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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过客悄悄地对大红花说:我不太喜欢大红花。

    大红花悄悄地对过客说:我也不喜欢大红花。

    过客悄悄地对大红花说:你为什么要用一个不喜欢的名字?

    大红花悄悄地对过客说:因为俗气。

    过客悄悄地对大红花说:不太懂

    大红花悄悄地对过客说:你不觉得有些人胸前的大红花与女人的精血有关联吗?

    过客悄悄地对大红花说:新鲜提法。第一次听这样的理论,不过挺适合我们单位的某一个人。

    大红花悄悄地说:你是文化单位吧,文化人的大红花,总是俗不可耐。

    过客悄悄地对大红花说:这倒也是,文化人总在收藏自己,没文化的人说,我想c你,有文化的人会说,我想爱你,其实实质道理都一样,对不对?

    大红花悄悄地对过客说:很对,有意思。

    过客悄悄地对大红花说:对不起,有人找我有事,我必须走。

    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过客居然是徐军,他在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他手机号,说再上网就跟他联系。

    徐军说这话时,他的手机的确响了起来,坐在离他不远的我,听到徐军在说,等我一下,我马上来之类的话。

    当徐军从办公室站起来往外走时,我竟扒在桌子上大笑起来,弄得徐军将自己身上到处检查了一遍,然后转过身来好奇地问:

    ——梅林,你笑什么?

    ——我在网上遇到一个好玩的事,不是笑你。你走吧。

    徐军是李玉的爱慕者,一个精通电脑的网络高手。而且为了李玉,一直到现在还独身着。   徐军属于那种怀才不遇的人,他一直爱李玉,可是李玉压根就没有正眼瞧他。李玉跟社长的那些风流韵事被传得沸沸扬扬时,徐军特别仇恨这一对狗男女,他不至一次在我面前说,总有一天,他要让社长身败名裂,让李玉后悔当初的选择。

    第六章 我不卖自己(5)

    世界真小,没有想到,我居然在网上撞上了他。我当然不会再用大红花上网,我也不会约他一块上网,对于他,我不想拉他进入我的网络世界之中来,这里是肮脏的,我不想沾污他,他必竟为李玉一直还没有结婚,他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大男孩,还不能用男人来称呼他。他常常为余子俊可惜,放着我这样的好女人不娶,居然离开了家乡。每次徐军这样说的时候,我就会为我的卑微而脸红。

    余子俊是我的初恋,那是一份仅仅用来珍藏的名贵物品,没法在现实之中消受,品味。

    余子俊为什么要走,也许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密秘我不想告诉任何人。余子俊带走了我的爱情,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任何资格在余子俊面前谈论爱情。

    余子俊走后好几年了,尽管我刻意不让自己去想他,可是在生活中哪怕有他很少的一点点影子存在,也会让我抑制不住地想象我们相恋的那段欢乐岁月。

    报社竞争上岗以后,我出外,特别是下乡采访的机会少多了,我已经习惯呆在网上,习惯摘录各种各样的信息,供自己想象、撰写、制造我所要的新闻素材。

    偶尔外出采访也得被采访的单位用车来接才肯轻易出门。我越来越没有生活的意志,越来越没有写稿的激情。

    一天,有家私营公司老总幕名打来电话,想让我为他写一份个人宣传材料,我实在推不掉,硬着头皮去了。

    从私营公司回江城时,我才发觉外面的世界变得那么精彩。不知不觉中,我在网上呆的时间太长,就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我竟然不认识回家的路,这条十字路口,不知什么时候,做得象个小型的花园,圆圆的转盘里,鲜花四季盛开着,“电子警察”的自动设置为哪些爱闯红灯的车,多了一份严密的监视,也增添了许多大都市的风规。

    我要求送我回家的车就在这条十字路口停下,我想一个人在新建的大道上漫步畅想。

    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就在路的上方转道处,有家大型商场。在这家商场门口,我发现了一个上穿米色休闲外套,下配油仔裤,脚穿白皮鞋的男人背影。这个背影酷似余子俊。我看不清这个人的正面形象,可是那一瞬间,我的感觉却告诉我,这个人是余子俊。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我就那样一直跟在这个背影身后。

    那个人穿的衣服,余子俊以前老爱穿,这套衣服是我陪余子俊一块去买的。余子俊老是穿西服上班,有天,我开玩笑地对余子俊说:

    ——子俊,西服太正统了,让我不敢随意地在你面前撒娇。

    余子俊愣了下,反过来问我:

    ——玲儿,你是不是不喜欢我的这种正统?是不是男人不坏,女人就不爱?

