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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部分

的工作之后,我记得我同一个福音传教士交往密切,他似乎十分信任我。我类似于当招待员、募捐人、私人秘书。他让我注意到整个印度哲学的世界。晚上我有空时,我就会同朋友们聚在艾德·鲍里斯家里,他住在布鲁克林的贵族区。艾德·鲍里斯是一个古怪的钢琴家,他一个音符也读不上来。他有一个好朋友叫乔治·纽米勒,他经常与他一起弹二重奏。在艾德·鲍里斯家聚会的有十二个人左右,几乎个个都会弹钢琴。我们当时都在二十一岁至二十五岁之间;我们从来不带女人来,在这些聚会中也几乎从不提到女人的话题。我们有大量啤酒可喝,有整整一大幢房子供我们使用,因为我们聚会是在夏天,他家里人都外出了。虽然还有一打其他这样的家我可以谈论,但是我提到艾德·鲍里斯的家是因为它代表了我在世界其他地方从未碰到过的东西。艾德·鲍里斯和他的朋友们都不怀疑我正读着的那一类书,也不怀疑正在占据我思想的那些东西。当我突然来到的时候,我受到热情问候——作为小丑。我被指望让事物开始运行。整个大房子里大约分布着四架钢琴,更不用说钢片琴、管风琴、吉他、曼陀铃、小提琴等等。艾德·鲍里斯是一个疯子,而且是一个非常和蔼可亲、非常富于同情心的慷慨疯子。三明治总是最好的,啤酒喝也喝不完,如果你想过夜,你可以在长沙发上把自己安顿好,要多舒服有多舒服。走到街上——一条宽大的街,倦怠而又奢华,一条全然与世隔绝的街——我可以听到一层楼大厅里钢琴的丁冬声。窗户敞开着,当我进到视力所及的范围内时,我可以看到艾德·布尔格或康尼·格林伸开四肢躺在大安乐椅里,脚翘在窗台上,手里拿着大啤酒杯。也许乔治·纽米勒脱掉了衬衣,嘴里叼着一支大雪茄,正在即兴弹着钢琴。他们又说又笑,而乔治则急得团团转,寻找着一个开头。他一想到一个主旋律,就立即叫艾德,而艾德就会坐到他旁边,以他非专业的方式推敲一下,然后,突然猛击琴键,作出针锋相对的响应。也许在我进门的时候,有人正在隔壁房间里试着倒立——一层楼有三间大房子,一间通另一间,房间背面是一个花园,一个巨大的花园,有花、果树、葡萄藤、塑像、喷泉等等。有时候天气太热,他们就把钢片琴或小风琴搬到花园里(当然还有一桶啤酒),我们就坐在黑暗中又唱又笑——直到邻居强迫我们停下来。有时候每一层楼的音乐同时响遍全屋。那时候真是很疯狂,令人陶醉,如果有女人在周围,就会把事情搞糟。有时候就像看一场耐力竞赛——艾德·鲍里斯和乔治·纽米勒坐在大钢琴前,每个人都试图使对方精疲力竭,连交换位子也不停下,还相互交叉着手弹琴,有时候干脆用食指弹奏筷子曲,有时候把钢琴弹得像一架沃利策沃利策:一种管风琴,因乐器制造商沃利策家族而得名。——译者。始终有令你发笑的东西。没有人问你干什么,想什么,等等。你到艾德·鲍里斯家里时,你就核对一下你自己东西的特征。没有人管你戴多大的帽子,或你花多少钱买的。一说开始,大家就寻欢作乐——三明治和饮料都是免费的。开始以后,三四架钢琴、钢片琴、管风琴、曼陀铃、吉他,同时响起,啤酒流得到处都是,壁炉架上放满了三明治和雪茄,一阵阵微风从花园里吹来,乔治·纽米勒上半身一丝不挂,像魔鬼般地抑扬顿挫地弹奏着,这比我看到过的任何演出都强,而且一分钱不用花。平时我从未见过他们当中的任何人——只有在整个夏天的星期一晚上,当艾德敞开家门的时候。

    站在花园里听着这喧嚣的声音时,我几乎不能相信这是在同一城市。如果我张开嘴,把我心里想的事讲出去,那就全完了。世人认为,这些家伙中没有一个算得了一回事。他们只是些棒小伙儿,小孩子,一些喜欢音乐、喜欢快活的家伙。他们对这些东西喜欢得不得了,有时候我们都不得不叫救护车。例如有一天晚上,艾德·布尔格给我表演他的一种绝技,扭伤了腿。每个人都这么快活,沉浸在音乐中,脸上放光,以致他花了一个小时才说服我们,他真的很痛。我们试图把他送到医院去,但是医院太远了,而且,我们觉得很好玩,不时把他掉到地上,弄得他像疯子一样叫喊。于是,我们最终就在报警亭打电话请求帮助,救护车来了,同时也来了巡逻车。他们把艾德送到医院,我们其余的人则被送到班房去。在路上,我们扯着嗓子唱歌,在我们被保释出来后,我们仍然感觉很好,警察们也感觉很好,于是我们都集中到地下室,那里有一架破钢琴,我们就接着又弹又唱。这一切就像历史上公元前的某个时期,它的结束不是因为战争,而是因为甚至一个像艾德·鲍里斯家那样的地方,都不能免受周围环境渗出的毒汁的影响。