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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部分

又何必这样着相呢?只怕和我所练的有些冲突也难说。”

    金墨当然知道她不是什么佛教徒,瞪了她一眼:“你不变强些,有我保护你的时候还不怕,万一有今天这样的疏忽,就要后悔了。你现在飞都不会飞,也太不方便。再说,你如今所练的,能够驻颜长生吗?”

    杜随听了最后一句,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其实也想过这问题,尤其见了程家兄妹之后。但她一直并不求长生,长生不死有时候并非乐事,这世界也没这么值得留恋。便是驻颜,她也不像别的女子热衷,人的一生便如一片叶子从发芽稚嫩到青葱繁茂再到枯黄坠落,每一个阶段状态都自有其美丽,又何必人为地停留在一个状态上,未免太不自然流畅。她自幼跟着老和尚,若连这点都看不破,也太愚钝了些。

    可是现在从金墨口中说出这句话,却使她的心沉了一沉。

    金墨是不老不死的生物,再过一千年他还是如今的少年模样,他现在与自己走出去穿正装人以为是情侣,穿得稚气些人以为是姐弟,要是再过十几年,人家就会以为是母子,再过三十年,四十年,那成什么样子了?

    她想象自己鹤发j皮的模样与现在年少俊美的金墨站在一起,不由打了个大大的寒颤,浑身都抖了一下。

    可是,为什么要想这个呢?也许自己根本那时都见不到他了。他虽然说要一直和自己住下去,可这世上难道真有人会一直和谁在一起么?大家不都是孤零零而来的,孤零零而去的吗?

    为什么要这样傻?

    她还在心里自怨自艾,金墨却突然不耐烦起来,一下抓住她轻抚自己脸颊的双手,疾声道:“到底能不能?!”

    杜随吃了一惊,不解他何以如此激动,呆呆说:“不知道……我觉得自己和五年前没什么区别……”

    金墨放开她的手,紧紧皱着他又锐利又秀美的漆黑的眉,想了半天说;“不能冒险,一定要弄明白。假使不能就算抢也要抢一派能驻颜长生的心法从头练起。”

    杜随见他这样紧张,不由失笑:“你何必去抢?把你练的教我不就是了。”

    金墨冷哼了一声:“我哪有什么练的功?我现在会的都是生下来就会的。”

    杜随愣了一下。

    不愧是与天地同时诞生的血圣兽啊,原来是天赋异秉。

    不过地球上的动物界中好像是越高等的生物生下来越弱小,越要通过学习来掌握生存技能。而昆虫什么的几乎生下来就知道所有的事了,完全靠遗传信息。这一点还是很符合生物进化的原则的。

    当然,血圣兽大人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就此一只,自然也不存在什么繁殖进化和遗传变异的问题了。

    “那你为什么还老练功?”

    “我是在用天视术放开来寻找猎物,现在妖怪少了,躲得也好。”

    杜随差点倒了。

    金墨又把话题扯回来,冷下脸说:“总之你要认真练功,就算你的修炼可以驻颜不老,照你这样炼法也不会有什么进度!”

    “以后每天练功两小时!”

    杜随悲痛之余,觉得只要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两小时,号称在练功就是了。

    想不到金墨早有准备,他所谓的练功方法是每天杜随盘膝坐在他身前,他用一只手将自己的气导入她体内,强迫性质地推动她的气运转,最终一起聚入她的气海中,如此一来,便至少多了一倍的增加量,可是过程却十分痛苦,她的筋脉原是和自己的修炼程度相配的,这样硬生生扩了一倍,自然痛苦非常。何况金墨的气与她既不同源又不同质,甚至是异类所修,又霸道异常,一入她体内就十分难受,又热又冷,而且流动方式也不是她平常修炼的途径,真真不知这两个小时是如何熬下来的。

    等金墨大少爷终于觉得够了的时候,杜随也直接倒地上了。

    她有气无力地问:“你确定这样可以吗?这不等于另练一门啊?而且你的气也不知是什么样的,会不会与我的有排斥?我看我的身体好像不是很欢迎你。”

    金墨自己也调息了一下,睁开眼说:“不知道,大概不会。”

    “什么?”杜随虽然累得不行,也差点跳起来:“你也太草菅人命了吧?”这可真是性命攸关的事啊!

    金墨看了她一眼;“你不是没死么?我的气秉天地阴阳而生,聚汇大成,一般应该都不会不适应的。”

    杜随看他这样自信,差点没气死。但是自己调息发现确无不适,虽然心里忐忑,一时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咨询,老和尚是不知芳踪何处,难道要自己找上峨嵋,揪住一个程家兄妹的师长问“前辈剑仙,小女子被迫修炼血圣兽saa的气,不知道会不会对身体有什么妨碍呀”?