    ——不是,子俊。我只是想看你穿休闲衣服的模样,给我一种随意的感觉。

    为了我,余子俊脱掉了他穿了西服的习惯,和我一块去这家商场买了两套休闲的衣服。

    穿上休闲服饰的余子俊,显得格外有活力。他自从穿上这种服饰以后,就不再穿他以前的西服。他爱上了休闲的衣服,还反过来夸我眼光独到,对美的发现远远超过了他。

    其实,穿西服的余子俊,更多的象一幅让人不敢随意亲近,不敢随意沾污的高档艺术品。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身正统的余子俊出现在我的眼里,我总会不自觉地去想我身上那个永远也涤洗不了的污点。人有时就是那样奇怪,被莫明奇妙的思绪折磨得不能正视自己。

    那个酷似余子俊的背影引得我格外激动。我不敢轻易走近那个背影。就那样不远不近地跟着,那个背影有时会在路边的书摊上停一停,翻翻新到的杂志,报纸什么,这个爱好也同余子俊一样,余子俊对我的解释是,多留心身边的事物,就多一份发现有价值新闻报道的机会。

    第六章 我不卖自己(6)

    我远远地看着那个背影,竟然相信这个人就是余子俊。我更不敢轻易地走上前,同他相认。尽管这种偶遇让我想象了无数次,可是真的遇上他时,我反正变得手忙脚乱。

    好几年了,余子俊变成什么样子,我不得而知。可是我却变得连自己都不敢正视自己,我的空d,无聊,包括肮脏,是我不配再爱余子俊的最好籍口。可是,生活中只要有余子俊的一点点信息,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追寻。

    时间在我跟随那个背影中变得没有界限。这个男人去了江边,我也跟到了江边,只是当他停下来等过江的船时,我才终于看清这个男的正面形象,他根本就不是余子俊,只是穿了一套同余子俊一模一样的服饰而已。

    当我从男人身边走过去的时候,那种哑然失笑的无奈将我的心勾勒得如傍晚的夕阳,美得没有多少表现的机会。

    秦姨退下来以后,对我客气了许多,时不时还拉我一起外出逛逛街,让我不要恨她,作为余子俊的姨妈,她必须告诉余子俊这个存在的事实。天下的父母都是这样的心态,谁又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找一个完美的伴侣?

    在秦姨面前,我从来不提余子俊的名字,秦姨也很少提,我们在这种人为的默契中,小心地守护着彼此心中那根疼痛的神经。

    余子俊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尽管我们刻意地不提他的名字,可这个男人,一直隐藏在我的生活之中。他不可能从我心底彻底消失,他是我惟一的爱情,真诚彻底的情感付出,他抽空了我作为女人的那种情感腺体。

    我理解秦姨,不再恨她,再说一个已经要退休的人,我没有理由同她计较什么。可是我不能成为她的朋友,我不相信身边任何人,包括徐军。

    在网上同徐军相遇后的第三天,李玉将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带到了我面前。

    ——这是宋小美,社长的女儿,你好好带带她。

    说完,不容我拒绝就走了,一派领导风范。

    其实李玉根本不敢继续呆下去,她知道她要是继续呆下去的话,我肯定不会服从她的按排,我必竟没有义务带宋小美,这可是工作之外的事。

    ——梅老师,你的文采真美,我很喜欢你写的人物通讯,常常让我感动得流泪。以后我一定向你好好学习。

    宋小美的确是一个美人痞子,那头黑如墨泼的长发,温柔地散在后肩上,长长的睫毛将那双满是清纯余波的眼睛装饰得完美无缺。蜂蜜样柔腻的肌肤,薄软的胳膊,完全是视觉复制出来的一张可爱面孔,散发着自然的光泽。如果她不是社长的女儿,我想我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我没有理宋小美,只是很冷漠地哼了一声。弄得宋小美尬尴地涨红了脸,独自坐在一边,再也不敢找我说话。

    宋小美无聊地翻了翻报纸,找不到该做什么时,就站起来,很礼貌地再次叫我:

    ——梅老师,我下次带一篇稿子给你看看好吗?

