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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凌落川站起来,拿起自己的外套,拍了拍他的肩膀,“那我就不客气了。你知道的,其实我一直挺喜欢她。”

    “那倒是。”阮劭南盯着股市走向,可有可无地说,“不过你可记着手下留情,那丫头身子弱,不扛折腾。别自己玩出火来,到时候不好收拾。”

    “什么不好收拾?”谷咏凌披着浴巾进来,小鸟似的在阮劭南脸上轻轻一啄。

    阮劭南笑着拍了拍她的脸,拉她在身边坐下,“还不是落川,又要换画了。”

    谷咏凌看着凌落川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促狭道:“你还是饶了人家姑娘吧,认识你这么久,就没看你认真过。就是个天仙给你,只怕三天也被你看成了马棚风,忘到脖子后面去了。”

    凌落川将外套往肩上一搭,一边向门口走去,一边说:“总好过某些人,一时把人宠到天上,好像天下无双似的。一朝不好,恨不得踩在脚底下,永世不得翻身。做他身边的女人,自求多福吧……”

    第三十四章    等你好了,我们换个活法

    池陌晚上回来的时候,听见浴室里有动静,迎面看见正要上班的如非。他放下背包,问:“她还在里面?”

    如非叹了口气,“是,把自己关了快一晚上了。”

    “她今天怎么了?”

    如非恨得直咬牙,“真是倒霉,本来今天出去,是想给她买些开学用的画具。谁知道,在街上看到阮劭南坐的公益广告。我就怕她犯糊涂,看了她半天,结果还是走散了。谁知道,又在街上碰到了凌落川,我找到她的时候,他正拉着她说话。”

    池陌有些紧张地看了看浴室,“她当时认出他来了吗?”

    “当时没认出来,可这一会儿,她又想起来了,连那个人的事也一并勾了出来,不然何于于这样。”她看了看池陌的脸,“怎么又挂彩了?伤到眼睛没有?”

    池陌摇摇头,“一点小伤,没事。你出去上班小心点。”

    如非点点头,穿上鞋子走了。

    池陌将拳套挂起来,脱下外套。虽然是晚上,铁皮屋依旧闷热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他脱掉背心和长裤,用盆里的凉水擦了擦汗津津的身子,光着身子什么都没盖,就一头栽在床上,像头疲惫的倦兽,很快就睡着了。

    睡意蒙胧中,感觉脸上一阵清凉。睁开眼睛一看,是未晞拿着冰块,在帮他敷药。

    池陌笑了笑,握住她的手说:“我自己来。”

    未晞摇了摇头,将冰块拿开,又小心翼翼地将伤口周围的血污擦干净,然后才拿起小棉棒,细细地给他抹药水。

    药水劲大,一遇伤口生疼。池陌忍不住咝的一声,未晞只有再放慢些,放轻些,一边抹药,一边给他呵气,好像这样可以减轻他的疼痛,眼泪却不知何时噼里啪啦地落下来。

    池陌叹了口气,用磨出厚茧的手指给抹眼泪,“傻丫头,哭什么?我不是好好的吗?”

    未晞握住池陌的手,摇了摇头,用手语对他说:“你别再管我了,我已经拖累你太多……”

    池陌握住那双冰冷的小手,不让她说下去,摸了摸她脖子上触目惊心的伤痛,心疼地说:“这么难你都熬过来了,又不是治不好,怎么能不管你?过几天就开学了,好好上你的课,学费你不用c心。当初你求了多少人,学校才答应保留你的学籍。只要你能完成学业,只要能治好你的嗓子,我做什么都是值的。”

    未晞的眼泪却掉得更凶,抱住男人壮硕却满布伤痕的身子,泣不成声。这身子上有多少伤是为她受的,她已经记不清楚了。一想起这个,她的心就像刀绞一般地疼。

    是她没用,做人失败到这种程度。自己被人骗,被人玩弄到体无完肤也就算了,还连累他们跟着她受苦。

    如果不是为了给她看病,如非就不会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池陌也不会答应魏成豹,替他打黑市拳,每天带着一身的伤回来。他曾经是那么骄傲的人,现在却要用自己的性命和尊严去娱乐那些没人性的看客。

    “对不起……”未晞的手停在半空中,除了这个,她不知道自己的双手还能跟他说什么。

    可是,她未完的歉语却让他更加心疼难当。他拉住她的手,心疼地说:“不要跟我道歉,也不要跟任何人道歉。你没有错,从头到尾,错的都不是你。无论我们曾经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可是,爱一个人的心绝对不会是错的,绝对不会没有意义。”

