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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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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呜,她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哪!

    好不容易把大总裁迷昏,正准备“享受”一下

    却因为担心从小最疼爱她的“哥哥”

    就这样放下了“献身大总裁”的计画

    转而去照顾喝醉酒的雁书哥哥

    却没想到,她居然会忍不住诱惑

    和醉倒在床的雁书哥哥大战三百回合——

    为了彻底实践自己的计画

    她心一横,拖著带有“证据”的被单跑回房

    一口咬定自己失了清白,嫁给万人迷大总裁……

    只是,她怎么也忘不了那个真正占了她清白的男人

    被爱情迷了心魂的她于是不顾一切

    和她的雁书哥哥大胆演出“出轨”的戏码…

    楔 子

    厮杀震天的周年庆刚刚结束,百货公司显得冷冷清清的。

    不过位于四楼的女装部可是热闹滚滚,专柜小姐纷纷推着活动式衣架,前仆后继地将秋冬新款送进特别为贵宾开辟的包厢。

    今天的贵宾,除了几位政坛夫人,出手最阔的就属“杨氏集团”

    的杨采苹以及“宇天企业”的吴欣仪了。

    因为这两位贵妇的夫婿,分别掌控了电机业和营建业的龙头宝座,不止楼面主管亲自奉茶,连副总经理也在一侧鞠躬哈腰、陪笑伺候。

    “夫人,这是刚在巴黎发表完的作品,台湾每款限量一套……”

    “看起来还不错。”杨采苹没有试穿,挥手便叫小姐包起来。

    “您瞧这双义大利的小羊皮长靴,完全纯手工,缝线精致,质地柔软,感觉仿佛踩在云端里……”

    吴欣仪也不遑多让,那片圈了五个零的标签纸,她眼睛可是一下都没眨就买了单。

    当贵妇们以血拚论财力高下时,角落的两位小娇客也在忙着口水战。

    “那双皮鞋怪里怪气的,难看死了!”别了根水晶发夹、漂亮有如洋娃娃的杨晶晶,不客气地道出她的审美观。

    “你妈咪那件衣服才奇怪,破了五、六个d,好像乞丐装哦!”头上系着粉色丝带、打扮得像个小公主的萧湄,立即予以回击。

    “那叫颓废的艺术。”啧啧!小小纪居然有此品味。“我妈咪身材好,无论穿什么都比你妈咪漂亮。”

    “可是我妈咪比较年轻,哪像你妈咪,做了几次拉皮手术,还不是一样皱皱的?”

    这话从一个小六女生口中说出,还真不是普通的恶毒。

    “你……”杨晶晶恼归恼,仍不忘保持母亲再三叮嘱的“闺秀”

    风范,“我妈咪说,皮肤皱没关系,只要有钱就行了。”

    “没错!就像我爸比,赚的钱多到想花都花不完。”拢拢刚烫的鬈发,萧湄高傲地说:“我将来也要跟妈咪一样,嫁给有钱人!”

    “我妈咪不必靠老公,就已经是富翁了。”哼!

    其实“杨氏集团”是外公所开创的,只是杨晶晶的父亲刚好也姓杨,因此外界并不清楚现任的总经理只是杨家入赘的女婿。

    “是啊!所以你不需交个有钱的男朋友,随便找个司机嫁了也行!就跟你妈一样!”

    “你胡说什么?我爸才不是司机咧!”

    从杨晶晶有印象起,父亲就是外公倚重的助手、威风凛凛的总经理,怎么可能会是司机?

    “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你妈!”

    “三姑六婆”并非街坊匹妇的专利,名门淑媛也是爱嚼舌根的。

    殊不知小孩的耳力佳,记性更好,大人传的八卦流言,就这么一点一滴被萧湄吸收到脑袋瓜里,必要时,还能用来做人身攻击。

    “你家司机不是刚好有个儿子?我看他以后应该也只会开车,不如就选他好了!啊呵呵呵……”萧湄学大人掩嘴轻笑。

    粉拳紧紧一握,杨晶晶的淑女假面险些脱落,“雁书哥说他将来要当医生!”

    “哈哈……龙交龙、凤交凤,老鼠的儿子会打d!如果他能成为医生,那我就可以当太空人了。”萧湄贬讽。

    谁教她到杨晶晶家玩时,那个帅哥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去!不过是个司机的儿子,有啥了不起?

    杠不过人家,杨晶晶只好说:“我才不会嫁给他,他只是……只是一个大哥哥而已。”

    虽然未曾想过什么男女朋友的关系,可当她否认这种可能性时,心底竟没由来地冒出一股怪异的失落感。

    “可我觉得,你还是会嫁给他。”萧湄就爱激杨晶晶。

    “我不会!”

