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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1 部分

   林晚荣双手往下一挥,众将士便瞬间安静下来:“巴彦浩特一役,我们的行踪已经彻底的暴露给胡人,到草原上袭击胡人城堡、在突厥人心窝里动刀子,这是他们从没遇到过的,可以预见,更加残酷地草原杀伐即将来临。请大家记住,从此刻起,我们的策略将要完全改变。我们,将要变成草原上的兔子。能够躲避鹰隼的利爪、活着回家,就是我们最大的胜利!”

    现场安静一片,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晚荣身上。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任务虽完成了,可是残酷的征程却才行进了一半,接下来的这一截路,将是最危险的,也是从未有人经历过的。在这茫茫地大草原上。他们将要变成突厥人的猎物。要活着回到贺兰山,也许只能是个最美丽的梦想了。可是,在经历了这许多地血战、见惯了生离死别之后。又有谁会真个害怕呢。

    五千余人视死如归的眼神,叫林晚荣也无声的哽咽了,他挥了挥手,第一匹战马便跃出城门,第二匹、第三匹。。。。。。

    五千将士无声无息的撤出巴彦浩特,清脆的马蹄声与那熊熊燃烧地火焰混在一起,像是草原上一曲嘹亮的牧歌。

    林晚荣带着胡不归与高酋行在最后,跨出城门,三人忍不住的转头凝望。声

    火光中地草原之城处处硝烟弥漫。除了风声火声,再也听不到人声马鸣,与来时的情形,不可同日而语。

    林晚荣想了一会儿,忽然提缰跃马,急急往回奔去。

    “林将军这是要做什么?”胡不归不解道。

    高酋想了想,无力的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林兄弟行事,向来高深莫测,以你我的智慧,根本无法揣测。就如今夜之事,放在从前,你会相信他能对拉布里一刀斩吗?!”

    想起林将军那雷霆一刀,胡不归暗自心悸,急忙摇头轻叹:高深,果然高深!

    行到那城门边上,林晚荣跃下马来,在路边找了一根熊熊燃烧的粗g。满地都是斩杀的突厥大马的淋漓鲜血,他用木g在鲜血里搅和了几下,然后刷刷刷的,在城墙上写起字来。这几个字龙飞凤舞,鲜血淋漓,气势甚是磅礴。他写完之后,扔掉带血的长g,左右看了一眼,忽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高酋眼光最好,只见那几个字歪歪扭扭,却是硕大无比,一眼便能看地清晰:“大华林三,到此一游!有种你再建,明年我再游!”

    他刚念完,胡不归便笑出声来:“好!好一个明年我再游!这气势,这文章,那才是林将军的风格!”

    “好诗,好诗。”望见林晚荣纵马回转,来到身边,高酋竖起大拇指:“对仗工整,格律严谨,实在是绝世之珍品、馈赠之福音。这下胡人大发了,就这诗这字,几百年后只怕要卖上好几十万两银子呢。”

    胡不归正色道:“那是那是,林将军的字,在我们大华都是万金难求的墨宝呢。但不知将军怎么会有如此雅兴,在胡人墙上做这旷世之作?!”

    林晚荣哈哈大笑:“惭愧惭愧,信手涂鸦、旅游习惯而已。就怕胡人认不懂我们大华文字,浪费了我这一番口舌。”

    几人同时大笑起来,声音穿透了草原苍穹。。。。。。

    望着躺在担架上、脸色苍白、仍未醒来的李武陵,林晚荣用力拉住他的手,微笑道:“兄弟,我们回家!”

    第五三四章 再遇月牙儿

    “小李子身中八矢,除去双手双足四箭、两肩的肩井与缺盆大x各中一支炎外,另在右肋与左胸的天池x,也各中利矢。就目前的情形来看,他主要是因为左胸天池x受创,导致气冲、关门、r根、气户自下而上经脉遭受压迫,气血不畅,而致使后脑处天柱、风府、百会三处大x血气梗塞,淤血成积,难以清醒。而且按照我的推断,不仅是左胸,在他下腹至丹田处也定有一块淤血凝集,从而导致他疼痛难当、气血受阻。要治疗此种下腹肿痛淤血,须得以藏红花为药引,配以蜂蜜、桔梗,幼菊通畅经脉。”

    高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双手挥舞着,口水喷了满地,为帐中诸人讲解着李武陵的伤势。他手势疾挥,动作潇洒,若是不清楚的,定还以为他是什么医学院的国手呢。

    什么天池风府,桔梗幼菊,下腹肿胀淤血的,老高满口的专业术语,高深莫测,胡不归听得直擦鼻梁上的汗珠。林晚荣也是额头素筋暴起,冷汗刷刷直流。照老高这么一分析,小李子的症状,咋和痛经这么相像呢?老高这厮,莫非是个妇科郎中?