    就这样在杜随的担心和犹豫中,已经练了一个星期,虽然过程痛苦,倒是自觉强大了不少,也没什么后遗症。便决定暂且不管。

    杜随此时自然不知道,这么一来,她已经开始修炼一门古往今来从所未有的法门,完全是从血圣兽的力量蜕变而来,阴阳调剂,霸道凌厉,而能速成的力量。

    这种方法,以前自然从没人有这样的机遇来练,但若杜随不是自幼修炼至正至和的天台正宗佛家洗心伐骨之术,也就是老和尚所说的金刚伏魔,也是抵御不了金墨气中的霸道暴戾之性,轻则日后堕入魔道,重则当场经脉爆裂而亡。所以金墨此次真是实在轻率,所作所为,若不是杜随,换一个人早已死定了。

    这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老和尚原是得道高僧,见到尚自幼小的杜随,早知她日后的际遇,正是为了救她,才让她专心修一门并无多大实用却十分纯正的佛门护心术。可她若不开始修炼,一直是一个普通人,却也不会去招惹上血圣兽,其中孰因孰果,也难说得很了。

    金墨哪里知道这么多,他只是偶然听到杜随说练他的功就是了,心中一动,便想出这法子来,也不管人类的承受能力比起血圣兽来简直是不堪承一指的。

    避祸欧洲计划

    第十八章 避祸欧洲计划

    杜随练了一个月的功,长进极快,昨日已能飞行了,虽然控制的还不是很好,却也算得傲人的成果了。

    这天早上,杜随开车送金墨去学校。路上突然问:“今天期终考试吧?”

    “嗯。”

    “后天开始是寒假了?”

    “嗯。”

    “有什么打算吗?”

    “没有。”

    杜随语气很轻松,脸色却很郑重,说:“那么,去欧洲度假吧?”

    杜随是最近开始考虑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的。

    上次血圣兽毁了程氏兄妹的宝剑,伤了他们的元神,以峨嵋作为正道领袖,即便近日已不是人才济济,只怕也很难咽下这口气。何况血圣兽虽然没被典籍记载说成是邪物,但这样的上古神兽,危险系数可比洪水猛兽高了不知几级,神通无限,动辄为祸无穷,又是以血为食,只怕正道中人都会以铲除之为己任,纵然心里个个畏惧,但想到要除魔卫道,也不得不前仆后继。

    眼下估计峨嵋正向黑白两道大撒英雄帖呢!

    这事原与杜随不相干,但是同住了三个月,此刻要说没有感情,那是自欺欺人。

    杜随倒不是怕金墨有什么危险,毕竟血圣兽的能力远非人力所及。

    她心中所虑的是一旦开打,自己的地位便十分尴尬。

    她若站在金墨一边,便是与天下为敌,背叛的不仅仅是她虽然不太了解毕竟出身其中的中国正道修真界,而是背叛了人类这个种群。倘若与金墨决裂,站到峨嵋一边,且不说自己心中愿不愿意,甘不甘心,到时无疑金墨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她,那便是神仙也救不了她啦。

    这其中可恨的是没有中间路线,她若说声我不管了,飘然远去,结果决不是两不得罪,而是同时得罪了两者,也许能保住一条命,但以后就要被所有人唾弃了。

    这样的惨烈微妙痛苦的局面,杜随无论如何都不想见到,她又不是乔峰,实在不大适合演这样古希腊式的悲剧英雄角色,更不想拿支箭刺到自己胸膛里说“二十年内,莫启战端”。这种故事在小说里看看是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实际发生可就是衰到家了。

    所以一想到这件事,杜随就出了一身冷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家里想来想去,决定绝不能坐以待毙。她最后定下来的打算是先趁着这个寒假,以度假为名,把金墨骗到国外去避避风头,叫峨嵋的道士和尚剑仙们找不着,然后徐图对策。

    对策嘛,倒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顺应世界呼吁和平的潮流,以对话代替对抗,以政治和外交手段代替军事途径。第一步先找奥里弗,让他打听一下程家兄妹俩和峨嵋目前的动静。第二步是联系上那个乞丐道人,他既然是峨嵋元老,自然也说得上话。到时自己是晓以大义也好,哭谏死谏也罢,总之要说服他:金墨虽然是血圣兽,但品行良好,从不伤人,反而四处吃妖怪,保护了人类和平,实在没有必要围剿之,而且这样做只会使大家白白无辜牺牲而已。乞丐道人游戏人间,性子圆通,并不顽固保守,杜随还是有信心说服他的,问题只在于两点,一是要找到他有点困难,二是他未必能去说服别人。