    “会!你们一定会结婚!”

    “你……”杨晶晶终究压抑不住怒气,动手去扯萧湄那头鬈得很碍眼的长发,“你再说一句看看?”

    “我说会就会!”萧湄也不甘示弱,跳起来反扑,两人开始扭打。

    因为体型较为娇小,杨晶晶很快居于弱势,但即使被压在地上,她仍大声反驳:“我说不会就不会!”

    “你们在干什么?”

    忙着试穿新衣的大人们,终于发现这边的世界大战,纷纷跑过来制止。被强行架开的两人,不仅发饰掉了、衣服脏了,身上也各有抓痕,那副狼狈像就跟在公园里玩的野孩子没两样。

    而即使鼻青脸肿、涕泪横流,杨晶晶依然抽抽噎噎地宣誓——

    “我长大后……绝不会嫁给雁书哥!”

    第一章

    “雁书哥!雁书哥!”

    娇娇柔柔的嗓音一路从走廊飘过来,杨晶晶小跑步地冲进父亲的卧室,直直扑向那道熟悉的身影。

    “雁……”

    “晶晶!”连碧芳比个了手势,示意她小声点。

    这时她才注意到,躺在床上的父亲眼眸紧闭,似乎很虚弱的样子。

    “爸怎么了?”

    “血压高了点,但心跳还算正常。”拿下听诊器,季雁书测了测老人家的脉搏。“我想董事长应该是太累了,最好多休息。”

    “爸……”杨晶晶挨到父亲身旁,执起他的另一只手,“听见没?雁书哥说您要多休息呢!”

    布满皱纹的眼皮缓缓睁开,“可是公司……”

    “公司有大哥跟二哥就够了嘛!您辛苦了大半辈子,现在应该是享清福的时候了。”

    她虽然不懂得如何管理公司,可放眼商界,哪个财团不是把棒子交给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企业体就是要不断注入新血,才能永续经营呀!

    杨昱松无奈地苦笑了下,他何尝不想放下肩头的重担?偏偏儿子们不成材,老大好高骛远,老二沉迷女色,在他半退休的这些年里,把公司搞得乌烟瘴气、营利直直下滑,若非靠几位元老勉力撑着,“杨氏集团”已经砸锅了!

    “晶晶说得对,人老了就该服老,您就别逞强了。”连碧芳也在一旁附和。

    四十多岁的她,因为保养得宜,看起来才三十出头。她原本是杨昱松的助理秘书,两人日久生情,进而成为他的续弦。

    不过,杨家的儿女始终无法接受她。尤其杨晶晶对她的成见特别深,即使她搬进杨家五年了,杨晶晶依然对她存有敌意。

    果然,她的规劝只换来一声不屑的评语。

    “哼!猫哭耗子假慈悲……”

    在杨家兄妹眼里,连碧芳不仅是抢人丈夫的狐狸精,还是死母亲的凶手。所以不管连碧芳如何委曲求全,杨晶晶仍认定她觊觎杨家的产业,因此才把青春耗在年长如父的杨昱松身上。

    唯一想不透的是,无论相貌或身材,连碧芳连她母亲的一根手指头也比不上,何以爸爸会看上这种货色?

    连碧芳颊上刷过一抹难堪的白晕,欲言的唇微微掀了下,终究还是选择了沉默以对。

    气氛正尴尬,杨昱松挥了挥手。“我想休息了,你们都下去吧!”

    “那我留下来陪爸爸。’杨晶晶一片孝心。

    哪知杨昱松不领情,“不用了,有你芳姨就够了。”

    “可是……”她就怕那狐狸精有机可乘呀!

    “既然如此,我们就不打扰董事长了。”

    识相的季雁书手臂一勾,便把这颗大电灯泡强行拉了出去。

    颔首送两人出房,连碧芳关上门,回头却见床上的人试图要起身。

    “不是想休息吗?怎么又坐起来了?”她赶忙过去搀扶。

    挨靠着连碧芳堆高的枕头,杨昱松轻拍那只秀气的手,歉疚地说:“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他并非没听见女儿的低声嘲讽,只是不便当场斥责她的无礼,否则爱面子的杨晶晶,事后仍会把气出在连碧芳身上。

    “我一点也不觉得委屈,真的!”

    因为他对她的疼爱,已远远大于她的付出。

    “你嘴上虽然不提,但我晓得,晶晶私底下对你的态度,比在我面前时更恶劣。”杨昱松叹口气,“唉!只怪我没把那丫头教好,才会让她变得目中无人。”

    “还好啦!她只是……说话直了点。”连碧芳漾着温柔的浅笑,不愿意让这对父女因自己而反目。“其实晶晶本性不错,对老爷又孝顺,能有这么贴心的女儿,是您的福气。”

    “你就会替她说话,可惜她不知好歹,就爱钻牛角尖——跟她母亲一个样!”