    “那个,高大哥,你能不能说的简单点?”拿袖子胡乱的擦了把冷汗,林晚荣心有余悸道:“你就直接说说,小李子为什么心脏还在跳动,却始终醒不过来?”

    高酋点点头,正色道:“以我行走江湖、救死扶伤的经验来看,小李子身上的箭头虽拔了出来,但他筋脉受到异常的血气挤压、通行不畅——”

    “高大哥,你是想说小李子胸前神经受到压迫、寻致大脑供血不足。无法苏醒,是这个意思吗?”林晚荣截断老高地话,开门见山的问道。

    高酋大喜着拍手:“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哎呀,林兄弟,没想到你也和我一样,是个杏林高手啊。如此高深的学问,我只讲解了一道,你就明白了!”

    杏林高手?!我呸!林晚荣狠狠吐了口吐沫,对这狗头郎中满是鄙夷。

    胡不归大概也看出了其中的不妥之处,拉住老高小声道:“高兄弟,请问你以前医好过多少病人?”

    高酋信心满满道:“老胡,你还不相信我么?我老高行走江湖二十余年。凡是落到我手中地病号,除了医死的,剩下的。就没有医不好的!”

    胡不归白眼一翻,彻底无语了。

    撤离巴彦浩特已经两个时辰了,天色渐渐的亮了起来,草原的晨风冷雾中,露珠皎洁。打湿了马蹄,沁润了每个人的脸颊。四个战士抬着李武陵的担架,行走的小心翼翼。将士们自发的将小李子护在中间,为他抵挡寒风雨露。

    这五千将士当中,论起武功,高酋是当之无愧地第一。医武相通,老高既然武功不错,想来行医也有些手腕,哪知这厮却是个绣花枕头,啰唆了半天,还不如林晚荣一句话解释的清楚。想来平日习练医术的功夫,都被他消耗在拉八大胡同了。

    但李武陵重伤在身,数遍全军五千人,也就老高这个半吊子郎中还能说得出些枝枝卯卯,其他人更是差地远了。看来只能矮子里面挑将军了,望着双眼紧闭、脸色苍白的小李子,林晚荣拉住他的手,无声苦笑。

    见林兄弟一言不发,老高难得的红了回脸,尴尬笑道:“兄弟,你放心,小李子福大命大,死了都能睁三回眼眼,他一定不会有事的。”

    林晚荣心里大概有了判断,李武陵定然是因为左胸中箭、某条神经受到巨大压迫,才会寻致血流不畅、呼吸困难,进一步引发深度昏厥。在他地前世,这种重伤可以通过胸科手术来挽救,可是眼下却是置身茫茫的大草原上,刀客虽有五千,能玩转手术刀的却无一人。

    林晚荣点了点头,无奈一叹:“高大哥,以你看法,要怎样才能让小李子体内血脉通畅起来?”

    知道林兄弟也是“杏林高手”,高酋可不敢再胡吹牛皮了,小心谨慎道:“刚伤地处置就不须说了,我已给小李子用了上好的金创药,防止伤口溃烂。但是体内伤势要想控制则颇为不易,需要内治外敷、通血化瘀,更需上好的药草相助。小李子此时心跳极弱,全凭一口血气在支撑,若不及时救治,只怕会凶相再现。”

    这一次老高倒不是胡说了,小李子呼吸孱弱,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实,可是茫茫草原,到哪里去寻那上好的活血药材呢?大军跨越天险时轻装简从,连最常用的药材也都带的极少,何况那上好的活血之物?

    众人一时沉寂下来,心情沉重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李武陵地死而复生,带给这支深入草原的孤军无比巨大的勇气和信心。没有人能够承受再次失去他的痛苦,那对所有人都将是致命的打击。

    “药材!到哪里去找药材?!”林晚荣喃喃自语着,愁眉紧锁。

    五千骏骑在七彩朝霞的映照中疾速前行,嘀嗒的蹄声震颤草原,一路上除了马嚏声,听不到一声咳嗽,气氛安详之极,所有人都在为李武陵的伤势忧心。

    “报——,前方一骑飞奔而来,斥候的喊声惊醒了沉默中的林晚荣:“禀将军,前方四十里处发现胡人踪迹!”

    “什么?!”林晚荣大吃一惊,虽然心里早已经有了准备,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才不过几个时辰,突厥人就出现在了距己仅有四十里的地方。

    胡不归也是诧异满脸,急声道:“是哪里来的骑兵?有多少人马?!”

    那斥候摇头道:“禀将军,不是突厥骑兵,而是一个胡人商队,总数不过数百人。”

    “胡人商队?!”

    林晚荣呆了呆,忽地大喜道:“如果是商队。那就一定带有药材!”

