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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你们谁留下?(为ivanyu大佬爆更)

    “以目前的测绘数据来看,咱们还要再建立三座县城,两座关城,用以拱卫府衙!”

    朱权也缓缓走了过来,站在方世玉身边,一脸神往。

    “大明在海外建立了第一座城池,划分郡县州府,但这一定不会是大明在海外建立的唯一一座城池!”

    “小胖子,你觉得那座山脉以及那条河流分别应该取什么名?”

    方世玉把取名这种事情,随手就丢给了身边的朱高炽。

    这家伙熟读四书五经,作为朱老四的嫡长子,又跟着老朱头那么久,整个大明的师资力量,恐怕是仅次于太子朱标的了。

    取名这种事情,朱高炽来最为合适不过了。

    “祖师爷,依俺的看法,东边的山脉不如就取名为紫日山,南边的河流则可以取名为银河吧!取自诗仙李白的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朱高炽想了想,这才回到。

    “可!”

    方世玉点了点头。

    “既然东边的山叫紫日山,南边的河叫银河,那这座城池,便叫他紫银城吧!”

    “紫银城治下的州府,便命名为紫银河府布政司吧!”

    对于取名,方世玉觉得麻烦,但是利用现成的,方世玉倒是不觉得麻烦了。

    方世玉自己都不会料到,不过随口取了个名字,这个紫银河府,在将来,伊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全世界屈指可数的几大港口贸易重地之一!

    “县城以及关城的修建,暂时不用着急,当务之急是,速速修建港口!港口修建完毕了,这里的农作物,也差不多到了该收获的时间了。”

    “等咱们返航的时候,便可带着这些农作物回去了。”

    “对了,我让你们派去勘探矿山的人,传回消息了吗?”

    方世玉一念及此,突然问了起来。

    不应该啊,按照他的记忆来看,这东胜神州,应该有很多金银矿才对啊,但是这都大半年过去了,为啥一点消息收获没有?

    “勘探矿山,尚且需要时间,怕是短期内,没什么收获了。咱们派出去的人,传回的消息来看,目前只不过发现了几座铁矿山以及一座铜矿山。”

    “但好消息是,这些矿山的储备量,都是极其惊人的,只是咱们的工具不足,想要开采的话,难度很高。”

    朱高炽闻言,不由得叹了口气,缓缓回到。

    “有困难,那就克服困难。”

    “对了,我跟安庆公主商量过了,如今已是洪武二十二年了,我们的规划是,大概在洪武二十四年八九月份返航,到时候冯诚会留下来。”

    说到这里,方世玉顿了顿。

    “你们三,谁要留在这里?”

    方世玉转头看向朱权、朱植以及朱高炽,缓缓问到。

    “先生,咱可是说好了的!你要把日本送给我,我留在这里算怎么回事?所以我是要跟着你回去的!”

    朱植闻言,当即摇头!

    “你别看我,我要是不回去了,老爹怕是会杀过来,把我绑回去的,你让我留在这里,显然也是不现实的。”

    朱权也赶紧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三个人的目光,不由得纷纷看向了一边的朱高炽。

    朱高炽见状,微微的笑了起来。

    “既然如此,那不如就让俺留在这里好了。”

    “但是你们走的时候可要告诉我,别给我来不辞而别那一招,我还要你们给我带封书信回去呢!”

    朱高炽笑的很灿烂,对于这个东胜神州,他似乎极感兴趣,看着那群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的印第安土著,同样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他觉得留在这里,也许也不错。

    “你留在这里?但是我可是答应过朱老四,要把你毫发无伤的带回去的。”

    方世玉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左右为难起来。

    “无妨,我爹不会在意的,你们自己回去就是了。”

    朱高炽笑颜如花,摆了摆手,浑不在意。

    “此事暂时不议,距离回去时间尚早,咱们要抓紧时间,在返航之前,起码要把紫银城修建完毕,让王宫可以正常入住!”

    “另外,港口的修建,除了要修建一个货物集散地外,还要修建一个造船厂,开山伐木这么久了,除了修建城池所需,余下的挑选上好的木材,全部拿去造船。”

    “此外,对此地的印第安土著的汉化问题,也是重中之重,下次过来,可要多带一点读书种子过来。”

    此时的紫银城,显然已经被方世玉划分为大明的重要省份了,要么不搞,要搞就力求搞到最好。

    基本的设施,那是一分都不能少的。

    “嘴里都要淡出鸟来了,先生,咱不如进山狩猎去吧,吃了大半年的海鲜,我现在看见海鲜就反胃啊!”

    朱植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的说到。

    “俺十五哥说的对,咱带着那些大头兵,拿着火器,再多带点协防军,不会有啥危险的。”

    朱权也附和起来。

    “既然没危险,你们自己不会去啊?拉着我干啥?我累了,我要回去休息了!忙了一宿都没合眼!”

