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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部分阅读

    接吻吧,这是它们的集中力问题啊。

    城卫们冲前扶起伤重的强尼,早有四个大盾牌遮在他身前,他握紧了铁槌狠狠盯著我,问道:“可恶,你这个卑鄙的王八到底是谁?”

    我走到奥斯曼身旁,笑道:“哇哇哇,打输了就口出恶言,你有没有品啊?”

    强尼双目彷佛要喷火,他气得疯了,要不是一堆城卫拉著,重伤也会扑上来拚命。强尼下命道:“杀!除了法南兰芷,全部给我杀光!”

    强尼发出命令,他的城卫和守门兵一前一后向我们夹击,白狼军士正欲分出人手瞻前顾后,我向他们说:“背后的不用理,全体向前冲!”

    奥斯曼道:“派几人护住小芷!”

    白狼军至此已经知道我厉害,那还不乖乖听命,二百人果真不理后方的守城兵,全部向我和奥斯曼涌过来,跟强尼的城卫正面交锋。背后传来惨叫,守门士兵踩中我的地雷球,五百多守门士兵逾半重伤。

    真是的,龟在城门口就好了,干嘛跑上来踩陷阱?

    不过地雷球确是好东西。

    强尼发现有异,他不禁后悔下命攻击,可惜一切已经太迟。

    守门兵过半中伏,其他的还敢走近吗?

    守门兵不能协助夹击,另一边的城卫们就会完蛋!华多哥城也完蛋了!

    白狼军全是刀口舔血的沙场老兵,解除了背后威胁,他们终于发挥勇猛的本性,凭著气势见人就砍。

    华多哥城长年太平,一群普通的城卫平日不过巡巡街、饮饮茶,何时见过这等血战沙场的气势?更何况我和奥斯曼一起身先士卒,城卫要怎么抵挡?

    城卫很快崩溃,白狼军杀红了眼,由街尾一直杀至街头,好好一条长街被鲜血染红,地上躺满被杀或重伤的城卫,痛楚吟呻不绝。

    城西的警号倏然停止,只不知道是打退敌人还是城门被破,偏偏在同一刻,城东的警号却响起来,当我们回头时早已见到城门被打开,一枝枝三角龙头旗已经入城,破岳骑著战马带领杀气腾腾的黑甲骑士出现。

    多谢穆特协助,大部分的华多哥骑士都被引走,否则我军不会如此轻松突破得手。拉德尔家族的黑龙旗出现帝南,强尼等震惊至极点,所有尚能行走的城卫或守门兵,只恨老妈生少一对脚,三十秒内全部走光。

    黑龙骑士将战马拉过来,我跨上战马的同时,向奥斯曼道:“召集你城外的子弟兵,到华多哥西北边埋伏,三十分钟后穆特的残兵会在该处经过。”

    奥斯曼向我鞠躬,带著从人由城门离开,我跟破岳道:“照计画行事。”

    华多哥城的地图我早派淫蛇交给破岳,他对城内的路线和兵力已经了解,破岳带著两万骑兵,向著城北方绕过去。我自己亦带著两万骑兵从城南走,依照我们定下的路线行军,两军将在二十分钟内同时到达城西,届时将一起夹击混战中的哈申及穆特。

    沿著城南走,所过之处已经没有巡兵,民居全部紧闭,街上再没有任何路人。这点早在预计之内,我带二万大军穿过华多哥最宽阔的马路,一路上通行无阻,二十分钟后已经通过大路直达城西。

    华多哥的城西一片狼籍,城门口躺著一辆焚烧著的攻城车,半边城门被毁,城墙及街道满是碎石,附近有七、八颗巨石嵌入地面或建筑物内,尸体更是躺满一地。然而战斗仍未结束,穆特正领著白狼军进行巷战,他们人数明明比华多哥城骑士少一半,但竟然压住对方来打。

    此战情一点不出奇,就像刚才奥斯曼对强尼的巷战,白狼军团作为帝国传统劲旅,根本不可能输给低三个档次的城卫。可是经过两小时的攻城战,损伤及疲累在所难免,毕竟白狼军亦是血肉之躯。

    在城卫中有一名瞩目的人物,此人须发皆长,发色为渐趋于白的浅淡黄,身披一件黄色虎纹甲,手持一把光银两丈长矛,混在城卫中对抗白狼军。看此人一眼,我就知道他是南方有名堂的将军——哈申。

    以我所知哈申已经八十多岁,这个年纪仍能带兵真不简单,不晓得他还能勃起否。

    战斗中的白狼军及城卫们愕然停手,全因为半路中途杀出黑龙军团,我拔出长剑向敌人一指,不用吩咐黑龙军士已经组成冲击阵形,正面硬撼两支军队。

    说时迟那时快,破岳的大军亦已赶到,他们从北大马路闯出,我们一南一北展开夹击。穆特和哈申惊骇莫名,然而他们可非强尼之辈,沙场经验丰富,几乎在我们出现的一刻,两人同时决定撒退。穆特长枪一挥,白狼军旗向后方摇动,朝西边关卡大门狂奔,哈申则打出手势,城卫们以地利优势从四方八面散走,换了普通将领面对这招化整为零一定被难到。

    策略正确,在这种形势下我也会立即撒退。

    可是我会让他们走得这么容易吗?

