    任务却是那样的艰巨。

    从他接受下来的那一刻开始,意味着他这次的行动,很有可能就要失败。

    这是最大的可能性。

    但偏偏叶欢是个倔强的小子。

    别人恭维他,他很愿意接受。

    当别人看不起他时,他就要反驳一下。

    无论诸葛青云真心还是假意,当机会摆在眼前时,他都没有拒绝的理由。

    叶欢立即选择动身。

    洛城,必成为他扬名立万的一处名利场。

    洛城地处平原。

    这地方百余里内,看不到任何山、河,甚至连掩体都不存在。

    倘若某个人突然出现在这里,将会被城池内的守军发现。

    如果采取进攻行为,将会被那城池之上的强攻硬弩给射成筛子。

    当今时代的武器已发展到了一定高度。

    它们的进化,和武学息息相关,相辅相成。

    倘若公开消息声称,某个地方有某个人,武学上突破了全新等级。

    那最迟在当月末,就会有与之配套的武器被研究出来。

    所以,如果有人轻视了,这些武器的作用的话。

    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把好的武器,无异于是等同于一个超级强者在坐镇。

    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要想强行过来,恐怕会死于不明不白。

    叶欢发现,洛城外,一只只的人马来回巡逻。

    他们有的是百余人,有的是二三百。

    没一会,就有几千人了。

    这些人手持先进的武器,别看等级只有十余级,可杀伤力丝毫不差。

    洛城的老百姓,目前可以进出,但是检查的非常森严。

    一旦被查出来有问题,肯定立马就要被关押起来。

    很多人一去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