    他亲了亲她的额头,“未晞,相信我,一切都会好的。等你好了,我们换个活法。”

    一切都会好的……

    如非上班的时候,心里还在默默想着。马上就要开学了,等回到学校后,未晞一定会好起来。等她跟池陌攒够了钱,让未晞把嗓子治好,她一定会更加的好。到时候,他们一定要换个活法。

    是的,人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有希望,什么都是值得的。

    包括现在,她所承受的一切。

    这样想的时候,如非正在给客人倒酒。不是坐着,而是跪坐。

    并不只她一个人,而是她现在打工的这家夜总会,所有包厢的侍应都是如此。

    跪式服务,从东洋学来的舶来品。专供有钱人,尤其是男人,享受金钱至上的快乐,以及性别中的霸权赋予他们的与生俱来的优越感。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某些人的优越感,必须要建立在践踏别人的自尊之上?

    所有的侍应都是女性,且都要穿统一样式的紧身旗袍,跪下的时候,里面的底裤无可避免地暴露在男人或r欲、或猥琐、或不屑的目光下,算是额外福利。

    如非是标准的s身材,曲线玲珑,纤腰秀颈,穿旗袍尤其漂亮。包厢里的男人几乎不看自己身边的小姐,一致盯着她的裙底风光。

    只除了一个人。

    凌落川摇晃着酒杯,透明的y体在糜烂的灯光下流动着琥珀般的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若有所思地看着跪在地上为他们服务的人。他实在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碰到莫如非。

    正所谓,人生何处不相逢。

    他笑了笑,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电话响的时候,池陌已经睡得很熟了。未晞从他身边坐起来,怕吵醒他,自己到外面去接。结果低头一看,是如非的号码。

    她接起来,敲了敲话筒,听到这个,如非就明白是她在接电话。然而,里面传出的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她默默听完,放下电话后,脸已经白了。

    “夜艳”是城里新开的夜总会,算是风月圈里的后起之秀。规模、排场、气势自然跟“绝色倾城”不能比,但胜在自有自己的特色。

    豪华包厢里清一色的美女跪式服务自是一项,但算不上新鲜。这里最别具一格的,居然招揽了一些在校的学生妹来跑场客串。老板又狡猾得厉害,有人来查只说是小妹妹自己跟着客人来的,与夜总会无关。于是,坐台就变成了“援交”,夜总会赚足了酒水钱,却可以撇得一干二净。

    而这些孩子的胆子竟然比成人还大,睁着一双不谙世事、天真无邪的眼睛,为了一个名牌皮包、一瓶香水,就什么都敢尝试,什么都不在乎。偏偏就有人好这一口,仗着有几个臭钱,便以为无所不能,将一双双禄山之爪,伸向几乎可以做自己女儿的少女柔嫩的胸脯。

    如非来这里工作也是无奈之举,她跑到易天找阮劭南理论,结果罪魁祸首毫发无伤,她不但摔伤了腿,还因此丢了工作。

    初来乍到,受过的委屈,吃过的亏自不必说了。在现实的磨砺下,人也变得越来越低眉顺目。

    未晞赶到“夜艳”的时候,早已有保镖模样的黑衣男子守在门口。

    “陆小姐是吗?”

    未晞点点头。

    “请跟我来。”

    男人恭敬地将她一路引至包厢区,未晞却看到一个身影在门口急得团团转,仔细一看,原来是丽丽姐。

    她以前是“绝色倾城”的妈妈生,带过如非。因为得罪了客人,只有转投这里混口饭吃。她是北方人,为人非常豪爽,倒是有几分侠义心肠,跟如非关系不错,两个人在这里一直彼此照应着。

    见未晞来了,丽丽姐先是一愣,然后赶忙拉住她:“你不在家好好待着,怎么来了?”

    未晞看了看黑衣男子,他很绅士地守在一边,并不催她。于是拿出随身带的小本子,在纸上写道:“里面怎么了?”

