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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候,她试着挣开,但是我紧紧抱住她,开始热烈地亲吻她,同时把她按倒在靠窗的躺椅上。她咕哝着什么,意思是说门没关,但是我不打算冒任何危险,让她溜出我的怀抱。于是我作了一个小小的迂回,使她一点儿一点儿地慢慢移向门边,让她用p股把门推上。我用空着的一只手锁上门,然后把她挪到房间中央,用空着的那只手解开我的裤扣。她睡得迷迷糊糊,干这事就像一架自动机器。我也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在半睡半醒中干这事。惟一的问题是,要想知道如何让她再睡过去而不失去好好c一下的机会,这是很难的。我设法让她倒在躺椅上,她没有退缩,却欲火中烧起来,像鳝鱼一样扭来扭去。从我开始搞她的时候起,我想她一次也没有睁开过眼睛。我不断对自己说——“一次埃及式c法……一次埃及式c法”——为了不马上s精,我故意开始想莫妮卡拉到中心车站的那具尸体,想我在公路上留给保林娜的三角五分钱。那时候,砰!一声响亮的敲门声,她立即睁开眼睛,十分恐惧地望着我。我开始迅速抽身,可使我吃惊的是,她紧紧抓住我。“不要动,”她在我耳边小声说。“等等!”又一声响亮的敲门声,然后我听到克伦斯基的声音说:“是我,台尔玛……是我伊西。”当时我几乎大笑起来。我们又倒下,回到一种自然姿势中,她轻轻闭着眼睛,不想再醒过来。这是我一生中c得最出色的一次。我想它会永远进行下去。无论什么时候我感到有s精危险,我就停下不动,想事情——例如想如果我有假期,我喜欢在哪里度假,或者想放在衣柜抽屉里的那些衬衫,想就在卧室床脚边的地毯上的补丁。克伦斯基还站在门口——我可以听见他来回变换姿势。每次我意识到他站在那里,我就额外地给她多来几下子,她在半睡状态中做出响应,很有意思,好像她懂我用这种动作语言表达的意思。我不敢想她会在考虑些什么,要不然我就马上要s了。有时候我险些s精,但是我总有救险的妙方,这就是想莫妮卡和那具在中心火车站的尸体。一想到这些,我的意思是说,想到这些事的滑稽可笑,我就像冲了一次凉水澡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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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回归线》第六章(2)

    完事之后,她睁大眼睛望着我,好像她是第一次看到我。我没有话要对她说;我脑子里的惟一想法是尽可能快地离开。在我们梳洗时,我注意到门边地板上的一张纸条。这是克伦斯基留下的。他想要她在医院见他——他老婆刚被送去医院。我感到松了口气!这意味着我不用费什么事就可以离开了。

    第二天我接到克伦斯基一个电话。他老婆死在手术台上。那天晚上我回家吃饭;我们还坐在饭桌上吃饭时,门铃响了。克伦斯基站在大门那里,看上去绝对情绪消沉。我总是难以说出吊唁的话,对他说就绝对不可能了。我听我老婆说些同情的陈词滥调,我感到比往常更讨厌她。“让我们离开这里。”我说。

    我们在绝对的沉默中走了一会儿。到了公园那里,我们就走进去,直奔草地而去。雾气很重,连前面一码远的地方都看不清。当我们摸索着前行的时候,他突然呜咽起来。我停下来,把脸转开去。我认为他哭完时,才回头看他,他正带着一种古怪的微笑瞪着我。“真有趣,”他说,“接受死亡有多难哪!”我也微笑了,把我的手放到他肩膀上。“请继续,”我说,“一直说下去,不要郁积在胸中。”我们又开始散步,在草地上来来回回地走,就好像走在海底一般。雾气变得如此浓密,我几乎分辨不出他的容貌。他平静而又疯狂地谈论着。“我就知道事情会发生,”他说,“太美好了就不会长久。”她病倒前的夜里,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失去了身份。“我在黑暗中踉踉跄跄,叫着我自己的名字。我记得来到一座桥那里,朝水中看的时候,我看到我自己正在溺死。我一头扎到桥底下,当我浮出水面时,我看到叶塔漂浮在桥下。她死了。”然后他突然补充说:“昨天我敲门的时候,你在那里,是吗?我知道你在那里,我没法走开。我也知道叶塔快死了,我想要同她在一起,但是我害怕一个人去。”我一句话没说,他继续说下去。“我爱过的第一个女孩也是这样死的。我当时还是个小孩,无法摆脱痛苦。每天晚上我都到公墓去,坐在她墓边。人们以为我疯了。我猜想我也是疯了。昨天,当我站在门口的时候,这一切又回到我眼前。我又在特伦顿,在墓边,我爱的那个女孩子的妹妹站在我旁边。她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会发疯的。我暗想,我确实疯了,为了向我自己证明这一点,我决定做出疯狂的事情来,于是我对她说,我爱的不是她,是你,我把她拉到我身边,我们躺在那里互相亲吻,最后我c了她,就在墓边。我想,这件事把我治好了,因为我再也没有回到那里去过,再也没有想她——直到昨天,当我站在门口的时候。如果我昨天抓住你,我会把你掐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但是我好像觉得你打开了一座坟墓,你正在糟蹋我所爱女孩的尸体。那是疯了,不是吗?为什么今晚我要来见你呢?也许是因为你对我绝对无所谓……因为你不是犹太人,我可以对你说……因为你不在乎,而你是对的……你读过《天使的反叛》吗?”

