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前任男神 > 第五百零三章猪蹄的吃法

第五百零三章猪蹄的吃法

好人家”麻辣卤料,卤出来的味道,居然和一些知名的鸭货店味道都差不多。

    考虑到有人能吃辣,有人不能吃辣的关系,林放就做出了两锅卤水。

    一锅五香,一锅麻辣。

    没一会儿功夫,用来营业的三个炉子上全都放上了猪蹄。

    黄豆猪蹄汤还好一些,香味不那么明显。

    没有加黄豆之前,更多的还是猪蹄本身的香气。

    林放去腥去的比较彻底,一丝腥味都闻不到,猪蹄的味道就很淡。

    另外两锅,可就厉害了些。

    五香的那一锅,闻着就让人忍不住直吸鼻子。

    麻辣的那一锅更了不得,辣味比较冲,可更加刺激食欲,稍微多闻一下,就忍不住流口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李梦贤忍不住走来走去,“林老板果然妙手,猪蹄这等下脚料都能做出这样的味道!”

    谁知,这还不算完。

    林放另外起锅,又用小炉子,红烧了一锅猪蹄出来。

    一切,似乎都那么完美。

    “太香了!真是太香了!受不了!”李梦贤感觉自己口水都快要滴下来了,“林老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啊?”

    “要稍微等一会儿。”

    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等待的时间,比其他美食都要更长一些。

    林放心中有数,猪蹄想要好吃,软糯是必不可少的。

    也就是卤猪蹄可以稍微硬那么一点,吃一个劲道。

    可不管是炖汤还是红烧,都要软糯一些才更容易下口。

    想要获得软糯的口感,没个两个小时,那是不可能达到的。

    搁在后世,有高压锅可以加速这一烹饪过程。

    而在这个时代……也有拳劲!

    林放稍微琢磨了一下,看了一眼眼巴巴的围在一旁的几人,道:“我稍微快一点吧。”

    拳劲无形有质,林放可以控制着它渗透到猪蹄内部,破坏它的组织,让它更容易软烂。

    林放催动拳劲的时候,甚至隐隐约约的,感觉自己丹田的位置,似乎有什么在呼应。

    一呼一吸间,居然像是心脏似的,跟着收缩、扩张。

    可当林放仔细去感应的时候,却又一无所觉。

    反倒是他放空,不去寻找,只是专注的催动拳劲的时候,又能再次感觉到它的存在。

    林放顾不上多想,反正没察觉到什么坏处,也就不管。

    他只是催动着拳劲,加速红烧猪蹄的烹饪过程。

    因为林放动用了拳劲的关系,红烧猪蹄明明是最后烹制的,却最先出锅。

    林放刚刚盛了满满一盆的红烧猪蹄,正要指挥着大毛端上桌,门外传来白玉堂的声音。

    “啊哈!”白玉堂跳着进门,“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天该我蹭顿饭!”

    “白爷,今天空手来的?”白玉堂来的比较频繁,哪怕是大毛、小黑都跟他混熟了,知道他这人除了好色一点,爱装逼一点,没别的毛病,也能跟他开几句玩笑。

    “那不能够!”白玉堂翻了翻白眼,“我白玉堂是那种人吗?东西都在门外放着呢,你们自己去搬,我先吃两口垫吧!垫吧!”

    “你垫吧个屁!”李梦贤拦住白玉堂去拿筷子的手,不满道:“这猪蹄可是我带过来的,我都还没吃……不是,林老板都还没尝呢,你那么着急干嘛?”

    “林老板,你先请!”白玉堂笑着把筷子筒递过去,“你要是不吃,咱们李先生压根就不会让我尝一口!小气死了!”

    “我那是小气吗?我那是尊重!”李梦贤哼了一声,“要不是林老板,咱们可吃不上可口的猪蹄!”

    “行,行,又不是什么好东西,瞧你在乎的!”白玉堂一点也不在意,猪蹄而已,谁吃那东西?也就没钱的穷人买回去煮一下,抱着解解馋。

    不好吃也不管饱,多稀罕似的!

    “行,我先吃一口。”林放也不推辞,辛苦了这么久,他先吃也是应该的。

    林放夹了一块红烧猪蹄塞进嘴里,轻轻一嗦,骨肉分离。

    红亮q弹的猪皮,裹带着瘦肉多肥肉少的蹄肉,连同些许蹄筋,一口就被他给吸了进去。

    林放火候控制的极好,把猪皮包裹的猪蹄肉烧的软烂入味,却又保留了猪皮和蹄筋的口感和嚼劲,而且是那种再多一分就会绵软,少一分就会偏硬的中间位置。

    这一口下去,肥肉多汁不腻,瘦肉软嫩不柴,蹄筋q弹不韧,猪皮有嚼劲却又不硬,口感简直丰富到爆棚。

    “好吃!”

    林放自己都忍不住赞了一声。

    不管是后世的真是地球,还是在地球纪元,林放没少吃肉。

    跟猪有关系的,更是数不胜数。

    可全都加起来也不如这一道红烧猪蹄带给他的口感丰富。

    就这一口,肥、瘦、筋、皮,居然四种口感兼顾到,那种一波一波,层层叠叠的丰富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最妙的是林放调味调的也是恰到好处,这一口猪蹄吃下去,林放都忍不住有些想喝酒了。

    有好肉,怎么能不配好酒?

    看到林放动筷子,其他人哪里还会客气,纷纷下筷。

    “俺嘞个娘来,这猪蹄子咋恁好吃?”小黑一口猪蹄下去,眼泪都快飙出来了,“俺娘给俺煮嘞咋恁难吃咹!又硬又塞牙,还拉嗓子!”

    “恁娘能跟咱们东家比?呸!差点被你带歪!”大毛瞪小黑一眼,“让你说国语!你总说土话,一点都不长记性!”

    “俺这……我这不是忘了吗?嘿嘿……”小黑憨厚一笑,又赶紧夹了一块,“刚刚吃的太急,没尝出是啥味儿,我得再吃一口!”

    大毛:“……”

    你特娘的骗鬼呢?刚刚说好吃的是狗吗?

    暗骂了一声,大毛也连忙抢着吃了一口。

    这一口猪蹄下去,大毛也美的不行。

    裹了些汤汁的猪蹄味道更加醇厚,鲜甜烘托出的咸味恰到好处,汤汁落在舌头上,让人忍不住想念大米饭或是馒头的味道。

    太鲜美了些,总想吃点白口的东西分润分润,让这美好能够持续更久。

    嚼上一口猪蹄肉,那滋味更是美上天。

    皮的韧,筋的弹,瘦肉的嫩,肥肉的爆浆,就连骨头,都让人忍不住想多舔几下。

    要是运气好,夹到一块带骨髓的,那更是要把人都给爽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