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是你的封臣,不是你的朋友。你既自任为总指挥,就得发号施令。”

    儿子看着她,显得有些吃惊,仿佛不能完全相信刚才听到的话。“母亲,您说的

    对。”

    “我再问你一次:你有什么打算?”

    罗柏抽出一张绘满褪色线条的老旧皮质地图,摊平在桌,其中一角因为长期卷

    动而翘了起来,他用匕首固定住。“两个计划各有优点,可是……你看,假如我们试图绕开泰温大人主力,就得冒被他和弑君者两面夹击的风险,如果我们与他正面交战……根据各种情报显示,他不但总兵力比我多,骑兵的数量更是远远超过我们。虽然大琼恩说只要趁对方脱下裤子的时候攻其不备,人再多都不怕,可在我看来,像泰温·兰尼斯特这样身经百战的人,恐怕不容易被逮到啊。’’

    “很好。”她说。看他坐在那里,为地图伤脑筋,从他的话中,她可以听见奈德的声音。“继续说。”

    “我打算分配少量兵力留下来防守卡林湾,以弓箭手为核心,然后全军沿堤道南下。”他说,“渡过颈泽之后,我将兵分两路,步兵继续走国王大道,骑兵则从孪河城渡过绿叉河。”他指给她看。“泰温大人一旦得知我军南下的消息,当会率军北进与我们主力交战,届时我们的骑兵便可无后顾之忧地从河流西岸赶往奔流城。”说完罗柏坐下来,不太敢露出微笑,但看得出他对自己的表现颇感满意,渴望听到她的称许。

    凯特琳皱紧眉,低头看着地图。“你让一条河挡在自己的军队之间。”

    “却也挡在詹姆和泰温大人之间!’,他急切地说,终于绽开微笑。‘‘绿叉河在红宝石滩以北就没有渡口,劳勃就是在那里赢得了王冠。惟一的渡口是在孪河城,距离很远,更何况桥还掌控在佛雷大人手中。他是外公的封臣,对不对?”

    迟到的佛雷侯爵,凯特琳心想。“他的确是,’,她承认,“但你外公从来不信任他,你也不应该轻信他。”

    “我不会的。”罗柏向她保证。“你觉得这计划如何?”

    虽然担心,她依旧不得不同意这是个出色的计划。他长得虽像徒利,她心想,心底却是他父亲的儿子,奈德把他教导得很好。“你要指挥哪一队?’’

    “骑兵队。”他立刻答道。这也像他父亲:危险的任务,奈德永远自己扛。

    “另一队呢?”

    “大琼恩老说我们应该迎头痛宰泰温大人,我想给他这个荣誉,让他实现愿望。”

    这是他犯的第一个错误,但要如何让他明白,而不伤害到他仅见雏形的自尊呢?“你父亲曾经对我说,大琼恩是他平生所见最勇猛无畏的人。”

    罗柏嘻嘻笑道:“灰风咬掉他两根手指头,他却哈哈大笑。这么说来你同意哕?”

    “你父亲并非无畏,”凯特琳指出:“而是勇敢,这是完全不一样的。”

    儿子仔细考虑了半晌。“东路军将是惟一能阻挡泰温大人前往临冬城的屏障。”他若有所思地说,“嗯,就只有他们,以及我留在卡林湾的少量弓箭手。所以我不应该让无畏的人来率领,对不对?”

    “没错。我认为你要的应该是冷静的头脑,而非匹夫之勇。”

    “那就是卢斯·波顿了。”罗柏马上说,“我很怕那个人。”

    “就让我们祈祷泰温‘兰尼斯特也怕他吧。”

    罗柏点点头,卷起地图。“就这样办,我会派一队人马护送你回临冬城。”

    这些日子以来,凯特琳极力使自己坚强。为了奈德,也为了他俩这个勇敢而倔强的儿子,她抛开了绝望和恐惧,仿佛那是她所不愿穿的衣服……然而现在她发现自己终究还是穿着。

    “我不回临冬城,”她听见自己这么说,同时惊讶地发现,骤然涌出的泪水,已然模糊了她的视线。“你外公正奄奄一息地躺在奔流城里,你舅舅也被敌人团团包围,

    提利昂

    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当先去侦察,带回岔路口有支军队的消息。“从他们的营火计算,应该有两万个,”她说,“红旗子,上面一只金狮子。”