    我们刚走到环绕公园的自行车道。大街上的灯火在雾中晃动。我好好看了他一眼,发现他已经神经错乱。我很想知道是否能让他笑。我也害怕,一旦他笑起来会收不住。于是我开始随便聊,先聊阿那托尔·法朗士,然后聊其他作家,最后,当我感到我抓不住他时,就突然把话题转到伊沃尔金将军伊沃尔金: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篇小说《白痴》中的人物。——译者,听到这话他笑了起来,这也不是一种笑,而是一种咯咯咯的声音,一种可怕的咯咯声,就像一只脑袋被放在案板上的公j发出来的。他笑得这样厉害,以致他不得不停住脚步,捂着肚子,眼泪从眼睛里流出来,在咯咯声之间,他发出撕碎心一般的可怕呜咽。“我知道你会为我好,”当最后的感情爆发过去之后,他脱口而出道:“我总是说你是一个婊子养的好人……你就是一个犹太杂种,只是你不知道而已……现在告诉我,你这个杂种,昨天怎么回事?你捅了她没有?我不是告诉过你,她是一把好手吗?你知道她跟谁同居吗?天哪,你没被抓住算是幸运。她正和一个俄国诗人同居——你也认识那小子。有一次在皇家咖啡馆我把你介绍给他过。最好不要让他听到风声。他会把你的脑浆打出来的……然后他会为此事写一首漂亮的诗,把它和一束玫瑰一起送给她。肯定的,我在斯台尔顿就认识他,那里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聚居地。他老爷子是一个虚无主义者。全家都疯了。顺便说一下,你最好当心你自己。那一天我就想告诉你,可我没想到你动作这么快。你知道她也许有梅毒。我不是在吓唬你。我也是为你好才告诉你的……”

    这一场感情迸发似乎真的使他安静下来。他设法以他那种犹太人的拐弯抹角方式告诉我,他喜欢我。为此他必须首先破坏我周围的一切——老婆、工作、朋友、那个“黑婊子”(他这样称呼瓦莱丝佳),等等。“我想,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他说,“不过,”他恶毒地补充说,“你首先必须吃点儿苦头。我的意思是真正的吃苦,因为你还不知道这个词的涵义。你只认为你已经吃了苦。你必须首先恋爱。现在说那个黑婊子……你并不真的认为你爱她,是吗?你曾经好好看过她的p股吗?我的意思是说,它是如何在扩展。五年后她看上去就会像珍妮大婶珍妮大婶:泛指中年黑人妇女,尤其是较肥胖者。——译者那样。你们俩将会是一对大胖子,身后领着一串黑小鬼在大街上走。天哪,我宁愿看见你娶一个犹太女孩。当然,你不会欣赏她,但是她会适合于你。你需要东西来稳住你。你正在分散你的精力。听着,你为什么带着所有这些你捡来的笨蛋杂种到处跑?你似乎有一种专捡不正常人的天才。你为什么不投身到有用的事情中去呢?你不适合那个工作——在某个地方你会成为大人物的,也许是一位劳工领袖……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但是你首先得摆脱你那个尖嘴猴腮的老婆。咄!我看她的时候,会啐她的脸。我不明白,像你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娶那样一条母狗?那是什么——是一对淌水的卵巢?听着,那就是你的毛病——你脑袋瓜里装的只有性……不,我也不是那个意思。你有脑子,你有激情,你很热心……但是你不在乎你做的事或你碰到的事。如果你不是这样一个浪漫的杂种,我几乎会发誓你是犹太人。我就不同了——我从来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指望,但是你身上有——只是你太他妈的懒了,不把它表现出来。听着,有时候我听你说话时,我暗想——要是那家伙把它在纸上写下来就好了!嗨,你可以写一本书,让德莱塞那样的家伙抬不起头来。你不同于我认识的美国人;在某种程度上你不属于他们,这是一件他妈的好事。你也有儿点疯癫——我猜想你知道这一点。不过是一种好的疯癫。听着,十分钟以前,如果是别人那样同我说话,我会杀了他。我想我更喜欢你,因为你不试着给我任何同情。我很了解这一点,所以不会期待你的同情。如果你今晚说了一句假话,我真的会发疯。我知道这一点。我已经在边缘上了。当你开始谈伊沃尔金将军时,我差点儿认为我一切都完了。这就使我想到你身上有种东西……那是真正的狡猾!