    这四天我可不是白住,跟破岳通讯下早拟定好数个不同情况,亦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特定部署。虽然我和破岳同领二万骑兵,乍看之下完全一样,但个中组织却天差地异,破岳的军队中只有他一员将领,所有的骑射兵、勾索兵都在他阵内,至于千骑长以上将领,全部留在我的部队内,每人负责一支小队伍。

    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奇正相生,变化无穷。

    破岳的目标是穆特,他独自带军拐一个弯追在白狼军后,而我则负责捉拿哈申,此际犹如变魔法一般,二万骑兵在一瞬之间化成二十组,每组约千人,各自寻找目标追捕逃走的城卫。

    破岳直追出城外,不过我并没期待他能追上穆特,毕竟白狼军亦是骑兵起家,能否捉到穆特,就要看奥斯曼可否及时埋伏。

    我这边简单很多,华多哥城内的战力彻底瓦解,我带著一千骑士追在哈申背后,其他小组将领亦各有各忙。黑龙军士养精蓄锐多时,自然气力充沛,追杀哈申追了九条街亦不觉倦。

    眼看华多哥骑士已到极限,哈申长叹一声,大叫道:“神族兄弟,与华多哥共存亡!”

    虽然哈申剩下不足三百人,但受伤的野兽最危险,此道理我十分明白,最佳的方法就是擒贼先擒王,一夹马腹高举马基·焚,剑身吐出一道长长的黑色火舌,长啸一声道:“黑龙必胜!”

    两军一碰,我直接单挑哈申,哈申的银矛向我直刺,然而马基·焚打横一斩,好好一根银矛立被斩断。

    哈申处变不惊,左手掷出半截长矛,右手从马袋中抽出一把长柄片手斧,向我肩膀直劈下来。

    大笑一声飞掷剑鞘迎击银矛,同时扭动手腕,马基·焚转两圈横架斧头,哈申知道我的宝剑锐利,他不敢跟我硬拚,斧头巧妙避过马基·焚的锋刃,斧头贴著剑背滑过来,同时喝道:“你就是亚梵堤狗贼!”

    难得哈申主动将武器送来,我施出龙煞柔剑术,马基·焚贴著斧头打了三圈,柔剑术的强大卸力将斧头自哈申手中扯走,斧头在空中飞旋,最后砍入一民居的墙壁上。龙煞的精妙剑术让哈申不禁动容,他取出马袋的长弓仍想用以反抗,可是已经太迟了。

    长弓尚未抽出,宝剑已抵住哈申颈项,众城卫想上前抢救,可是黑龙军士已经围过来。黑龙军士持著长矛围住我和哈申,城卫们知道大势已去,眼中剩下的一丝斗志亦已消失。

    我向哈申微笑道:“在下正是亚梵堤狗贼,幸会!”

    第七话 再下一城

    华多哥的领主大宅位于城南,前有清澈小溪后靠翠绿高山,真是一座风水好屋,可借此宅已不再属于领主,而是落在他们的死敌手上。坐在哈申的大宅庭院内,哈申和穆特被反缚跪在我身前,在我背后则站著二十名改穿便服的黑龙军士。

    两小时前我生擒哈申,强尼则逃去无踪,标志著帝南边防的华多哥城胡里胡涂地落陷。破岳和穆特展开驱逐战,结果穆特在西北方的退路上中伏,混乱中被奥斯曼擒下。比较意外的是,失去领导的白狼军竟有近一半愿意投降,看来奥斯曼的声望比纳顿高。

    现在破岳管理著黑龙军进城休息,奥斯曼则忙于安抚白狼军,而我则带著三百军士,第一时间跑来抄哈申家。哇哈哈哈哈……哇格格格格……

    世上有什么比打胜仗后抄人家更过瘾,尤其是你的长年仇敌。

    除了哈申及穆特,尚有华多哥城的官员及商贾不下四、五十名,他们通通跪在哈申背后,全部都在颤抖不停。在官员及商贾后,还有哈申的家人及仆役,他们从没想过白狼军有能力占领华多哥,所以没想过需要撒退,但却料不到被我们攻陷。

    大屋传来爆破声,军士们将哈申的亚空间密库炸开,取出他收藏的珍玩宝物。

    黑龙军士将一批批古物珍玩及珠宝放在地上,点算数目其实不多,最多只值一至两千金币。我不满道:“还说南方怎样富庶,堂堂哈申伯爵居然这么穷!”

