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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递上拜帖

晓一个人,犹若是落叶般在山中轻轻飘动:“我之所以借王薄的手,不过是埋下一个引子罢了。若能叫王薄看到我的手段,日后大隋想要平定山东,对抗山东集团,王薄就是最好的手段。”

    “无知者无畏,若能叫王薄知晓阴曹的恐怖,日后此人可为我所用。”朱拂晓在长白山中采了一些老药,然后便下了长白山,径直向老姆山而去。

    老姆山并非真名,准确来说应该是:斗姆山。

    因为山中供奉着斗姆元君,所以当地人将其称呼为老姆山。

    朱拂晓一路走来,所过之处山东之地颇为贫苦,百姓面黄肌瘦面带苦色,一个个身躯佝偻犹若乞丐。

    而且山东之地多盗匪,大小盗匪多如牛毛,遥遥便听到远处村中哭闹,妇人的惨叫、男子的狼嚎,即便隔着十里也依旧清晰可闻。

    “关陇集团与山东集团的对抗,却苦了天下百姓。”朱拂晓站在树梢上没有动作,他能救得了一个村子,难道还能救得了山东千里大地的万万个村子?

    山东的官府彻底成为了摆设,在山东集团的操控下,整个山东无数百姓走投无路,直接弃了良田,入山为盗匪。

    “杨广虽然被称为圣天子,但终究不是圣人,江南之地被其掌握在手中,便已经是其手腕通天。”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悲悯,他忽然知晓为何古时候圣人明明没有通天彻地的伟力,但精神境界、思想境界却已经达到了法圣的境界。

    在这滚滚的烘炉炼狱之中,才能洗炼出不朽的精神力。

    天地就是一个大熔炉,大染缸。

    朱拂晓眯起眼睛,抬起头看向远方天空:“山东的根子烂了。”

    朱拂晓一路上慢慢悠悠的来到了斗姆山下,取出一个寒冰制作的面罩,将整个人的面孔罩住,然后整个人笼罩于黑袍之中,不露半分痕迹。

    “这里便是斗姆山了?”朱拂晓站在一处山顶,遥遥看着斗姆山冲霄而起的气势,还有斗姆山上那躁虐的血气,眼睛里魔力流转。

    “此地虽然有太古封印,但却依旧有地脉精气泄露出来,使得这斗姆山人杰地灵,当真是造化之地。”朱拂晓看着山中,只见野鸡、野兔、袍子随处可见。

    瀑布高悬,虽是寒冬时节,但却依旧山清水秀。

    “李相才占据这等造化之地,已经孕养了蛟龙之气,若再给他十年八年,或许可以成了气候。可惜遇见了我!”朱拂晓一双眼睛扫过远处的苍穹,只见远处山寨上空黑气缭绕,无数的冤魂咆哮,不知有多少的冤魂在山中哀鸣。

    那山中盗匪,每个人的身上都缭绕着怨气,与周身血气混合在一起,犹若地狱中的修罗。

    “按照常理,人死后七天,残魂就会散去。但此地残魂竟然形成执念,烙印在每一个人的生命磁场之中,不断吞噬着每个人的生命精气,仇恨着眼前的盗匪。”朱拂晓摇了摇头:

    “都是该千刀万剐之辈。”

    那执念中有女子,有孩童,还有那即将散去模糊不清的面孔,此时不甘的围绕着众盗匪的生命磁场咆哮。

    朱拂晓似乎在残念中看到了那雨夜中满身泥泞,衣衫被扯得破烂,面带绝望,身穿红袍的新娘。

    有尚在襁褓中的孩童。

    有被数十个大汉按在地上淫笑的妇人。

    有被制成肉干,引诱野兽的老叟。

    他看到了血流成河,看到了惨绝人寰。

    “这世上盗匪分为三种,一种是只为果腹。一种是求财不伤人命。一种是杀人越货不留活口。”朱拂晓嘀咕了句:

    “山中大小不成气候的盗匪,九成九多数都是活不下去的流民,只求果腹。”

    “王薄、翟让都是有大气魄,想要成大气候的人,是那种只求财,不伤人命之辈。反而对于寻常百姓极尽拉拢,欲要做自己的根基,意图染指王图霸业。”

    “像李相才这种,乃是那九成九的流民土匪做久了,逐渐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成为了真正杀人越货的亡命之徒,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当年只求活命的百姓,终究是成为了盗匪中的一员。”

    朱拂晓眼神里满是冷酷:“最难缠的也是第三种,这些家伙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就连天王老子都不怕。一个地府拜帖,怕是吓不住山中的盗匪。”

    “且等七日,算是尔等一线生机。”朱拂晓抱着一只烧鸡,慢条斯理的啃了起来:

    “若尔等不识趣,就休怪我杀鸡儆猴,用来震慑王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