    丽丽姐这才“哎呀”一声,将整件事情的原委三下五除二说给未晞听。

    原来,凌落川看到如非在包厢里,就问了几句未晞的近况。如非本就对他是“恨屋及乌”,耐着性子回了几句。谁知道,这个少爷偏要刨根问底。

    她一时没忍住,冷笑道:“想知道什么,您凌少那么有本事,不会自己查去?偏偏要在这里揭别人的伤疤。难道您家有姐妹被人凌辱了,您还要问她有没有快感不成?”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震撼的程度可想而知。

    凌落川是被众人骄纵惯了的主儿,纵然心里对未晞有几歉意,可也不会随便被人煞性子。偏又不立刻发作,只冷笑一声,一双眼睛凉凉地瞧着她,满脸的似笑非笑。见此情景,没胡人不替如非捏把冷汗。

    屋子里的小姐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平时再怎么八面玲珑的人,都不敢出来打圆场。

    很快,其他小姐都被赶了出来,里面只剩了如非一个,此刻是吉凶未卜。

    未晞走到包厢门口的时候,心里七上八下,好像即将送入虎口的羊羔。可怖的感觉这一刻才幕天席地地扑过来。而一想到里面的人跟那个人的关系,她要费好大的力气,才能克制着自己夺跑而逃的冲动。

    她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心素如简,面对突如其来的羞辱,也可以从容应对的陆未晞了。这半年来,她有时清楚,有时糊涂,记住的事总是断断续续的,常常丢三落四,脑子变得越来越笨。失去了引以为傲的自信和从容,人也变得越来越怯懦。

    未晞站在门口,深深地呼吸,她不知道凌落川单把她叫出来,究竟要干什么?

    不过,想也知道,绝对不会是好事。他们这些人,都是“玩”字里的祖宗,耍弄人的高手。他们不用自己动手,最喜欢的就是高高在上地看着命如蝼蚁的她们,如何自轻自贱。

    未晞咬着自己的嘴唇,手心冒汗,心跳如擂。可如非在里面,就算前面是地狱,她也得跳下去。

    第三十五章    在劫难逃

    中午的时候,阮劭南一个人坐在餐厅靠近落地窗的位置上喝咖啡。虽然是中午,可因为外面毒辣辣的太阳和闷热的桑拿天,餐厅里的人不多。

    他低头看了看手表,这是谷咏凌第一次迟到。她是一个非常守时的人,从不像某些女人,把迟到当专利。

    或许是碰到什么事了。

    正想着,人就走到了。谷咏凌一袭得体又清凉的普拉达夏裙,摇曳生姿地走过来,纵然是这样格调高雅的西餐厅,有了她的出现,也有种蓬毕生辉的感觉。

    旁边的侍应马上替她拉开了座位,谷咏凌坐定后,莞尔一笑,“对不起,公司有事耽搁了一下,又碰上堵车。”

    阮劭南微微颔首,没再说什么。谷咏凌也不再作声,侍应送上菜单。

    用餐的时候,阮劭南忽然问:“听说你管理的分公司最近财政上出现了问题,需不需要我帮忙?”

    谷咏凌优雅地笑了笑,“不需要,我自己能搞定。”

    阮劭南点点头,目光中流露出赞赏。他就是喜欢谷咏凌的沉稳干练,进退得宜。不像一般的富家千金,骄纵浮夸,明明什么都不懂,偏又喜欢自以为是。

    都说聪明的男人喜欢笨女人,其实那不过是没用的女人自欺欺人罢了。

    越是聪明的男人,越是喜欢聪明的女人。恋爱跟下棋一样,只有势均力敌,才能将乐趣持续下去。

    吃过甜点,餐厅的音乐似乎更加舒缓,两个人舒服地坐在沙发上吹着空调,都有些眼饧意怠。

    阮劭南吃得不多,最近一直头疼,咖啡倒是喝得不少,一边跟谷咏凌聊天,一边看着外面的风景。

    餐厅对面就是中心广场,下午两点,正是一天里太阳最毒辣的时候,目之所及,到处都是白花花的阳光。却有一个人,站在大太阳底下四处张望,好像在等什么人,俏丽的中长发,单薄的身影,在那空旷的广场上显得很突兀。

    阮劭南神色未动,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不过片刻工夫,一个男人走了过来,那张帅气得令人过目不忘的脸,他们在医院有过一面之缘,之后再见,则是在照片上。

    阮劭南静静看着,看着她拎着食盒站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像一只小鸟扑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看着她晒得红红的小脸,看着那个男人亲昵地捏了捏她尖尖的下巴。