    哈申怒道:“狗贼闭嘴!你敢侵犯华多哥城,神之一族绝不会放过你!”

    我一拍椅上把手长笑,笑了片刻才正容道:“放过我?我才十五岁就被赫鲁斯逼上战场,最爱的女朋友被夺走,你们神之一族何时放过我?”

    哈申一时语塞,在他背后的更是吓得不敢抬头。乘著此气势,我向花园一座小石山伸出手掌,暗暗召唤爆烈链球,一团红色光球在掌中凝聚,红光球炸开射出一条纯火元素,将小石山击至粉碎。

    露这一手非同小可,哈申、穆特和几名商人吓得合不拢嘴,他们几个在军界及商场打滚,自然是见过大场面,多少对魔法有认识。哪会有魔法师可以不念咒语,直接使出攻击魔法?而且威力达到中阶程度。

    我眯起眼睛,一字一字道:“现在是华多哥,接著是豪城,最后是天美,亚梵堤是来南方讨债的。”

    里一龙军士拔出配剑,除哈申和穆特外,其他人都叩头求饶。我看一眼哈申,问道:“你不怕死?

    哈申看看夜空,刚才的怒气已经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憔悴唏嘘,摇动一头半白半金的长发,道:“想我哈申已经八十有六,纵使殉职亦不枉然。不过我当年并不赞成赫鲁斯大人的作法,深觉有欠光明,你现在回来讨债是天意,哈申又能说什么?”

    我不怒反笑,道:“你这老鬼倒有趣,难怪在帝方闯出一点名堂,就看在你这番说话,我给此城百姓一条生路。明天日落以前筹七千金币,交出军粮四万石,我就让你们自由离开,否则别怪我辣手屠城。”

    “屠城”两字一出,有几个年纪大的即时晕倒,哈申跟其他商贾愕然以对。虽说南方富裕,但七千金币和四万石军粮不是小数目,要在一天里筹足并非易事。然而破岳已经堵了城南及城北,并派士兵守在东西二门,没我的批准下谁都走不出去。哈申跟众商人及官员交换眼神,他们知道没有选择,道:“一言既出。”

    我长笑道:“驷马难追。”

    我向黑龙军士打个手势,让哈申等人离开筹备东西,只要封锁城门他们插翅难飞。哈申走后只剩下穆特,他被擒时遭奥斯曼打了一身,面上有两个大瘀痕,我实在不想跟他正面相对,故此向背后军士道;“把这个家伙剁了喂狗吧。”

    穆特瞪大眼睛道:“不是吧!你问都不问就杀我?”

    我没有回答他,安坐椅中把玩哈申的珠宝金饰,黑龙军士已经奉命抄起穆特,拖著他往院内厨房走。据破岳回报,我军搜出穆特带来的两千金币,但却找不到真·龙之笛及古代神灯,故此只好由我出手,逼穆特自己吐出来。不到五秒钟,穆特已经吓得嘴唇变白,大叫道:“我有很多你想知道的情报!还有纳顿带来的金币。”

    我挖一挖耳屎,说:“西部的情况我问奥斯曼就可以,你带来的金币已被破岳搜出来,留你在此浪费米饭吗?喂,你们记得剁碎一点,免得阿旺吃了拉肚子。”

    穆特怪叫道:“嘎?不是吧!”

    “遵命!”

    “等等!等等!大人我还有两件宝物珍器!”

    我举起手上的钻石链坠,冷笑道:“区区两件宝物就想我放过你?你这条命相当便宜呢。”

    穆特也不是笨蛋,他知道我只为了讨便宜,杀不杀他其实小事一件,所以跪在地上膝行过来,道:“小人指的不是普通珠宝,而是纳顿送给哈申的两件稀有奇珍,请大人笑纳。”

    我笑道:“如果是珍品,我可以放你离开。”

    穆特叩头道:“多谢大人!多谢大人!麻烦先解开小人的绳索。”

    黑龙军士解开穆特,他念动亚空间咒语,取出两个长方及正方的老木盒,跪献道:“此是干查家收藏过千年,价值千多个金币的稀世奇珍——真·龙之笛和古代神灯。”

    从穆特手上接过盒子打开,果然是我所见过的两件宝物,不过在近距离观看下才发现有问题,我忍不住摇头失笑道:“拉去喂狗。”

    “遵命!”

    穆特惊呆三秒钟,怒道:“你反悔?”

    “笑话,本大爷是做生意的,向来讲信用。”

    “你明明答应收了宝物就放过我,现在不是反悔是什么?”

