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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字数,几篇网友评论

的话,就好像一名士兵正在上厕所时,部队却拉响了紧急集合号,这种感觉,是不是郁闷而又无奈?而整书对于男主角的星际水平或者星际战术,却以“yi荡”而表述,呵呵,我想此书起名“流氓高手”,“流氓”两字应该是对主角游戏水平的另外一种肯定——“yi荡”,而“高手”两字就是实实在在的表述,正如方少云在星际战略战术中的一样,“虚虚实实”,哇嘎嘎……

    如同电视中播放的影片和电视剧一般,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是不可能没有爱情的,此书也不例外。更让人相叉叉的是,方少云还一下“泡”到了两个非常漂亮的美眉,同是方少云同学的和kay。而这两个女主人公,也是具有鲜明特色的,也是一个星际爱好者,起初的水平只是比菜鸟高点,比方少云低点(方少云就是当枪手时虐待的就是,而在高人指点下苦练苦学后,又把方少云给虐待了一番,从而有了不解之缘),性格外向,大胆活泼,但有时也凸显女儿心态;kay一点不懂星际,甚至连什么战术都看不懂,用的话说“只会农民采矿”,用她自己话的说“和平主义爱好者”……而方少云和kay的偶遇非常的“通俗”——英雄救美,正如一个永远的传奇一般。本来方少云喜欢的是kay,结果在剧情的安排下,方少云和发生了关系,并且使有了小方少云,对于此种情况的出现使方少云颓废了一段时间,一度不在那么的“坚挺”……最终在自己的努力和的帮助下,kay还是答应了方少云,可是在此时一个不速之客出现在书中“kay的老爸”一个老警察——派出所的所长。而kay的老爸也知道了他们三人的关系,想要得到kay老爸同意的条件就是,方少云取得wcg的冠军,而这个冠军却实在不是那么好拿的,在征伐wcg的道路上,方少云又遇到了什么样的遭遇呢?他是否取得了最后的冠军?有情人终成眷属真的是那样嘛?

    书评六评论者:不接风情

    【2月9日,流氓无罪】路漫漫兮=========================

    接触无罪的书,绝对是一个很莫名其妙的过程。因为那时候我压根就不想看书,只想玩网游。而我是个懒人,所以自从知道了游戏可以用外挂以后,那自然是死活都不肯再自各动手了。然而用外挂总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外挂被封。

    好吧,我承认我是在到处寻觅一个游戏的外挂过程中意外接触到了无罪的书。淘宝上的那个可爱的店主成功的向我推销了一个最新的游戏外挂后,将《流氓高手》这本书隆重推荐给我,并且免费传给我一本电子书。当时她还说:别看这书的名字,看内容。

    我是一个很容易被蛊惑的人,所以当我用最新的外挂把游戏角色挂好了以后,我点开了那本书。。。。。。几天后,我又找到了那个店主,然后又得到了一本电子书,那本书的名字叫《sc之彼岸花》。

    其实我早先是看过这类游戏竞技类小说的,不过那时候是看的实体书。《cs之赏金猎手》让我着实沉迷了一阵子cs游戏,但。。。。。。最后的结果是我知道了我实在不适合玩这种高强度对抗的即时。故此,我忍了几忍,终究没去下载sc游戏,却在百度搜索栏上输入了“无罪”二字。

    《神仙职员》是我至今为止完整的看完的、唯一的一本涉及修道内容的书。用了三天的时间全部看完后,我没记住都有些什么神仙大腕,都有些什么仙家道法,甚至都没记住猪脚的名字,只记住了一条可爱的五尾青龙,她的名字叫青岚。哦,那个时候无罪的新书《国产零零发》正在开头。。。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个毛病,那就是手边的实体书往往能看很多次,而在电脑上的书,基本都只看一次。但是在这里我要卖个乖,因为《流氓高手》的确是我唯一在电脑上看了三四遍的书,而且每次重看仍然会乐。

    《国产零零发》我没有追下去,我只看到送入洞房那章就再没继续看了。不是因为无罪写的不好看,也不是因为那时开始追看《回明》。只是因为书里后来涉及的其他书,以及其他书里的人物,都是我不熟悉的,所以书里的很多乐子我挖掘不出来了。然而最开头的那节星际大战,依旧处处迸发着无罪式的灵动光芒。

    07末到08年初的让我很诧异也很郁闷,写魔幻起家的大神开了都市的坑,写都市牛掰无比的大神却开始玩魔法,而一直让我混的乐颠颠的《回明》也进入尾声了。就在我又天天闲的抠手挠墙无聊至极的时候,一个好消息传来,那个叫无罪的家伙,居然又开星际竞技小说的坑了。

    于是,我乐颠颠的点开了《扬眉》的书页,乐颠颠的加进了书友群,乐颠颠的投着票,眼巴巴的盼着每天的新章节……

    最后,怯怯的问一声无罪,你参加年会时,照片上穿的那件粉红带花的性感衣衣是哪里买的?俺很中意。。。。

    《扬眉》书评评论者:66124447

    无罪选择什么样的题材,什么样的风格都无所谓,古龙到现在都是我最喜欢的武侠作家,然而古龙式的语言看似容易模仿,其实却很容易变成刻意的做作,无罪在这方面已经做的很不错了,有些方面也很出彩,但是在网络快餐式的写作过程中,短篇的作品不论,如果想要保持住较高的更新速度和稳定的写作质量,敢于大篇幅的运用这种写作风格,我只能佩服作者的勇气,希望你能够坚持下去。

    当然请不要提sc的全本与质量,sc从05928起一直写作到200692510:44:50最后发布完结,历时一年,总计320章,但是作为作者前期作品的经典,你自然不应该重复过去的自己(至少在情节的铺叙上),也就是要有所突破,那么这本书实在是作者自我突破的一大难关。

    最近的公众版的更新里,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如果仔细看,随便从哪一章拿出来看,都多多少少有其亮点,许多角色的描写也比前几部作品丰满立体了,而不是局限于主角的描述,人物的布局也更加有层次感,但是脉络似乎不太清晰,或者说是像写散文一样,学校的老师就要求我们尽量做到形散而神不散,作者在形神兼备的问题上就做的有些不足,有种为了保持自己的风格而强求人物性格,故事情节也走向古龙式的味道,高枫和萧青的身上就过于明显的带有古龙式人物的烙印。

    高枫的潇洒不羁,萧青的坚持执着,本来可以有更多情节的烘托,但是第二十章我本来就是混蛋这样的章节就有些刻板的决定了人物的性格,反而并不令人感到信服,就如流氓高手中,j、u等人的友情更加亲切温馨,更符合一种平民的大众的心态,在我眼里比方少云更让人印象深刻,而高枫、萧青等人则会让人想到楚留香,胡铁花,陆小凤,西门吹雪这些小说中的角色,他们的友情同样深刻,却不是我们一般人容易接受的情感体验。

    就像高枫在第二十章对着女友另投他人怀抱的男孩大发议论时那样,我想只要是正常的男人,即使高枫说的再合情合理,老子也要上前在他的脸上踩上一脚再走,能够保持如此理性的态度离开的男人不是脑子有问题的傻瓜一条筋,就是唯利是图的政客,总之就不像一个男人。连阿飞都会为了林仙儿与李寻欢一度翻脸,男人的友情中就是要有血性存在的。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早就被证明为愚蠢的看法,谁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才是男人的表现,也更加表明真正的友情是需要经过诱惑的考验,才能体现其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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