    然后,两个人亲密无间地在树荫下的长椅坐好。她满头大汗,依然忙得不亦乐乎,在椅子上铺了一张报纸,方才把食盒一层层打开,黑色的是寿司,红色的是烤j翅膀,红黑相映,颜色煞是可爱。

    阮劭南记得那些食物的味道,那曾经是他加班时的消夜,她特意学了做给他吃的。未晞每次都用那个食盒装来,放在茶水间的微波炉里一转,米饭、火腿、海苔,还有j翅膀的香味,就充满了整间屋子。

    现在,那个曾经给他做消夜的女人,拿着筷子夹起一块寿司送进另一个男人嘴里,又从包里拿出果汁给他喝。

    那个男人也心满意足地搂着她的肩膀,转过脸对她说话,只留给看客一个英俊夺人的侧脸。

    蓝天白云,风和日丽,金色的广场,白色的凉椅,浓情蜜意的情侣……很温馨很浪漫的画面,难怪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劭南,时间差不多了,我公司下午还有一个会。”谷咏凌看了看手表,提醒对面的男人。阮劭南收回目光,说:“我送你。”

    他们起身的时候,阮劭南才发现,他其实并没有吃饱。他又朝广场的方向看了看,未晞掏出一条白色的手绢,正在给池陌擦汗。

    “晚上有什么安排?”取车的时候,阮劭南问自己的未婚妻。

    “没什么事。”

    他发动了引擎,“那去我家吧。”

    下午五点之后,正是下班的高峰期,暑气渐渐消散,喧嚣还未遁去,人们在薄暮的余晖里来来往往,城市的黄昏是一如既往地繁忙而寂寞。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未晞在画纸的背面写好这几句诗,然后将完成的作品交给一对老年夫妇。

    老两口接过来一看,不过寥寥数笔,夫妻二人的神态就跃然纸上,满意地点头称许。

    老先生又看了看背面的字,娟秀工整,又不失劲力,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赞道:“小姑娘,好俊的字。”

    未晞笑了笑,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写道:“您二老满意就好。”

    老人家捋着胡子呵呵一笑,“欧阳修的名句虽多,我独爱这首。姑娘知道下半阕吗?”

    未晞略一沉吟,在本子上写道: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想了想,又写道:

    李清照有一阕,情境上倒有异曲同工之妙:风往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老人看后点头,“还是易安居士这几句用得妙,姑娘,写得好。”

    未晞笑了笑,写道:“我是专修西洋油画的,对中国古典诗词了解得不多,一时兴起班门弄斧,让您见笑了。”

    老人家忍不住赞叹,“这么漂亮的孩子,这么好的才华,可惜……”

    时间差不多了,未晞清点了一下今天的收入,是这几天来最好的。她把钱贴身放好,动手收拾画具。就在这时,却有歌声从不远处传来,很是悦耳。

    她回身一看,原来是一个抱着吉他的女孩子在唱歌。这个女孩每天都来这儿,用清甜的歌声慰藉着疲惫的过客。

    今天的歌声比往日动听,引得不少下班的路人驻足围观,偶尔有人扔几枚硬币到女孩的吉他盒子里。

    同是天涯沦落人。依稀记得有人说过,漂泊的地方,叫远之;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而这个城市,又有多少朝不保夕、颠沛流离的人们,迷失在白日的喧嚣和暗夜的浮华里?

    而她在轻轻唱着: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只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被人嚼烂的口水歌,可不知为什么,未晞听到这几句,不知不觉间竟然泪盈于眶。

    此刻,正是夕阳西下,倦鸟归巢的光景。站在城市繁华的最深处,却如同站在一片茫茫的旷野中,未来也变成了一望无际的旷野。

    她迎着薄暮的余晖,轻轻合上眼睛。

    后来,未晞将那天脑海里出现的景象,绘制成了一幅绿色的油画。天地荒芜,疾风劲草,折断翅膀逆风飞行的小鸟……曾经脑海中浮现的一切,如同奋勇的潮汐,带着无穷的梦想和强劲的生命力在画布上喷薄而出。

    她给画取名为《逆风》,并在旁边写上这样一句话:

    未来是无边的旷野,我折断翅膀在飞……

    身后传来深沉的脚步声,扑嗒嗒……惊起白鸽无数。未晞收好画具,在金色的余晖和鸽翅的拍打声中蓦然转身,于是,不可避免地与一双漂亮的眼睛四目相对。

    多年后,凌落川每每想起那天的情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