    我将方木盒抛在穆特脚下,说:“你说这是古代神灯,那么你召唤灯神出来给我看看。”

    穆特顿了一顿,拾起神灯猛擦了一会儿,别说喷个灯神出来,连屁也没放到一个。我指指神灯道:“这盏灯的生产年分确实遥远,不过没有任何魔力波动。要是有灯神纳顿早做了皇帝,还会送它给哈申吗?你自己傻就算了,别当我傻啊!”

    穆特抱著古灯发呆,我拿著那枝长笛轻轻转动弹簧,银色的部分立即散开,由一枝长笛变成短笛,我摇摇短笛道:“真·龙之笛是价值连城没错,可这枝是被改装的普通龙之笛,在盗贼公会的叫价约三百多金币。别说我骗你,这笛就当赎回你一条全尸,够公平了吧。”

    穆特两脚一软坐倒地上,直至黑龙军士拉起他,他才鬼叫起来道:“是纳顿!是纳顿欺骗我!请大人饶命!求大人饶小人一命!”

    我嘿嘿笑道:“他骗你关我屁事,干嘛要饶你狗命?”

    穆特伏到地上爬过来,抱住我的脚哭说:“小人上有高堂,下有妻房…

    “我是生意人,有口齿但没有同情心,人来……”

    “等等!等等!小人有位结拜兄弟,他亦是白狼军万骑长,而且他一向较景仰二少爷,只要大人放我回去,一定可以将他劝到二公子摩下。”

    哦?

    要是成功劝到一位万骑长投效,将进一步削弱纳顿的实力,奥斯曼亦可支配近两万的白狼军士。我望一望穆特阴笑,他知道我想什么,立即竖起三只手指说道:“小人可以对天立誓,不会逃去无踪。”

    “我倒不怕你逃走。”

    我伸手扣住穆特颈项,手背现出赤色瞳孔的眼睛,魔月邪书在穆特身上施下血首轮禁制。

    “去吧,十日之内不回来后果自负。”

    穆特摸摸颈子,眼珠转了又转,才走出大宅离开。

    (“龙之笛”、“谜之神灯”到手!

    在哈申的领主大宅,跟他的几个小妾睡了一夜,翌日中午才离开大屋。黑龙军士护送我到中央广场,跟破岳和奥斯曼在附近的魔法公会见面,后者的精神比昨天饱满,两人向我行礼道:“大人午安。”

    我们在会议室中央长桌前坐下,破岳拍拍手掌,军士将十多套盔甲、法师袍、剑士服、各式长短兵器、一大堆魔法石等在长桌子乱放一堆。破岳道:召泛是昨夜至今晨,于华多哥内各个武器店及贵族府邸中搜出来的,全部是最上乘的高级装备。另在骑士营仓库和守军武器库搜出武备约两千多副,战马一千多匹,待大人下命处理。”

    南方即是南方,边荒的城市也有这么多高级货,加起来可以凑出七、八套完整高级装备,我向奥斯曼说:“不用客气,随便挑一套用吧。”

    奥斯曼虽然换了一件光鲜衣服,可是仍然没有兵器盔甲,他向我点头以示道谢,在桌上挑了一件四色华彩剑士服,一副银色精钢轻铠套件,水磨斩岩剑一把,以及骑士专用银色雕龙长枪一枝。奥斯曼也算识货,这套装加起来值二百金币。

    作为武将,看见奥斯曼在武备堆里挑东西,多位将领都看得眼也闭不上,口水都要滴出来。待奥斯曼全选择好,我向破岳说:“昨天你是头功,可以先选一件。”

    其实破岳怎会需要挑装备,北方联盟供给他的都是顶级东西,所以他礼貌一笑道:“不用了,留给各位兄弟吧。”

    众将不禁露出感激神色,尤其是奥斯曼手下的将士,他们逃离西部以后很多都流失或弄毁配备。我叫出军中的记功官,将昨日追捕城卫有功的千骑长,以及协助俘虏穆特军队的白狼军偏将,以功绩高低逐一点出,从中各挑出一件或两件装备作奖赏。

    一堆装备不用三十分钟全部分个精光,这班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来,即使长弓短弩甚至魔法石也不放过。其实魔法系的用品他们或许用不著,不过这些用品本身也能卖钱,功绩较低的检回去卖也不错。

    一群将领当中功绩各有高低,自然有人夺得头功拿到心仪的武备,也有要吃别人吃剩的余菜,看见他们有的喜欢有的愁,我笑道;“帝国南方岂只一座华多哥城。”

    将领们眼中放出异采,破岳附和说:“以后就由我来当判定人,黑龙军也好,白狼军也好,谁能立功谁就能分到好东西。”

    破岳的身分较特别,他虽然是我的部下,但实际上隶属于北方联盟军,所以他既非黑龙也非白狼,加上箭神的身分备受尊崇,是平衡两军的最佳人选,房内将领无不喝彩赞好。

    让他们高兴了一会儿,我举起手止住道:“战马和配备分给白狼军的兄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