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一些事……如果你不马上振作起来,你就会发疯。你内心里有东西正在吞噬你。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但你不可能把它转移到我身上。我彻底了解你。我知道有东西在折磨你——不只是你老婆,也不是你的工作,甚至不是你认为你爱的那个黑婊子。有时候我认为你生错了时代。听着,我不想要你认为我崇拜你,但是你有我说的某种东西……如果你对自己再多一点点信心,你就会成为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你甚至不必当一个作家。就我所知,你可以成为一个耶稣基督。不要笑——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一点儿也不知道你自己的可能性……除了你自己的欲望,你对一切都是绝对盲目的。你不知道你要什么。你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停下来想一想。你正在让人们把你耗尽。你是一个他妈的傻瓜,白痴。如果我有十分之一你的能耐,我就会把世界翻个个儿。你认为那是疯了?嗯?那么,听我说……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这样清醒过。我今晚来见你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准备好要自杀了。我是否自杀没有多大区别。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看不出现在自杀有什么意义。那不会让她起死回生。我生而不幸,无论我去哪里,似乎总要把灾难带去。不过我还不想就此罢休……我要先在世上做些好事。也许你听起来觉得这很傻,但这是真的。我愿意为别人做点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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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回归线》第六章(3)

    他突然停住,又用那种古怪的惨淡笑容看着我。这是一个绝望的犹太人的样子,在他身上,像他的整个民族一样,生命本能是如此强大,以致即使绝对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指望,他也无力自杀。那种绝望对我相当陌生。我暗想——要是我们能换张皮就好了!嘿,我会为了无足轻重的理由杀死自己!我老是在想,他甚至会不喜欢葬礼——他自己老婆的葬礼!天知道,我们参加过的葬礼都是够令人悲伤的事情,但是事后总是有一些食物和饮料,一些好意的下流玩笑,一些衷心的捧腹大笑。也许我太小,不懂得那些悲伤的方面,虽然我十分清楚地看到他们如何嚎叫和哭泣。对我来说,那从来没有多大意义,因为葬礼之后,大家坐在公墓旁边的啤酒花园里,总是有一种美好的欢乐气氛,尽管大家穿着黑衣服,戴着黑纱和花环。当时作为一个小孩子,我似乎觉得他们确实在设法同死者建立某种交流。某种像是埃及式的东西,在我回想起它来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从前我认为他们只是一帮伪君子,但他们不是。他们只是些愚蠢、健康的德国人,渴望生活。说来奇怪,死亡是他们知识范围之外的东西,因为如果你只是按照他们所说的来判断,你会想像死亡占据了他们的大量思想,但是实际上他们对它一无所知,甚至还没有,例如,犹太人知道得多。他们谈论来世的生活,但是他们从不真正相信。如果一个人因失去亲人而憔悴,他们便怀疑地看待那个人,就像你看待一个疯子那样。正如欢乐有界限一样,悲伤也有界限,这就是他们给我的印象,而在极限上,总有必须喂饱的肚皮——用林堡奶酪三明治、啤酒、居默尔香酒,如果手头有的话,还用火j腿。他们的眼泪流到他们的啤酒里,像小孩子一样。一分钟以后他们又喜笑颜开,笑死者性格中的某个怪癖。甚至他们使用过去时的方法都对我有一种稀奇古怪的效果。死者才被埋下去一个小时,他们说起死者来——“他总是这样好脾气”——就好像心中的那个人死了已有千年,好像他是一个历史人物,或者是一个《尼伯龙根之歌》中的人物。