    不仅脾气像,容貌更像!这丫头如同妻子年轻时的翻版,有时看着女儿说话的姿态,杨昱松还以为时空倒流了呢!

    “采苹生前老灌输儿女偏差的价值观,连死亡也选择最糟的示范。而我因忙着事业,以致疏于家庭,等到想回头导正他们,孩子翅膀已经成形,懒得听我一句苦劝了。”说着,又是叹息连连。

    “儿孙自有儿孙福,你自个儿的身体要紧,别想太多了。”担心久坐背会酸,连碧芳拿掉一个枕头,让杨昱松斜躺下来。

    “那两对夫妻,我当然更不敢指望了。”

    儿子不成材也就罢了,连媳妇也不知节制,幸好他们先后搬出去另立门户,省得留在家里让人看了生气。

    “我担心的是晶晶,她那性子若不改,只怕日后也会走上采苹的绝路。”好强再加上任性,女儿的感情路势必会很辛苦。

    连碧芳立即捂住杨昱松的“乌鸦嘴”。“不会的!晶晶长得那么漂亮,又有异性缘,我相信她未来的丈夫一定会很宠她的。”

    “真正把她当宝贝般疼的,也只有雁书一人了。唉!偏偏她眼高于顶,放着近在眼前的优质男人不要……”

    当年杨昱松被季雁书沉稳的气质所吸引,主动帮老季栽培儿子,而季雁书也不负众望,不仅成绩三级跳,还一路冲上医学院的榜首。

    除了脑筋了得,他的品行更让人举起大拇指称赞。善良敦厚、知所进退、eq超高,堪称现代版的“圣人”!但或许是从小看到大,彼此没什么神秘感,所以杨晶晶只把季雁书当成哥哥。

    “缘分自有定数,岂是我们凡人能勉强的?”连碧芳拿来一杯开水,将药丸放在杨昱松掌心。

    吞完药,杨昱松继续说道:“我本来还想,与其让立威、立浩败光家产,不如依赖踏实可靠的雁书,偏偏他志不在商。看来,我只好把公司交给专业经理人去运作了。”

    “你也不必绝望,说不定晶晶将来嫁的老公,会有那份能耐帮你撑起这一片天呢!”

    “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其实有几位企业家的第二代很不错,改天介绍给晶晶认识,说不定真能找到一位接掌杨氏的人选。”

    虽然很舍不得把这丫头嫁出去,不过他还是要尽早做打算,否则哪天他突然心脏病发、两腿一伸,那女儿不就没依靠了?

    “你刚刚的话实在太伤人了!”

    一回到小木屋,季雁书就开始说教。

    这栋位于车库后方的建筑物,是杨家特别加盖给季家父子住的。虽然季雁书很少回来,不过屋里始终保持得很干净,墙上还挂着父子俩的合照,显见董事长随时欢迎他倦鸟归巢的温情。

    “哪里伤人?我说的都是实话啊!”杨品晶嘟着小嘴儿,很气季雁书方才不让她把话说完。

    “别忘了!你答应过我,要试着和芳姨好好相处的。”

    这项游说的任务是董事长私下托付的,因为只有他讲的话,杨晶晶才听得进去。

    “可是……这真的很难嘛!”高跟鞋一蹬,“对于一个害死我母亲的凶手,你教我如何对她和颜悦色?”

    “董事长夫人是自杀的,若说‘害死’,对芳姨来说未免太沉重了!”

    那时正逢月考期间,季雁书比较晚睡,才会听见邻近厨房那个砰然倒地的响声。但由于杨采苹服下的是剧毒,即使马上送医急救,仍然回天乏术。

    “哼!要不是她勾引我爸爸,妈咪怎么会想不开?”

    杨晶晶永远也忘不了母亲断气时七孔流血、死不瞑目的模样。

    那可怕的景象深深烙印在她的脑海中,即使事隔多年,那偶尔造访的梦魇依旧会让她夜半惊醒。

    “你别被她虚假的一面给骗了,那女人就会对男人甜言蜜语,说不定她温柔的外表下,包藏着一颗毒辣无比的祸心。”杨晶晶说得气愤填膺。

    没办法!白雪公主听多了,就会有“后母恐惧症”。

    “不管你对芳姨观感如何,也不该当着董事长的面让她下不了台。万一你父亲动起怒来,血压又升高,后果你能负责吗?”

