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俱疲的马龙自然没什么优秀的表现,而他也一直记得当自己从女友的身上,气喘吁吁地翻身下来时,对方那不满的表情。

    至于对自己的不满,和欲/求不满之间那个程度更大一些,马龙就不得而知了。

    “你怎么这么快?”

    马龙还记得自己那个女友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和语气,就跟现在的蒂芬妮差不太多。

    洗个澡而已,快点怎么了?

    ——对于蒂芬妮的语气,马龙感到很奇怪,好像这女孩儿盼着自己和她一样,洗个澡都要几个小时那样。

    “哦,不不,我是说……马龙先生,我们出发吧?”

    看到马龙呆住了,蒂芬妮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太莫名奇妙了,连忙岔开了话题。

    “嗯,好,我们继续向南走吧,早一天到达湖畔镇,也能早点找到需要的东西。”

    马龙点了点头,然后回到溪水边,把那两个水壶装满了清水。

    当然,马龙特意挑了更上游的地方,且不说他和蒂芬妮刚刚都在这里洗过澡了,而且马龙还偷偷地在溪水中撒了泡尿。

    把水壶系在自己的腰间,拿好了自己的武器,马龙和蒂芬妮,再次踏上了前行的路。

    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赤脊山脉中人类的聚居地,湖畔镇。

    赤脊山的领域并不比燃烧平原小,马龙知道要想抵达湖畔镇,除了清水,他和蒂芬妮还需要补充些食物。

    不过食物这东西就可遇不可求了,在这溪水中似乎也没有什么鱼类,马龙刚刚也没哟看到什么野兽,于是他只能和蒂芬妮先往前走着。

    马龙决定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

    至于原因嘛……首先,虽然没有什么野外生存的经验,但是马龙知道,在这样的小溪边,遇到野兽的几率是最大的。

    无论是猛兽还是鹿或者其他温顺些的食草动物,都需要到溪边饮水;而那个时候,马龙和蒂芬妮的食物就有了着落了。

    当马龙把这个理由说给蒂芬妮听的时候,理所当然地博得了女孩儿崇拜的目光。

    当然,马龙没有说出口的原因是……他真不知道南边是哪边。

    在泰隆·血魔的指点下,马龙已经学会了在夜间分辨方向,可是到了白天,他反而不会了。

    虽然有经验的旅者可以通过太阳的方位,河流的走向甚至树木年轮的枢密程度来判断南北,可是马龙在荒野求生的行列中,还只是个初哥儿。

    不过马龙有自己的主意,他觉得这条小溪八成是流向止水湖的,沿着小溪走,肯定能走到止水湖,而湖畔镇,顾名思义,就在止水湖的湖畔。

    茂密的森林柳暗花明,潺潺的小溪越流越欢畅,逐渐变成了一条小河。

    河面的逐渐宽广,树林也越来越茂盛,向前走着走着,马龙和蒂芬妮的面前,渐渐出现了一些来河边喝水的动物。

    当然,主要是些小动物,兔子,猴子之类的东西。

    不过随着动物们越来越多,马龙也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那是一头鹿。

    短小的耳朵,已经退化成了两个凸/点的角,矫健修长的四肢,肥嘟嘟的肚皮,马龙不知道这头鹿是什么品种,不过他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