    我不应该这样对待这个女孩,她没有错。我缓和了一下语气,还算和气地说了一句:好吧。

    宋小美满心欢喜地走了。她前脚走,李玉后脚就来了。

    ——梅林,社长让你多费点心教小美,中午我请客,出去吃一餐好吗?

    ——你打算花多少钱收买我?

    ——不多,就500元钱。我们吃一餐,然后去做做美容,我带你去,挺舒服的。

    梅林,其实你的身材那么好,可是你太不注意收拾自己,整天穿着这些休闲的服装,将女人应有的妩媚掩饰得所剩无已。今天,我带你去亮点设计中心,保证设计出来的你,走在大街上,回头率超过所有的人。

    第六章 我不卖自己(7)

    李玉兴致极浓地自顾自地说着,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变化。

    结婚以后,应该是余子俊走后,我就变得不修边幅,总是用一套随便的休闲服装来打扮自己。我甚至连口红也懒得涂,我找不到自己该为谁而打扮,“女为悦己者而容”,我装饰得再好,给谁看呢?再说我喜欢这种休闲服装带来的那种随意感觉。这不是李玉能够理解的。

    李玉说的钱居然也是500元,我似乎命中注定与500这个数字有缘,刘雨用500元钱从我手中买来了婚姻,也拥有夏恒的爱情,社长用500元钱打发了我的处女膜,而我将这500元钱交给村民时,他们竟用这钱为我的两个父亲修建了墓碑。如今李玉居然为了讨好社长,又用500元钱买我的文采。

    李玉并不知道我同社长以前有过关系,要是知道我曾经是社长遗弃的那块破布的话,她又会如何待我呢?有时我就爱想这些根本没有意义和价值的破事。

    ——c!我不卖自己!李玉的话一说完,我脱口说了一个脏字。

    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字眼,尽管是床上用语,可在我口中,是发泄情绪的最好工具,象当初骂社长,“你他妈的是混蛋”一样让人解气。其实大街上流行的语言,大多是床上用语,象满街叫“哇塞,傻b”一样,全是床上做a的语言。

    ——你这人怎么老自以为是呢?

    ——我就这个德性,看不惯,你可以不看呀?

    ——c,你真是粘也粘不拢的一块破布!

    李玉也用了c字,最可恨的是李玉居然又提破布两字。

    我扬手给了李玉一个耳光,打得李玉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所有的人都可以叫我破布,惟你没有资格!

    我丢下这句话,离开了办公室。可是我的心却没法真正在象打李玉一样潇洒,那段不光彩的出卖经历,成了李玉挂在嘴边伤害我的有力武器,是不是地跳出来刺激我的神经,总让我莫明奇妙地为这段经历,抱恨终身。这段经历是我心中总也抹擦不掉的y影,会笼罩我一生。

    宋小美帮了我一次。

    李玉就我动手打人的事起草了一份处罚报告。当她送到社长办公室时,正好宋小美也在,宋小美看了处罚决定,坚决不让她的父亲持行。

    ——她是我老师,我以后怎么和她相处?再说她没错,李主任不应该骂她破布,多难听的话呀!况且她永远也不可能是块破布。

    我在宋小美眼中是完美的,我的文采遮盖了所有的肮脏。宋小美不知道我就是一块被她父亲随手丢掉的破布,要是她知道的话,会不会象余子俊一样离开这个没有一丝干净的神圣地方?

    李玉一直以为买走我处女膜的那个人是江城的某个权威人士,可她做梦也不会想到,那个人就是她爱如生命的社长。

    生活在这种滑稽中不断地重复,演变,把人当初性质中最善良的那一部分遗留在一个七色的染缸内,染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李玉为了社长,结婚不到一年就离了婚,其原因就是她的男人在纸筒里堵住了这对正在做a的男女。

    这间放纸筒的仓库其实很大,李玉最先发现这块风水宝地的。为了他们做a的方便,每次印刷厂下纸筒的时候,李玉都在场,她指挥下纸的工人,将纸筒按她的要求排列。纸筒整齐地顺着墙根排列着,象两队经过特殊训练的士兵,中间只有很少几个可以活动的滚纸筒,人躺在纸筒上,随着圈纸筒的滚动,将静止的做a提升到动态的高度,将人在床上的某种惯性动作挑刺得暧昧无比。

    第六章 我不卖自己(8)