    几句话堵得杨晶晶哑口无言。是呀!她净顾着逞口舌之勇,却忘了虚弱的父亲禁不起刺激。

    “晶晶……”心理辅导的口水又漫了过来。

    “好嘛、好嘛!以后芳姨在,我尽量闭嘴就是了!”杨晶晶怕死了那套深明大义,抢先以手捂住季雁书的舌灿莲花。

    她的骤然倾近,不仅将女性幽淡的馨香送进他鼻端,触感柔细的指腹贴在唇上,更让人心旌意动。

    幸而,诱人的手指没有几秒就移开了。

    “雁书哥,你怎么好一阵子都没回来看我们?”杨晶晶撒娇地问。

    “我在准备一份脐带血的研究报告,昨天才交出去。”

    由于母亲难产而亡,季雁书立志行医,并且主攻妇产科。考照执业之后,他仍继续攻读博士,同时以临床经验配合生技科学,希望能研发更多造福人类的新药。

    “难怪爸爸不准我去吵你,害人家无聊死了。”杨晶晶把玩着季雁书襟上的扣子,丝毫不觉这样的举动是否失当。

    因为季雁书从小就住在她家,加上兄长们先后出国留学,两人的感情比亲手足还亲,无论喜怒哀乐,杨晶晶第一个就想找季雁书分享。

    但随着时光流转,她的亲昵反而造成季雁书的困扰。二十岁那年,他首度察觉自己竟对一个正在发育的美少女产生冲动,当时内心除了震撼,还有浓浓的罪恶感。

    且不论两人相差了七岁,杨家待他们父子恩重如山,即使结草衔环也不足以回报,他怎敢“肖想”董事长的掌上明珠?更何况,他只是个平凡的穷小子,哪来的能力供养这朵温室娇花?

    于是,他将刚萌发的情意压抑在心底最深处,并以“交通不便”为理由搬进学校宿舍,偶尔才回来探望父亲。后来父亲退休,和几位老友到山上经营民宿,他就更少回杨家了……

    “咱们的‘社交女王’不是整天忙着约会,怎么会无聊?”

    诚如他所料,小女孩果然蜕变为亭亭玉立的大美人,也成为社交圈最耀眼的一颗星。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不让爱苗继续滋长,否则成天看她如花蝴蝶般被竞相追逐,岂不是很痛苦?

    “那叫应酬!”杨晶晶纠正,“而且我又不喜欢那些纨裤子弟!”

    杨晶晶甫从美国游学回来,即被哥哥送入社交圈。刚开始的确是挺新鲜的,有吃有玩,还有一种被男人拱上天的虚荣。可时日一久,她就觉得乏味至极。

    同样的话题不断重复,即使面对讨厌的人也要强颜欢笑,真不知嫂嫂们何以乐此不疲?

    “哦?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明知高攀不上,季雁书仍忍不住想知道杨晶晶的标准。

    杨晶晶偏头想了下。“嗯……沉稳、幽默,最好懂得生活情趣。

    当然了,他必须是个很会赚钱的商人,这样才能保我一辈子衣食无缺!”

    “你这个败金女!”季雁书点点杨晶晶的鼻尖,调侃的语气中有着几不可察的失望。熟料,杨晶晶竟张口咬住他的手指。

    “你干嘛咬我?”季雁书惊叫。

    “谁教你取笑人家是败金女?”杨晶晶皱鼻瞪眼地说。

    “好好好,我道歉,你快……放了我。”

    知道她只是闹着玩的,然而食指被她水嫩性感的芳唇含着,那画面实在有够挑逗,害他顿时乱了呼吸,脸颊还蒙上一层薄薄的红雾。

    咦?雁书哥脸红了耶!

    杨晶晶玩心大起,遂以两手圈着季雁书的粗腕,放肆含吮嘴里的“人r棒棒糖”。

    她烫热的舌尖好像会发电般,舔得他的指腹酥酥麻麻,还震得他的心脏怦然狂跳。

    “晶晶!”季雁书不得不喝声制止,因为这小妮子的玩火行为,已让他构筑多年的防火墙出现裂痕。

    了解那副微愠的表情已是生气的底限,杨晶晶这才松口。“小气鬼!给人家咬一下都不行?”

    “这不是小气。”季雁书深吸一口气,平缓紊乱的心律。“女孩子最好别随便啃男人的手指。”

    “为什么?”澄亮星眸充满好奇。

    傻瓜!那么强烈的性暗示,不引人犯罪才怪!

    不过他只是白她一眼,“这是卫生问题,万一对方的手指有细菌,不就病从口入了?”

    “我才不怕咧!雁书哥这么爱干净,哪会沾什么细菌?”漾开的笑靥如花般娇艳。

    “你……”显然她没把话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