事实是他死了,确确实实地永远死去了,而他们,那些活着的人,现在,而且永远离开了他,他们有今天还有明天要过,有衣服要洗,有饭要做,当下一个人倒下时,还有棺材要挑选,还要为遗嘱争吵,但是一切循着日常生活的常规,专门腾出时间来悲伤哀悯是有罪的,因为上帝(如果有上帝的话)注定生活是那个样子,我们世上的人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越过注定的苦乐界限是邪恶的。想要发疯更是大罪孽。他们有可怕的动物性调节官能。如果真是动物性的,倒是看上去很令人惊奇,可是目击这一切又很可怕。你终于会明白,这不过是德国人的麻木不仁,感觉迟钝,然而,比起犹太人的九头鸟式的悲哀来,我倒更喜欢德国人那种富有生气的胃。我实际上不可能为克伦斯基感到遗憾——我不得不为他的整个种族感到遗憾。他老婆的死只是他的灾难史中的一项,小事一桩。就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他生而不幸。他天生要看到事情出问题——因为五千年来事情一直在那个种族的血y中出问题。他们带着脸上那种深陷的绝望眼神来到世上,又将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世界。他身后留下一股臭气——一种毒药,一种悲痛的呕吐。他们要设法带出这个世界的臭气正是他们自己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臭气。当我听他说话时,我思考了所有这一切。我内心感觉这样良好,这样纯洁,以至于我们分手时,在我走上一条旁街之后,我开始吹口哨并哼起歌来。接下去,我感到渴了,渴得要命,我用我最好的爱尔兰土腔对自己说——不用说,你现在应该喝上一点儿,我的小伙儿——我一边说着,一边踉踉跄跄地进到一个酒吧里,要了一大杯冒泡的啤酒,一个厚厚的汉堡包,里面夹了许多洋葱。我又喝了一杯啤酒,接下去喝了一口白兰地。我用我那种无动于衷的方式暗想——如果这可怜的杂种头脑不够正常,不喜欢他自己老婆的葬礼,那么我来为他参加。我越是考虑这事,就越变得快活。如果说有一点点悲伤或羡慕的话,那只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我不可能和她调换位置,这个可怜的犹太死鬼,因为死亡是像我这样一个流浪汉绝对理解不了的东西,而把它浪费在那些十分了解它,无论如何不需要它的人身上又太可惜。我变得他妈的如此陶醉于死的念头,以至于在我醉得不省人事时,我向上帝咕哝着,请他今夜杀死我。杀死我,上帝,让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我拼命想像那是什么样子的,拼命忘记那死鬼,连p都挤出来了,可还是不成。我最多只能模仿临终时的痰声,但是这一来,我差点噎过气去,那时候我他妈的吓坏了,险些把屎屙在裤子里。不管怎么说,那不是死,那只是噎住了。死更像是我们在公园里经历的事情:两个人肩并肩地在雾中走,擦过树和灌木,一言不发。它是比姓氏本身更空d的东西,然而却正常、宁静,如果你喜欢的话,还很高贵。它不是生活的继续,而是跃入黑暗中,绝无归来的可能,甚至作为一粒灰尘归来都不可能。而那是正常、美好的,我对自己说,因为,为什么一个人要回来呢?尝一次滋味就是永远尝了滋味——生或是死。只要你不下赌注,抛硬币的结果是正面向上,还是向下,都是没关系的。当然,被自己的唾沫噎住是很难堪的——这比任何其他事都讨厌。此外,人们不总是噎死的。有时候人们在睡眠中死去,平静得像一只小羊羔。他们说,上帝来把你们召集到他的怀抱里,然而,你停止了吸呼。究竟为什么人们想要永远不停地呼吸?任何必须没完没了做的事情都会是一种折磨。我们都是可怜的人类杂种,我们应该高兴某人想出了一条出路。对于去睡觉,我们不挑什么毛病。我们生命的三分之一是让我们像喝醉酒的大耗子一样打呼噜打掉的。那又怎么样呢?那是悲剧吗?那么好吧,就说是三分之三的醉酒大耗子般的睡眠吧。天哪,如果我们有辨别能力的话,我们会因为想到这个问题而高兴得手舞足蹈。我们都可能明天死在床上,没有疼痛,没有痛苦——如果我们有意识利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