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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射猛禽需用良弓

    人矜绰约之貌,马走流离之血,始争锋於校塲,遽写鞚於金埒。

    临沮县的校场不大,其址于城郊,外围用一层高排木栅包围,内中是一处被处理干净的沙场,圈地中没有草坪和水泡,八方立黑色皂旗,正南向是七阶的木制造点将台,侧旁利有金鼓相托。

    黄忠所统领的两曲兵壮,眼下正在校场中列队操练,而负责看管指导他们的,则是黄忠麾下的两名曲长。

    在南郡十八县中,黄忠所掌管的士兵操练最勤,训练最苦。

    刘琦穿越到汉末,已有数载,在巨野当县尉时,见过不少县军,他也见识过雄壮士卒,但和黄忠调教的两曲人马相比,感觉多少还是有点不一样。

    壮不壮且不看,战力和执行力他也瞧不懂,但他能看的出黄忠带的兵非常有精气神。

    那是一种由骨子里向外散发的精神状态,傲骨嶙嶙,铁骨铮铮。

    士卒们在挥舞手中长戟时,每一下都显得慷锵有力,从里到外都流露着一股阳刚之气。

    “嚯!”

    “嚯!”

    “嚯!”

    每一下动作,都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呼喝,虽然不是喊的特别规整,听着多少有些参差不齐,但却声音嘹亮浑厚,充斥着整个校场。

    刘琦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黄司马果然是带兵有方,这两曲兵士真是训练有素,与我原先见过的军卒大有不同。”

    黄忠听了夸赞很高兴:“掾史过赞,黄某受之有愧。”

    “不然,黄司马当之无愧,我虽不懂练兵,但我却能看出士卒的精神状态,黄司马确有大将之才,在临沮一县之地埋没了这么多年,着实是屈才了。”

    刘琦评价的很走心,表情也很诚恳,让黄忠有一种被承认和肯定的感觉,而且他的话也戳中了黄忠的心窝子。

    ”这孩子,说中了黄某的心事了……”

    黄忠出身不高,只是普通武人,在荆州这个由宗族掌控大权的地界,他这样的人想要出头实在太难了,南郡军中很多比他年轻的后辈,本领远不及他,却因与宗族沾亲带故,反而在各郡县军中出人头地,而他空有一身本领,还有宛城的军功傍身,在四旬的年纪也不过是一县军司马。

    如果不出意料,这军司马他很有可能就是干一辈子了。

    有本事的人,一般都不希望被埋没,除非他确实看不到亮光,但刘琦的出现和对他的重视,隐隐的让黄忠看到了一展抱负的希望。

    “承蒙刘府君和掾史如此看重在下,着实是让黄某惶恐了,黄某不胜感激。”

    刘琦笑了笑,转过头冲着不远处一直慢悠悠跟着他的刘磐喊道:“堂兄,麻烦你把东西拿来。”

    刘磐闻言走来,他的手中一直捧着一个很长的精致木匣。

    刘琦接过木匣,在黄忠面前打开……里面是一张做工精良的黑弓。

    在汉军中,不同的弓有不同的用途,长弓用于步卒,角弓用于骑手,角端弓劲力强用于守城,且能够拉开越重的弓,便越是能够代表一个武人的能耐,也是一种能力的体现。

    刘琦给黄忠看的这张黑弓,是以兽角、筋、竹木等物复合而成,工艺精良,比例精准,明眼人一看便是出自造弓大师的手笔。

    但令黄忠最为诧异的,不是这张黑弓的价值,而是其所代表的意义。

    《荀子·大略》中曰:天子彫弓,调侯彤弓,大夫黑弓,礼也。

    如此制作精良的黑弓,刘琦如此年轻必不会有……难道是刘表卓其转送于自己的,其意是欲以大夫之礼相待自己?

    就在黄忠犹豫不决之时,却听刘琦笑着开口道:“此乃刘府君命在下转赠予黄司马的,公若有意接府君之情,便请收下,若是无意,也不妨事,我自转还于刘府君便是了。”

    话里话外,刘琦这橄榄枝已经都快抛到黄忠脸上去了,但凡黄忠不傻,应该就能明白刘琦话中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