    方世玉翻了个白眼,直接转身朝着军营走去。

    朱植看了看朱权,朱权也看了看朱植。

    “走着?”

    “走!”

    两兄弟相视一笑,并肩而去。

    此时大明军中,就只有一匹还活着的军马了,被朱权骑着。

    这匹马可谓是香饽饽,既是军马,又经历过航海的洗礼,比起蒙古马来,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两兄弟带着五百大明精兵,三千协防军。

    大明精兵人手一把火铳,协防军则是拿着刀斧。

    两兄弟一脸的志得意满,在丛林中缓缓走着。

    “先生总算是松口了,今儿个咱们算是终于能过个年了!这一两年,咱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今天不杀他个七进七出,咱就没完!”

    朱权满脸兴奋,手里抓着火铳。

    离开大明的时候,朱权才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孩子,此时已然十四岁了,就连朱植也长到了十六岁了。

    若是在大明,估计现在孩子都出生了。

    这也不是瞎说,中国宫中男子的结婚年龄一般不超过18岁,大多数是在13岁至17岁之间。几乎所有的皇帝、小皇帝、太子在正式结婚之前都已临幸过女人,有着熟练的x(这个字你们应该能猜到。)经验,有的甚至已经生儿育女。

    西晋的痴愚皇帝晋惠帝司马衷,在做太子的时候,13岁时结婚。在司马衷结婚之前,他的父亲晋武帝司马炎派后宫才人谢玖前往东宫,以身教导太子,让太子知道男女房帏之事。

    谢玖离开太子的东宫时,已经怀孕。谢玖后来在别处宫室生下一个儿子。几年以后,太子司马衷在父母宫中见到一个孩子,晋武帝告诉他,这是他的儿子,他大为奇怪。

    同样,北魏文成帝拓跋浚17岁结婚,但他13岁时刚步入青春期便已临幸了宫女,14岁就做了父亲。

    正在幻想着生孩子的朱权,就在此时,却是猛地勒住了缰绳,一脸警惕的挥手示意众人停下!

    满脸谨慎凝重的神情,瞳孔都不由自主的缩紧了,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景象,一脸问号。

    “特么的,好血腥啊!”

    “难道是有什么野兽也在狩猎?”

    朱植也是一脸的问号,满脸警惕看着眼前的一幕。

    随后灌木冲中,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传了出来。

    很快,一只鹿就从从树林之中蹿了出来,听在一片草地之上,视若无人的吃着草。

    距离朱权等人,不过才两百米的距离。

    朱权这才松了口气,当即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屏气凝神,不要惊扰。

    “大家先下手为强,谁打死的就算谁的!”

    朱权将手指竖起,放在嘴边,小声说到。

    “那俺赢定了!”

    朱植也是一脸兴奋。

    二人放弃了火铳,这个距离,基本不在火铳的射击范围内了。(明洪武年间制造的两类火铳,即手铳和碗口铳。一类洪武火铳形体细长,重量较轻,是单兵使用的轻型火器,亦可称手铳;一类口径、体积都较大的火铳,也称碗口铳。)

    两兄弟纷纷掏出弓箭,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眨眼之间,破空声响起。

    两只箭矢,破空而去,朝着小鹿逼近。

    ‘砰!’

    小鹿哪里料得到,会有人暗施冷箭,两只箭矢,几乎同一时间,射中了小鹿,一只刺入小鹿的腹部,一只刺入小鹿的腿部。

    两人使用的均是重弓,强大的贯穿力之下,小鹿的腹部直接被洞穿了,精铁铸造的箭头,威力可见一斑!

    这一箭,是来自于朱权的。

    而朱植的那一箭,虽然射在了小鹿的腿上,但依然是将小鹿的腿部骨头,直接射到骨折了。

    “看吧看吧!哈哈哈哈哈!我射中腹部了!属于致命一箭,是我的了!”

    朱权见状,顿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朱植愁眉苦脸,收起了手中的弓箭。

    作为朱权的十五哥,朱植却总司输给他这个十七弟。

    朱权也收起弓箭,挥手叫过来一名协防军。

    “去将那只鹿拖过来,本王重重赏你!”

    “属下遵命!”

    此时经过大明将士的调教,这些协防军虽然都是印第安土著,但已然不仅掌握了熟练的汉语,而且对于大明军中的规章制度,更是熟练于心。

    尤其是他们曾亲眼目睹,方世玉当众命令,砍了三个犯了军规的大明士兵的脑袋,更是让他们震撼不已。

    别看此时他们在人数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但是数百明军,装备精良,精制盔甲,又有火器,以及连弩,这数千协防军,压根就不是对手。

    何况,这些协防军已经完全适应了如今的生活,他们更加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在全新的制度之下,好好生活。

    要是有得选,没人愿意打仗!