    那天,李玉象以往一样,如约来到纸筒里等社长,没有想到早已对她心存疑惑的丈夫,尾随而至,翻窗抓住了两个正在纸筒上滚动的r体。李玉为了保全社长,死命地扭着男人不放,让社长趁机跑脱了。那天晚上,李玉的男人在报社大院里着李玉问那个男人是谁,可是李玉就是不说,当男人动手打李玉时,李玉仍然没有说出社长的名字,要不这件丑事早已大白于天下了,社长的位置恐怕早就让给别人了。正是这一点,社长在他权力之内,为李玉赢得了本来就不应该属于李玉的东西。

    李玉的男人坚持要离婚,李玉为他戴了这样一顶大的绿帽子,他怎么也无法接受。其实离婚后的李玉,明知道社长给不起她一个家,可她还是痴情地等待着社长接纳她的那一天。

    女人在感情方面比男人要迟钝,往往拖泥带水的总是女人,当断不断,当留不留,这几乎是女人的通病。

    李玉的男人多爽快,说离就离了,可是我的男人在外公开地同另一个女人一起寻欢作乐,而我却还得装成瞎子,看不见他们的恩爱。女人和男人其实根本没法公平地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尽管妇女也是半边天,可是传统中的三从四德,在家庭观念中往往束缚的总是女人自己。

    我到底是谁的破布,报社里的每一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猜测着,当李玉公开骂出那句:你还不是一块破布以后,报社里的人似乎对我总有一种异样的神情。其实除了秦姨和余子俊以外,我到底是谁遗弃的破布,恐怕没有谁知道这个内幕。要不这样的事,发生在我和社长身长,早已被炒得沸沸腾腾,李玉那张管不住自己的嘴,会很快传出来,而我呢,也会象李玉一样,无论走到哪,背后都会留下一串嘲讽的评论。

    ——你以后再在梅林面前提破布二字,我马上让你走人。你的这张嘴,说过多少次,猜测的事不要到处乱传,你就是不听,现在吃亏了吧。

    我不知道社长是为了维护他作为父亲的尊严,还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那肮脏的一页,他第一次没有依顺李玉。

    当然社长的这段话是宋小美告诉我的,这个女孩一直用她纯真的理想眼光看我,她不允许她理想中的我,被人沾污成破布形象,可是我毕竟辜负了她。

    有时候,特别是在她死后,我经常问自己,要是宋小美知道我是杀死她的凶手,她又会如何看我?这样的问题在我的大脑里重复地闪现,折磨得让我整夜整夜地失眠。

    李玉象只被霜打的茄子,再也不敢在我面前摆她的主任威风,特别是宋小美一口一声地叫我梅老师时,李玉恨不得让我马上从地面上消失,永不在她眼里出现。

    我逐渐接受了宋小美,她的单纯和善良改变了我对她所有的成见。我真心实意地将她带在我身边。宋小美不是新闻专业毕业的,她没有考取大学,拿钱买进大学去的,她只对凄美的文字感兴趣,她写的东西都是小女人式的美文,严格地说,她根本不是一块写新闻的料子。她对新闻没多大兴趣,要将这样的一个女孩教化成新闻工具,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难怪李玉会那么诚心地要收买我,肯定又在社长面前夸过口,许过诺。这是她惯用的技俩,没想到,被我白白地抽了一个耳光,吃力没讨着好。

    宋小美的活泼常常让我不由自主地由衷羡慕。她和社长是两类人,也许是社会这个大染缺还没有浸泡过她,她象原始森林里的一股小溪,清纯得让我无地自容。在她面前,我努力地让自己做个好老师,努力地将自己思想深处最肮脏的那一部分潜置在最深的地方,让宋小美永远也发现不了。我并不想在她面前充当圣女的角色,只是不忍心让这样清纯的一个女孩,被我的肮脏弄得失去原有的活力。

    第六章 我不卖自己(9)

    我格外留意我的软盘,我的包也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在办公室里,有宋小美的时候,我从不进聊天室,和办公男人约好的聊天计划,常常因宋小美的出现而根改,弄得办公男人老是怀疑我是不是又结识了新的伴侣。

    倒是徐军,越来越爱上聊天室,他经常下了班还在办公室里同网友秉烛夜谈,那劲头象刚上网的我,痴迷得可爱。

    我居然在网上遇到了余子俊。这个从我生活中消失了六年的男人,在我满身被肮脏浸透得没一丝清纯的时候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让我窘迫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在网上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