因为每一条街都正在变成一条香杨梅大道,因为空虚正充满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整个大陆。因为,在某一段时间之后,你在全国各地哪个地方也不可能走进一幢房子,看见一个人倒立着唱歌。不再有这样的事。哪儿也没有两架钢琴同时弹奏,没有两个人愿意整夜弹琴,只为了取乐。能像艾德·鲍里斯和乔治·纽米勒一样演奏的两个人,都被广播电台或电影业雇去了,他们的天才只用上了一小点儿,其余的都被扔到垃圾桶里去了。根据公开展示来判断,在偌大一个美洲大陆,竟没有人知道可以使用什么样的天才。后来,我就听专业人员扮着怪脸的演奏来消磨下午的时光,这就是我之所以常常坐在汀潘街住家门前台阶上的原因。那音乐也很美,但是不一样。其中没有乐趣,这是一种永久的演习,只是为了挣钱而已。在美国的任何一个人,只要有一点点幽默,他就把它积累起来,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他们当中也有一些了不起的疯子,一些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人,一些没有留下姓名的人,他们是我们造就的最优秀人才。我记得凯思夜总会有一个无名的表演者,他大概是美国最疯狂的人,也许他为此每周挣五十美元,一个星期里,他每天都演出,而且一天三次,他的演出使观众目瞪口呆。他不按场次来表演——他只是即兴表演。他从不重复他的玩笑或绝技。他十分投入,我也不认为他是吸了毒才这样投入的。他天生像只秧j模样,他身上的能量和欢乐是那样强烈,没有什么东西能包容得住他们。他会演奏任何乐器,跳任何舞步,还能当场编出故事,一口气讲出来,一直讲到铃响。他不仅满足于自己的表演,而且也会帮助别人摆脱困境。他会站在舞台两侧,等待适当时机,闯入到另一个家伙的演出中。他就是全部演出,这种演出包含着的治疗方法比现代科学的整个武库都多。他们应该把美国总统拿的工资付给这样一个人。他们应该解雇美国总统和整个最高法庭,确立这样的人当统治者。这个人可以治疗有史以来的任何疾病,而且,他也是那种有求必应、不取报酬的人。这是一种能腾空疯人院的人。他不建议治疗——他使每一个人发疯。在这种解决方法和一种永久的战争状态即文明之间,只有一条其他出路——这就是我们每个人最终要走的道路,因为其他的一切都注定要失败。代表这惟一道路的那种象征物长着一个有六张脸、八只眼睛的脑袋;脑袋是一个旋转的灯塔,顶上不是可能会有的三重冕,而是一个d,给那里很少的一点儿脑髓通气。我是说,只有很少脑髓,因为只有很少行李可以带走,因为生活在全意识中,那灰色的物质就变成了光。这是人们可以置于喜剧演员之上的惟一一种类型的人;他既不笑也不哭,他超越了痛苦。我们还不认识他,因为他离我们太近,事实上,就在皮肤底下。当喜剧演员使我们捧腹大笑的时候,这个人,我猜想他的名字也许叫上帝,如果他必须有一个名字的话,他大声说起话来。当整个人类都笑得前仰后合,我意思是说,笑得肚子痛,那时候,每个人便上了正道了。那一时刻,每一个人既是上帝,也是任何别的什么。那一时刻,你消灭了二元、三元、四元、多元意识,这是使那灰色物质以丝毫不差的褶层在脑壳顶部盘绕起来的东西。在那时刻,你会真正感到头顶的那个d,你知道你曾经在那里有过一只眼睛,这只眼睛能同时将一切尽收眼底。这只眼睛现在不在了,但是当你笑到眼泪直淌、肚子直痛的时候,你真的是在打开天窗,给脑髓通风哩!在那时刻没有人能说服你拿起枪来杀死你的敌人,也没有任何人能说服你打开厚厚的一卷书,来读里面形而上学的世上真理。如果你知道自由意味着什么,我指的是绝对自由而不是相对自由,那么你必须承认,这是你达到自由的最近的捷径。如果我反对世界的状况,这不是因为我是一个道德家——而是因为我要笑得更多。我不说上帝是一阵大笑,我说,在你能成功地接近上帝以前,你必须放声大笑。我的整个生活目标是接近上帝,也就是更接近我自己。这就是为什么走哪条路对我来说无所谓,然而音乐十分重要。音乐是松果腺的滋补剂。音乐不是巴赫,不是贝多芬,音乐是灵魂的开罐器。它使你内心十分平静,使你意识到,你的存在有一个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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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回归线》第十八章(2)