    当然了,鬼子不算人,他们是王八蛋!是畜生!是禽兽!是猪狗不如的东西!

    协防军见朱权让他去取战利品,并且还有赏赐,顿时喜上眉梢。

    只是当他刚刚走了过去,正要伸手去拖地上小鹿的尸体时,头顶大树之上,一只花豹,猛地蹿了下来!

    “东洲花豹?”

    朱植瞬间瞳孔缩紧,不由的再次提起了手中的重弓!

    “竟然会遇到花豹!”

    朱权也是大吃一惊,胯下的战马,此时也是不由得焦躁不安起来。

    对于花豹,这些人可是早就见识过了!

    速度几块,力量极大,爆发力极强,别说有火器,便是全副武装,若是落单了,也不一定是这花豹的对手!

    这也就是方世玉一直不同意,让他们进山狩猎的原因了。

    只是原本被叫做美洲豹的花豹,此时已经被他们取名为东洲豹了。

    这种猫科动物的体重,最大甚至可以达到将近两百斤!在猫科动物中,东洲豹的体型仅次于狮、虎。

    它们生活于多水之地,且跟虎一样,是喜欢游泳的猫科动物。美洲豹爱独行,是蛰伏突袭的掠食者,在选择猎物方面,它们完全是投机取巧的,也难怪会一直躲在树上,直到朱权、朱植射杀了小鹿,才会现身!

    东洲豹没有固定的繁殖期,一般多在初春发情交配。雌兽一般每隔一年或更长的时间才生育一次。

    “快!撤回来!”

    朱植见状,率先反应过来,赶紧冲着那名协防军喊了起来。

    岂料,此时那名协防军早已吓得双腿打颤,别说撤回来了,就是站都站不稳了,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浑身哆嗦着。

    众将士,顿时纷纷动作起来。

    要么拉弓搭箭,要么举起手中的刀斧,要么举起了盾牌,瞬间将朱权以及朱植两兄弟,护在了中间。

    “大家都不要轻举妄动,让它离开!”

    朱权见状,当即喝止了众人的动作。

    东洲豹生性凶残,虽然这些人,完全可以轻而易举的杀了它。

    “你们没看见,它肚子里面有了种了吗?”

    朱权皱眉,看向那东洲豹的肚子,仿佛随时都会产崽。

    而且此时那东洲豹气喘不已,显然已经忍受了很久的饥饿。

    一头小鹿罢了,它若是想吃,就送给他吃好了,杀了它固然容易,但谁也不敢保证,那名小鹿尸体旁边的协防军,会不会因为东洲豹被激怒,而命丧当场。

    何况作为华夏人,自古就有不赶尽杀绝的传统美德,但凡怀了种的,都不能下杀手。

    协防军面面相觑,犹疑不定起来。

    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大明的人,不杀怀孕的生灵。

    虽然已经被教导了很久的汉文化,但华夏文化,博大精深,数千年的传承,他们短时间,显然是不可能学到精髓的。

    不过作为印第安土著,他们也同样明白一个道理,对任何动物赶尽杀绝,都是不可取的。

    虽然他们说不出来是什么道理,但是却知道,只有所有动物都能繁衍生息,人类才能跟着生生不息,才能有充足的猎物填饱肚子。

    再看看西牛贺州的那些白皮猪们,但凡发现了一个新大陆,无不赶尽杀绝,大肆屠杀,跟华夏人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华夏深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大家和平共处,互惠互利,互帮互助,才是最佳选择。

    白皮猪们完全就是强盗,只看眼前利益,只看自己的利益,至于别人,他们才不会去管!

    随着朱权的命令下达,众人纷纷屏气凝神,那只东洲豹,也叼着小鹿的尸体,缓缓退去。

    众人这才纷纷放下手中的武器,重新站到了朱权以及朱植两兄弟的身后。

    这些人想弄死一直东洲豹,不过是轻而易举分分钟的事情,但他们都清楚,他们的任务不是杀多少猛兽,而是护卫朱权跟朱植两兄弟的安全。

    说破了天,这片新大陆的创建者虽然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方世玉,但规章制度还是封建社会那一套。

    要是朱权跟朱植有了什么闪失,这些人,怕是都要去陪葬了。

    “东洲豹应该已经远遁了,咱们继续前进,总不能空手而归吧!”

    见东洲豹缓缓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朱植摆了摆手,领着众人,继续朝着丛林深处前进。

    不多时,众人眼前赫然一亮,已然置身于一处盆地之中。

    “嘎嘣!”

    就在众人停下脚步,打量眼前的盆地时。

    一道清脆的声音,突如其来。

    一名协防军,一脸惊恐的看着脚下,被他不小心踩碎的骨头。

    “人类头骨?”

    朱权双眼一眯,率先看出来了这是人类头骨!

    当即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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