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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雾中见故人

    两个都不在,白予决定,狗放一边,先找猴子。

    猴子不在家里,就应该在酒铺,比狗好找。

    出门,白予直接去了猴子小徐经常“光顾”的那间酒铺,没有见到这货的身影。

    离开酒铺,白予直接转道去找狗,小徐这猴子,说不准是终于明白了薅羊毛不能逮着一只羊薅的道理,又或者这间酒铺的酒喝腻了,换了一家祸害。

    白予不可能挨个酒铺去找,只能先去找狗。

    连续去了几个华莱士经常停留的地方,也没看到这狗的身影。

    白予决定,放弃。

    狗,说一千道一万,也还是一条狗,现在,白予没那么多时间精力浪费在他身上。

    毕竟,去松雾谷,才是正事。

    还是那句话,人永远比狗重要,狗,丢了就丢了。

    丢了正好,白予也不用费时间遛它了,直接出发去松雾谷。

    这边,白予找了个机会,蹭了一辆出城往北马车。

    另一边,沐川医馆的内堂,张云苓正在收拾整理行装,将药物,干粮和灌上水的皮制水壶,放入药箱。

    从自己的柜子中,拿出一把单发手枪,一对峨眉刺,一把匕首,收在腰包之中。

    换上一身青黑色劲装,内穿棉钉软甲,一双黑色厚底布靴。

    松开发髻,扎成马尾,张云苓拿出昨夜就写好的书信,刚放到桌上,辛夷便推门而入。

    两人相顾无言,犹豫了半晌,见辛夷不说话,张云苓背上药箱,离开屋子。

    “站住。”

    辛夷叫住张云苓。

    张云苓停下脚步,转过身,看向辛夷,“三年了,我没想到,三年之后,你第一次和我说话,会是这样一句话。”

    三年前,张云苓离开西川的乐山,来到汉昌,辛夷并没有反对,此后,张云苓的吩咐,她也依然照做,但,只要面对张云苓,她就一个字也不说。

    一直持续了三年。

    辛夷一张脸没有任何波动,只是冷冷的说,“我打听过了,进入松雾谷的人,到现在,没一个出来。自己的命重要,还是别人的命重要?”

    张云苓目光直视辛夷,“自己的命重要,但是,承诺,比自己的命,更重要。我答应过纹鸢,要好好照顾雁书。”

    “你简直和死老头一模一样,愚蠢,固执,自以为是。”

    辛夷刚刚说出这句话,张云苓的巴掌,已经举了起来。

    但最终,张云苓化掌为拳,然后缓缓放下了手臂,叹了口气,“义父,他是真正的英雄,作为她的女儿,终有一天,你会明白。”

    “不通世故,恃才傲物,只能灰溜溜从京城回到西川,轻信他人,背上债务,差点家破人亡,母亲关心她,他只会一句‘男人的事,女人少管’,呵,这算哪门子的英雄,他救了你一命,给你饭吃,教你医术,你崇拜他,可以,但想要我和你一样,下辈子也不可能。”

    辛夷大声宣泄着,这番话,她已经在心中憋了很多年了。

    许多人,以为她是张云苓的助手,侍女,其实,她才是张家的大小姐。

    九岁,父亲张沐川为了去帮一个朋友,在路上意外身亡,过了一年多,母亲病死。

    是她生父的义女,张云苓将她带大。自从她长大一些,可以读书写字之后,张云苓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对她无比的严厉,没日没夜的监督她学习医术,根本不管她是不是真的愿意。

    来汉昌之前,她从来没有好好休息过哪怕一天。

    张云苓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无妨,左边抽屉里,有两本书,一本是义父关于医术的心得笔记,另一本,是关于命图的,都是留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