    生活中令人寒心的恐惧不包含在祸患与灾难之中,因为这些东西唤醒人们,人们变得十分熟悉它们,亲近它们,于是它们最终又变得驯顺了……这更像是在一个宾馆的客房里,比如说在霍博肯,口袋里的钱只够再吃一顿饭。你在一个你绝不指望再来的城市,你只需在你的房间里度过一个晚上,然而要在那房间里呆着,却需要拿出你拥有的所有勇气和精神。某些城市,某些地方,激起如此的厌恶与畏惧,一定是有理由的。一定有某种永久的谋杀在这些地方进行。和你属于同一种族的人们,他们像任何地方的人们一样做生意,他们盖同一种房子,也不更好,也不更坏,他们有同样的教育体制,同样的货币,同样的报纸——然而他们绝对不同于你认识的其他人,整个环境不同,节奏不同,张力不同。这差不多就像看自己以另一个r体出现。最令人烦恼的是,你确切知道,支配生活的不是金钱,不是政治,不是宗教,不是训练,不是种族,不是语言,不是习俗,而是别的东西,你一直试图扼杀的东西,它现在实际上正在扼杀你,因为否则你就会突然被吓坏,想知道如何逃走。有些城市,你甚至不必在其中过夜——只要过一两个小时就足以使你精神失常。我想起贝荣就是那个样子。我带着别人给我的几个地址在夜里来到那里。我胳膊底下夹着个文件包,里面装着《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简介。我被指望趁着黑夜去把那讨厌的百科全书推销给几个想要改善自己的可怜人。如果我被扔在赫尔辛基,我也不会像在贝荣街上行走那样感到不安。我觉得这不是一个美国的城市。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城市,而是在黑暗中蠕动的一条大章鱼。我来到的第一家看上去如此令人生畏,我甚至都没有自找麻烦去敲门,我就像那样走了好几家,才终于鼓起勇气去敲门。第一个地方,我看了一眼,差点儿没把我的屎吓出来。我的意思不是说我胆小或不知所措——我指的是恐惧。这是一张泥灰搬运工的脸,一个无知的爱尔兰人,他会欣然用斧子把你砍倒,就像往你眼睛里吐唾沫那么轻松。我假装是我把名字搞错了,匆匆前往另一家。每次门开开的时候,我都见到另一只怪兽。然后,我终于来到一个可怜的糊涂虫那里,他真的要改善自己,这使我哭了起来。我真为自己,为我的国家,为我的种族,为我的时候感到羞愧。我很难过地劝他不要买这他妈的百科全书。他天真地问我,那我为什么要到他家里来呢——我毫不犹豫地向他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这谎言后来证明是一个伟大的真理。我告诉他,我只是假装来推销百科全书的,为的是要多接触人,好写关于他们的事情。这使他十分感兴趣,甚至胜于百科全书。他想要知道,如果我肯说的话,我将怎么来写他。回答这个问题花了我二十年的时间,但是现在有了。贝荣城的约翰·多厄,如果你还想要知道的话,那么这就是……我欠了你很多很多,因为在我对你撒了那个谎之后,我离开你家,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给我的简介撕得粉碎,扔在水沟里。我对自己说,我再也不以假借口到人那里去,哪怕是去送给他们圣经呢。我就是饿死也绝不再推销任何东西。我现在要回家去坐下来,真正写关于人们的事情。如果有人来推销什么东西,我会请他进来,说:“你为什么要做这事呢?”如果他说,这是因为他必须要谋生,我就会把我手头的钱给他,再一次请他想一想他在做什么。我要阻止尽可能多的人们假装他们因为必须谋生而不得不做这做那。这不是真的。一个人可以饿死——这好得多。每一个自愿饿死的人都多少减缓了那个自动过程。我宁愿看到一个人为了得到他需要的食物而拿枪杀死他的邻居,也不愿看到他假装他不得不谋生而保持那个自动过程。这就是我想要说的,约翰·多厄先生。