    胡不归也反应过来,急声道:“对。茶叶、丝绸和药材,凡是到过我大华的胡人商队,必定会带有这几样宝贝。这下小李子有救了!”

    林晚荣大手一挥:“命令前方所有斥候。隐藏行踪,随时监视这商队的举动。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准轻举妄动。”

    “得令!”那斥候急急纵马归去。胡不归长长地吁了口气,兴奋的挥挥拳:“这真是久旱逢甘霖,想要什么就来什么。突厥人的商队,到我大华从不空手而归,上好的药材绝少不了。”

    林晚荣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胡大哥,你有没有想过,这兵荒马乱地地时候。怎么会有一支胡人的商队,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呢?”

    胡不归也不是愚人,闻言悚然一惊:“将军。你的意思是,这其中有诈?!”

    林晚荣长长的吁了口气:“有没有诈我不敢妄断。只是他们出现的时间、地点,都太过于巧合了——距离巴彦浩特如此之近,又恰恰赶在我们奇袭巴彦浩特之后!”

    让他一提醒,胡不归顿时也觉这事太巧合了。可是,说这是胡人诡计的话,他也不尽信。一者。从时间上来看,奇袭巴彦浩特的消息应该刚刚才传到胡人耳中,他们不可能在这之前就已经派出商队,在草原上候着这支大华孤军了。二者,耍这手段也没必要。若突厥人真的发现了他们,大可以派出大股骑兵直接剿杀,派这么个商队,算是什么意思呢?

    老胡的疑虑,林晚荣也想到了。这同样是他的不解之处。莫非真地只是一次巧遇?

    “胡人商队?!”一直未发言的高酋忽然抬起头来,神秘兮兮道:“林兄弟,会不会是那个人?”

    他双手虚握,放在嘴边,比划了个吹喇叭的模样,林晚荣看地迷迷糊糊:“高大哥,哪个人?你到底在说谁?!”

    高酋嘿嘿一笑:“兄弟你忘了?就是在兴庆府遇到的那个、你还吃过人家胭脂的——””

    “月牙儿?!”林晚荣吃了一惊。这都什么时候了,老高这y荡还在惦记着突厥女人。再说了,人家月牙儿品的是玉笳,老高这厮比划的却是吹喇叭,实有天壤之别!

    高酋郑重点点头:“极有可能。林兄弟你想想,这些时日我们看到地突厥商队,唯有这一支,不是那突厥小妞,还会有谁来?!”

    林晚荣哈哈大笑,那来往大华与突厥的商队有几十几百,凭什么断定这就是月牙儿的商队呢?看来不抢个突厥女人,高酋是誓不罢休了。

    “将军,我们现在怎么办?”胡不归小声问道:“这支商队,我们到底是吃还是不吃?”

    望着担架上李武陵沉睡地面容,林晚荣咬牙挥手:“为了小李子,我们别无选择!胡大哥,高大哥,你们跟我上去看看。驾——”

    他一甩马鞭,突厥大马嘶鸣几声,四蹄腾空,直直往前奔去,万丈彩霞中,这一人一马迅速化为一个遥远的黑点,绝尘而去。胡不归和高酋二人急急催马,跟在了他身后。

    三人飞奔一程,远远的便能看见深深的草丛里,己方几个斥候伪装的身影。林晚荣一跃而下,扑到几人身侧,悄声道:“怎么样,那商队过来没有?”

    趁着他说话的功夫,胡不归和高酋二人也赶了过来。那斥候小声道:“商队还在五里开外,过不了片刻便会打此经过。”

    林晚荣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三人便与几名斥候一起潜伏下来。

    浓密的露珠浸透衣衫,冰凉的感觉寒彻骨髓,泥土芳香中夹杂着浓浓的青草味道,林晚荣长长吸了一口,神情振奋。

    “叮当——”

    “叮当——”

    远远地,悦耳的驼铃清脆悠扬,缓缓飘入众人耳膜,三十余匹骏马慢慢踏过来,进入众人的视线。骑在骏马上的突厥商人,身着胡袍,腰挂佩刀,深蓝的眼神闪着幽光。他们大声说笑着,吆喝着,优哉游哉的前行,浑然不知危险就在眼前。

    马队中间有数十辆大车,从那驼马被压弯的脊梁和嘎吱嘎吱作响的车轱辘就可以判断出,这大车里,定然藏有不少好货。

    “咦,怎么不见月牙儿?”高酋藏在林晚荣身边,叼着根青草,眼珠子骨碌着四处打量。“月牙儿”这名字本是林晚荣给那突厥女子取的,老高借用来,却也一点也不见外。他四周打量了好久,见到的全是突厥男人,没有一个女子的身影,更别提那美如天仙的“月牙儿”,失望之色溢于言表。

    林晚荣嘿嘿一笑,“月牙儿”不在这车队里更好。要不然待会儿动起手来,看到这突厥小美人,老子到底是杀还是不杀呢?