    但目前可行的,只有这条路了,自己总不能一步一叩拜上峨嵋,满脸血泪的为血圣兽仁兄请命吧?自己演绎欲虽强,总不大好意思强到那个份上。

    杜随甚至已经想好了,如果峨嵋那边说不通,也可以在欧洲重新找一个事务所,同金墨在那里生活,峨嵋的老道士们大都是大中华概念很强,他们躲在海外蛮夷之地,那帮人一定不会这么世界主义,连同欧洲友人也要救护的。c作的难点是让金墨放弃国内学业去留学,用什么借口好呢?

    退一万步说,即便上述计划统统失败,自己毕竟作过了努力,到时要与峨嵋的真人们决裂,也心安理得,理直气壮些。

    所以现在杜随决定开始自己的计划,第一步要说服金墨跟自己去,当然不能让他知道是为了去避祸,否则以他的性子不但不会去欧洲,只怕要单枪匹马杀上峨嵋,把有威胁的不知死活的人类杀个一干二净。

    金墨没有立刻回应她,沉默了一下。

    杜随心中焦急,嘴里却很轻松的说;“怎么,你寒假要回家?”

    金墨摇摇头:“我不是说过我已经消掉我父母的记忆了吗?我没有家。”

    “那就去嘛!人家好想去度假,都计划了半年了!”杜随认为撒娇是个好办法,“而且现在正是圣诞节后大打折,我一定要去巴黎购物!”

    金墨看了她一眼,还是没说话。

    杜随心中更急,语气里立马加上诱哄:“你没去过欧洲吧?很好玩呢。人文背景很浓厚的,景致也好,去玩玩嘛!”

    ……

    动之以情:“那是我留学的地方,有许多回忆,实在很怀念,极想去旧地重游一番,最近尤其厉害,有点日思夜想,茶饭不思了……”

    ……

    诱之以利:“欧洲的妖魔不少,什么狼人啦,吸血鬼啦,只怕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偶尔换换口味不也不错嘛。”

    yada!终于有反应了!果然动物的第一本能是进食。

    金墨皱眉说:“你最近请的假是不是有点多?事务所那边怎么办?”

    杜随勉强笑笑,何止有点多,简直已经不象话了,要不是她是合伙人,只怕早被开了。

    “不必担心,”笑得像春风一样轻松无邪灿烂,“我是老板嘛,自己说了算,再说这快过年了,哪里也不会开工,留在所里也没事可做。”

    看来金墨是被说动了:“你想去哪里?”

    去哪里?说实话这个问题杜随还没考虑。这大冬天的,北欧是不考虑了,伦敦也一样,巴黎要不是为了采购那也是不用去的。当然首选是温暖的地中海。

    “我们坐飞机到巴黎,留在那里玩三天,主要是购物啦。然后去te d’azur(蔚蓝海岸)……马赛没什么必要,尼斯,摩纳哥……科西嘉岛有山有海,海边的沙又细又白,是度假的天堂哦……然后是意大利,ino的东西也很值得买……当然还有伟大的永恒之都roa……威尼斯也走一遭吧,哦,佛罗伦萨一定要多留几天,那是我最热爱的城市了。剩下的日子可以去一些小镇看看,也可以找一个度假的aison静几天……”

    看来这一趟一个月要走下来是有点困难,不过杜大小姐恨不得拖得越久越好呢,事务所要有问题大不了换一家,也大可歇个一年半载然后再自己开一家,反正名气已经很响,人脉也很足了。但是金墨大概不肯放弃他的学业吧,要不然以后估计他就不知道干什么了,迟早无聊而死。

    达成一致之后杜随又问金墨有没有护照,意外的是他竟然有,原来是两年前去美国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时办的。(……这个……想到一只血圣兽去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不知为什么心理上总是有点受不了……)如此就好办多了,杜随和法国使馆那么熟,签证拿进去就能签下,订机票和酒店也是轻车熟路,看来后天寒假一开始,他们就能成行了。

    这件事计划好之后,一切都很顺利,三天之后,杜随穿着苏格兰呢的裙式旅行套装,拿着一个不是louis vitton的旅行包站在了首都机场的国际厅,虽然是去避祸,心里的兴奋实在和度假完全无二。