    我继续说。不是对灾难和祸患的令人心寒的恐惧,我说,而是那自动的大倒退,是灵魂返祖挣扎的大暴露。北卡罗来纳的一座桥,在田纳西州的边境附近。在茂盛的烟草地里,到处冒出矮小的木屋和新木材燃烧的气味。在一个混浊的泛着绿波的湖里度过了一天。几乎看不到一个人,然后,突然有一块空旷地,我面对一个很大的干谷,上面有一座摇摇晃晃的木桥。这是世界的尽头!以上帝的名义,我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为什么我到这里来,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去吃饭呢?即使我吃了能想像到的最丰盛的一顿饭,我也仍然会很悲哀,十分悲哀。我不知道从这里去哪儿。这座桥就是尽头,我的尽头,我的已知世界的尽头。这座桥是疯狂:它没有理由要立在那里,人们没有理由要从桥上过。我拒绝再挪动一步,不敢走上那座疯狂的桥。附近有一堵矮墙,我靠在上面,试图考虑干什么,去哪里。我平静地认识到,我是多么可怕的一个文明人——我需要别人,需要谈话、书籍、戏剧、音乐、咖啡馆、饮料,等等。当文明人是可怕的,因为你来到世界的尽头,你没有东西可以经受得起孤独的恐怖。文明也就是有复杂的需求,而一个人在充分发展的时候,是不需要什么的。我整天都在穿越烟草地,变得越来越不耐烦。我跟所有这些烟草有何相干?我正一头扎进什么里面?到处的人们都在为别的人们生产庄稼和商品——我像一个幽灵似的不知不觉地陷入所有这些愚蠢的活动中。我要找某种工作,但是我不要成为这事情的一部分,这地狱般的自动过程。我经过一个城市,翻看报纸想知道那城里及其近郊发生的事情。我觉得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钟停了,但这些可怜虫却不知道。而且,我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有谋杀即将发生。我可以闻到它的味道。几天前,我经过想像中的南北分界线。我不知道,直到一个黑人赶着一辆马车前来;当他和我肩并肩的时候,他在座位里站起来,十分尊敬地脱帽示意。他有一头雪白的头发,一张非常尊严的脸。这使我感到可怕:这使我认识到仍然有奴隶。这人不得不向我脱帽表示敬意——因为我是白种人,而我本应该脱帽向他表示敬意的!他作为一个白人加于黑人的恶毒折磨的幸存者,本该我来向他致意的。我应该先脱帽致敬,让他知道,我不是这制度的一部分,我请求原谅我所有的白人同胞,他们太无知,太残酷,无法老老实实作出公开的姿态。今天,我感到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他们从门背后、树背后注视我。一切似乎都很平静,很安宁。黑鬼从来不说什么。黑鬼总是唯唯诺诺。白人认为黑鬼知道自己的地位。黑鬼什么也不学习。黑鬼等着。黑鬼看白人做一切。黑鬼什么也不说,不,先生,不,先绅(生)。但是黑人也同样把白人杀光!每次黑鬼看到一个白人,他就把匕首刺进他的胸膛。正在消灭南方的,不是天气热,不是钩虫,不是庄稼歉收——而是黑鬼!黑鬼正在有意无意地散发毒气。南方受到黑鬼毒气的刺激和麻痹。

    继续说……坐在詹姆士河旁的一个理发馆外面。我是坐下来歇歇脚的,只在这里呆十分钟。我对面有一个旅馆和几家商店;一切都迅速变小,像开始的样子一样而告结束——不为任何理由。我打心底里同情这些在这里出生而后死去的可怜虫。没有世俗的理由说明为什么这个地方会存在。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穿过街道,刮刮脸,理理发,甚至要一块嫩牛排。人们听着,给你们自己买条枪,互相残杀吧!把这条街从我心目中永远消灭掉——它毫无疑义。

    同一天,在夜幕降临以后,继续苦干,越来越深入到南方。我正离开一个小城镇,走一条通向公路的近道。突然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久有一个年轻人急匆匆从我身边经过,呼哧呼哧喘着气,以他全部力气诅咒着。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听到又一个人急匆匆过来;他年纪较大,还拿着一把枪。他呼吸相当轻松,嘴里一言不发。正当他进入视野的时候,月亮从云里钻出来,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他是一个追捕逃犯的人。当其他人来到他后面时,我往后站。我怕得直发抖。这是警长,我听到一个人说,他正去抓他。可怕。我向公路移动,等着听将结束这一切的枪声。我什么也没听到——只有那年轻人沉重的呼吸和跟在警长后面的那一群人迅速急切的脚步声。正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