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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河滩狙击

便有不少人重新退回了水中。

    “史杜宾将军,麻烦你们的随船投石机,开始进攻吧!”立在龙骸战舰上,遥控指挥的阿克麦瑟对龙骸战舰的舰长史杜宾道。

    康芒斯家族的战舰,小部分在两侧水域戒备巡航,有十艘就横在浅滩的深水处。

    它们虽然没有办法直接参与登录进攻,但是他们船上携带的小型投石机,却能够提供远程火力掩护。

    “你的人可是还在那里。”史杜宾可不是好心提醒,看他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显然是在揭阿克麦瑟的伤疤,因为在披甲战熊出现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给出过类似的建议,只是被阿克麦瑟无视了。

    “进攻。”阿克麦瑟咬着牙根道,这样的命令虽然不是第一次下了,但是每一次下,都是如此艰难。

    “如你所愿。”史杜宾的性格虽然恶劣,却也知道不能耽误战机。

    现在对于金斯利家族抢登先锋军来说,就是一面倒的屠杀,而且还是众目睽睽下进行的,若是不尽快拿出对付永夜军领披甲战熊的方法,第一次抢滩登陆失败是次要的,对金斯利家族士兵的士气打击才是致命的。

    “投石机准备,发射。”随着史杜宾一声令下,旗语晃动。

    早已准备就位的随船投石机,将一块块精心打磨后的石弹给给抛了出去。

    这些被打磨出棱角的石弹,不仅杀伤力更强悍,精准度也会提高很多,打固定靶百发百中不太可能,至少轨迹不会歪的太离谱。

    这些石弹虽然只有二十公斤左右,但是被赋予了强大动能后,杀伤力相当可怕。

    无论是金斯利家族士兵,还是永夜士兵,只要被砸中要害,基本当场毙命。

    就连那些披甲战熊,也不敢硬抗,能躲躲,能闪闪,一旦被砸中,钢铁浇筑的甲胄也会严重变形。

    “第二攻击梯队上!”阿克麦瑟一挥手,便将早就待命多时的第二支重装步兵派了上去。

    这种抢滩登陆,根本就没有巧可取,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鲜血填、用生命堆,看谁先崩溃,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弓箭手准备,上火箭,攻击芦苇荡。”阿克麦瑟的强攻并不是没策略的强攻,而是将目光投向了环绕在浅滩周边的茂盛芦苇荡。

    这里已经变成了永夜军领的天然掩护,根本不知道里面什么状况。

    没有第一时间将它们防火烧掉,是他最大的失策。

    发现了漏洞,当然要第一时间补上。

    密密麻麻的火箭落了下去,很快便将攻击范围内的芦苇荡给点燃了,并且顺势蔓延。

    现在是夏末,绝望沼泽这几年又是炎热少雨,水草芦苇虽然没有完全成熟,却也差不多了,点燃之后,烈火一烤,自然蔓延的飞快。

    当!当!当!

    永夜军领鸣锣收兵了。

    不是第二军团被康芒斯家族的投石机砸怕了,而是被阿克麦瑟放火烧芦苇荡这招被生生逼退的。

    一旦大火彻底蔓延。

    冲入浅滩的第二军团,可就变成了孤军一支,很有可能会被金斯利家族硬生生的吃掉。

    以命换命。

    这种事情,不逼到绝境,永夜军领不会干的。

    双方的战争才刚刚开始,还远没有到这个地步。

    阻拦金斯利家族登陆,在永夜军领的计划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主要目的是尽可能消耗金斯利家族的有生力量,并没指望永远堵的他们上不了岸。

    故而他们退的干净利落。

    连整个撤退过程,也是井然有序。

    每一中队拱卫着一头披甲战熊,且战且退,不光对那些负伤的金斯利家族士兵进行补刀,己方的伤员和尸体也带走了七七八八。

    阿克麦瑟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以小见大,从这支部队的表现,就能够大致推测评估出永夜军领军力的水准。

    阿克麦瑟在心中给他们打上了危险的标志,同样有蛮荒之民的称呼,永夜军领的军队与鳄族人的可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永夜军领的军队,已经能担上精锐正规军称呼了。

    这绝不仅仅装备的因素,还有在战场上展现出来的那种从容不迫素养。

    这是只有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和战火淬炼才能锻炼出来的。

    最可怕的是,这个势力在无声无息中成长到现在这副模样。

    当初因为狄克龙,他与其接触的时候,压根就没有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势力放在心上,没有因为这份轻视,吃更大的亏,已经是天大幸事。

    心中念头飞转,阿克麦瑟却不会放过这种绝佳机会,趁着芦苇荡大火,将双方隔绝之时,更多金斯利家族士兵争分夺秒的登岸,这次充分吸取第一波经验,驾驶的全是木筏,拖上安置后,构建有纵深的防御阵地,防止对方披甲战熊的再次冲阵发威。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乏聪明人,尤其是在战场上,被逼急了的时候。

    披甲战熊的致命弱点,很快便被金斯利家族研究出来了。

    同样也是它最大的优点——体型庞大。

    体型庞大意味着力量恐怖的时候,也意味着转向腾挪困难,只要尽可能的压缩它们的活动空间,它们爆发出来的杀伤力自然小很多。

    用原木木筏组成限制性方阵,就是不错选择。

    当然了,好不好用,能不能抗住披甲战熊的蛮力,那又是另一说了,总好过束手无策!

    芦苇荡大火虽然在烧,即便是隔着大火,永夜军领的箭雨,始终都没有停歇过。

    隔三五分钟,就会来上那么一波。

    弓箭手估计都换了好几拨了。

    整个浅滩,密密麻麻的插满了箭支,都快要让人无法落足。

    这多少给金斯利家族的登陆造成了一定困扰和伤亡。

    总有一些倒霉鬼,出门之前没有拜幸运女神,一支流矢插中致命要害,就能要了他们的小命。

    芦苇不比树木,点燃的快,烧得也快,尤其是最后永夜军领也跟着有意识的放火后,仅用了短短两个小时,便焚烧一空。

    露出了躲藏在芦苇荡后面的永夜军领军队方阵。

    那里的湿地芦苇,赫然已被永夜军领收割一空,一队队鳄族人排列成整齐队形,随着有节奏鼓点,拉弓射箭。

    安迪斯人与鳄族人,虽然有同一个祖先——古安迪斯帝国人。

    但是长达三百年的截然不同的生活习俗,还是让双方有着不小区别的,虽然没有安迪斯人与拜伦人这么大,还是一眼能分辨出来的。

    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衣着打扮方面,那些鳄族人除了手持的安迪斯长弓,依旧是不折不扣的鳄族人打扮。

    永夜军领还没有抽出时间来武装他们,也不会轻易武装他们,至少没有将他们完全并入永夜军领军团中之前不会。

    鳄族人正面作战能力不佳,但是充当安迪斯长弓手,却绰绰有余。

    毕竟安迪斯长弓从不以精准著称,而是通过远程抛射,大面积覆盖形成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