    身边的金墨穿着白色的克什米尔毛衣,深灰色的条绒休闲裤,脖子上是灰色与橙色抽象条纹格的薄羊毛围巾,棕灰色粗皮登山靴,一手搭着一件深烟灰色的范思哲的新款羊毛半长大衣,一手提着一个体积不小的hers的黑色男式旅行皮箱。俊美精锐的脸,少年冷漠的模样和这身打扮营造出的贵公子似的气质立刻吸引住所有眼光。

    这两人实在很有被犯罪分子盯上的前途,不过倘若真有这样的歹徒,也只好怪自己命不好了。

    十三个小时的长途飞行,杜随是累得不行,金墨则完全没有任何变化,衣服上没有一条褶,脸上没有一丝疲倦的阴影,眼睛明亮得像刚出生。

    不同种类的动物果然没什么可比性。

    难怪一路上那些空姐们格外殷勤。

    杜随靠在金墨肩头睡了一路,金墨恁的好定力,居然一动不动维持了十几个小时。飞机上许多人看他们都很明显流露羡慕眼光,男的英俊,女的美貌,气质高贵,年少多金的一对,又这样情深,如此默契。神仙眷侣也不过如此了。

    当地时间凌晨六点的时候,飞机在戴高乐机场降落,事先得到通知的奥里弗爵爷,在对于血圣兽的恐惧和对杜随师妹的爱护及责任之间徘徊良久,终于这位光明与正义的英俊骑士毅然地出现在了候机厅。

    场面其实还是很可笑的,奥立弗先是不说话,盯着金墨看了五分钟,眼睛里露出不置信的神情。金墨在被一个大男人盯着的期间,完全举止自若,好像根本没这人存在一样。

    然后奥立弗终于做好准备,下定决心,把视线从金墨身上撤回,对在旁边等得已经打了十七八个呵欠的杜随露出完全符合这种场面所需的殷勤而恰到好处的笑容;“嘿,雷娅,我亲爱的,你身上这套漂亮优雅的衣服真可怜呀,你的美丽完全使它黯淡无光。”

    杜随装模作样作了个俏皮的屈膝礼,笑容可掬:“谢谢,我亲爱的爵爷,你的嘴还是一如既往的殷勤甜蜜。”

    两人相视大笑。

    奥立弗是开车来接他们的,于是三人上了车。

    底下奥立弗的行为说明他已经决定当作身边完全没有一个不知是人是怪的东西存在,他一直和杜随叙别后思念,要不就说许多俏皮话,眼睛看也不往后看一眼,好像真的只有两个人在车上,后座全是行李一样。

    奥立弗问了他们的行程,本来杜随在巴黎已经订好酒店,但是奥立弗说他在卢森堡公园附近有一套公寓,一定要杜随去那里住。

    卢森堡公园是杜随在巴黎最喜欢的地方之一,拉丁区也是她在这里最喜欢的区,所以也就没有推辞。

    永恒巴黎

    第十九章 永恒巴黎

    奥立夫的公寓地方不小,有四个房间和两个厅,一间餐厅,一间客厅,一个起居室,一间书房,一个主卧和一间客房。

    公寓所在的楼颇有些年代了,有两三百年,不过这在巴黎很常见。内部装修完全是华丽的巴洛克风格的简化体现,从磨损状况看,这屋子至少是五十年前购下的。果然奥立夫说;“这是我祖父以前在巴黎落脚的地方,后来他成了家,嫌这里小,另外又买了一处宅子,这里也不值得卖,就一直保留下来了,我父亲年轻时在巴黎求学就住这里,挺适合单身汉,我要是在巴黎的时候,也用这房子。”

    确实这屋子是没什么个人风格在内的。

    稍作休息,杜随便要实行她的购物大计,三人一起去了香榭丽舍,自然买了不少东西,下午顺便走到了协和广场,照例在方尖碑前面感叹了一下古埃及法老的倒霉,逛了旁边的几家不小的古董店,在香奈尔的茶室喝了下午茶,吃了几块甜得要死的点心,感受了一下法国七八十年代的尖头鞋猩红嘴唇式的odern,杜随还又在隔壁一家店买了一套印度的纱丽和一条尼泊尔的披肩,金墨在旁边几不可查地撇了一下嘴,说了他今天以来极难得的一句话:“你果然是床单文化的拥护者。”

    晚饭是回到拉丁区吃的,在sorbonne(索邦大学)旁边许多的小馆子里的一家,这多半是给学生消费的地方,既实惠量又大,味道也并不太差,周围全是年轻人,充满嬉笑和争论的噪音,萨特和存在主义至少被周围三桌的人提起,简直好像和白宫与伊拉克一样热门,连奥立弗对于金墨的在场都不大拘束介意了。

    杜随不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