    心里y笑了两声,见那车队逐渐的进入了攻击范围,他点点头正要下令,忽听“叮”的脆响,胡人队中突地跃出一匹神骏的青色小马,脖子上挂着个精致的铃铛,蹄声欢快,叮叮脆响不绝于耳。

    那马上的骑士头戴金黄小毡,身着黑边红底的金丝纱裙,双腿修长有力,身形婀娜似柳,纵马飞奔中,面上的薄薄轻纱时起时落,晶莹的肌肤在淡淡的晨晖中,闪烁着美丽的金色。她的眼眸润如春水,带着一丝深邃的淡蓝,微笑间,双眸略略弯合,便如天边最美丽的月牙儿!

    第五三五章 带刺的玫瑰

    “月牙儿!!!”林晚荣看的呆呆愣愣,没想到真叫老高给说中了,这就是月牙儿的商队,世上的事还真是巧合多多啊!

    望着突厥少女婀娜多姿的身材,高酋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忍不住嘿嘿两声,得意道:“林兄弟,怎么样?!我老高神机妙算吧。这下她可逃不出咱们的手掌心了,林兄弟你又有了暖床的。”

    突厥少女似乎根本就没察觉到近在咫尺的危险,神骏的青色小马快步疾行,身影婀娜,纱裙飘舞,远远望去,就像绿色草原上漂浮的美丽花朵。

    胡不归吞了口口水,小声道:“将军,还动手吗?!”

    连胡不归这样的铁血汉子都不愿意对“月牙儿”动手,可见这突厥少女的确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魔力,让人一见难忘。不待林晚荣回答,高酋已嘿嘿道:“动手,当然要动手了!男的杀光,女的脱光,胡人每次劫掠咱们的城池,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咱还没抢过突厥女人呢,以这小姑娘的姿色,勉强也够得上给林兄弟的如夫人做个小丫环了。”

    对这厮彻底无语!林晚荣好笑的摇摇头:“胡大哥,别听老高胡扯。我是那么贪花好色、见一个爱一个的人吗?说出去谁都不信那!待会儿儿动起手来,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千万别想的太多了。”

    他不说还好,经他这一解释,胡不归却越发的迷糊了。林将军是不是见一个爱一个,世上自有公论,姑且撇在一边不谈。可这说了半天,将军和月牙儿到底有没有关系呢?这真是个谜团。他不敢多问。唯有硬着头皮抱拳:“末将省得了。高兄弟,待会儿我们两个一起冲上去,也好彼此有个照应。”

    “对,对。照应一下。”高酋心领神会的嗯了一声,嘿嘿偷笑。

    说话间,那胡人商队已经缓缓行了过来,胡不归双指塞进口中、猛地打了个呼哨,远处千军万马齐声应和起来。老胡战刀一挥,草丛中刷的立起数百名战士,个个神情彪悍:“弟兄们,跟我冲啊——”

    高酋同时站起,手中马刀划出一道光亮,刷刷耀眼。喊出地口号格外诱人:“兄弟们,抢胡人的女人了!跟我冲——”

    百名将士神情振奋,跟在他身后。像是草原上饥饿的野狼,又快又疾,直往胡人马队冲去。

    行进中的突厥商队,显然没有料到在茫茫大草原、自己地地盘上,竟然会有人劫道。看到一帮身着破烂胡衫、须发皆长的彪悍“劫匪,。高举马刀风一般的冲过来,他们顿时也慌了神。

    “嘶——”商队的头马前蹄跃起,发出长长的一声凄鸣。后面的数十匹大马跟着受惊,调转马头就要奔跑。

    “纯里!(镇定!)’一个粗壮的声音响起,突厥马队中跃出个头人模样的大汉,骑术精熟,左手拉缰绳,右手持着一柄厚重的马刀,正护在月牙儿身边,威风大喝:“玉里牙罗布路西(是草原上的流寇!)。”

    林晚荣跟在老胡和高酋身后,见这马队里带头地突厥人威风凛凛。那握刀的模样,一看就知是身经百战的草原勇士。林将军地突厥语除了一句国骂外,其他的都是摆设,这胡人喊了些什么,他一句也听不明白,忍不住老脸一黑,怒道:“,这厮的突厥语怎么如此不地道,一听就知道是王庭郊区那疙瘩的,害我都听不懂。老胡,你翻译一下!”

    高酋深以为是地点点头:“林兄弟高见。这厮说话确实有股子泥土味,应该是郊区口音无疑,难怪我也听不明白!”

    就你们二位的水平,连那突厥婴儿都尚是不如,要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