    “是你父亲?”波隆问。

    “要不就是我老哥詹姆。”提利昂说,“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他检视着自己这支衣着破烂的土匪队伍:三百名来自石鸦部、月人部、黑耳部和灼人部的原住民,这只是他着手组建的军队的种子。而冈恩之子冈梭尔此刻正在召集其他部落。他不知父亲看了这些身穿兽皮、手持偷来的破铜烂铁的人会怎么说,事实上,他自己看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究竟是他们的首领还是俘虏?恐怕是两者皆有罢。“我最好自个儿下去。”他提议。

    “对泰温之子提利昂来说最好。”月人部的首领乌尔夫说。

    夏嘎睁大眼睛瞪着他,露出骇人的神情。“多夫之子夏嘎不喜欢。夏嘎要和小男人一起去口果小男人说谎,夏嘎就会剁掉他的命根子——”

    “——拿去喂山羊,我知道。”提利昂有气无力地说,“夏嘎,我以兰尼斯特家之名起誓,我会回来的。”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齐拉是个矮小强悍的女人,胸平坦得和男孩子一样,却一点也不笨。“平地人的酋长以前欺骗过山上部落。”

    “齐拉,你这样说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提利昂道,“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呢。不过算啦,你就跟我一道去吧,夏嘎、康恩代表石鸦部,乌尔夫代表月人部,提魅之子提魅代表灼人部,你们几个也一起来。”被他点名的原住民满怀戒心地彼此看看。“其余的留在这里等我通知。我不在的时候,拜托千万不要自相残杀。”

    他两腿一夹马肚,向前快跑,他们要么立刻跟上,要么被抛在后面。其实他们有没有跟上对他来说都没差,怕只怕他们坐下来“讨论”个三天三夜。这是原住民最麻烦的地方,他们有种古怪的观念,认为开会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权表达意见,甚至连女人也有开口的权利,所以不论事情大小,他们一律争吵不休。难怪几百年来,除了偶尔实施小规模的突袭,他们无法真正威胁到艾林谷。提利昂有意改变这个局面。

    波隆和他并肩而行,身后——咕哝了几声以后——五个原住民骑着营养不良

    的矮种马跟了上来。每匹马都骨瘦如柴,看起来小得可怜,走在颠簸山路上活像是

    山羊。

    两个石鸦部的人走在一块,齐拉跟乌尔夫靠得很近,因为月人部和黑耳部之间

    的关系向来密切。提魅之子提魅则独自前行。明月山脉里的每一个部落都害怕灼人

    部,因为他们用火自虐来证明勇气,甚至在宴会上烧烤婴儿来吃(这是其他几部说

    的)。而提魅更令所有灼人部民害怕,因为他成年的时候用一把烧得白热的尖刀剜

    出了自己的左眼。提利昂大致听出,灼人部中一般男孩的成年礼多半是烧掉自己的

    一边茹头、一根手指或是(只有非常勇敢或非常疯狂的人才做得出)一只耳朵。提魅

    的灼人部同胞由于对他的挖眼行径大为折服,立刻便让他成为“红手”,约略等于战

    争领袖的意思。

    “我真想知道他们的国王烧掉的是什么。”提利昂听这故事的时候,对波隆这么

    说。佣兵嘿嘿一笑,伸手指指他的胯下……不过就连波隆,在提魅身边讲话也特别

    小心。既然这人疯到连自己眼睛都敢挖出来,想必不会对敌人温柔。

    队伍骑马走下山麓小丘,远处,未砌水泥的石制嘹望塔上,守卫正向下扫视。一

    只渡鸦振翅高飞。山路夹在l岩中间转弯,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有重兵防守的关卡。

    道路为一堵四尺陶土矮墙所阻挡,高处站有十来个十字弓兵负责把守。提利昂要同

    伴们停在s程之外,策马独自走近。“这儿由谁负责?”

    守卫队长很快出现,一认出他是领主的儿子,立刻派人马护送他们下山。他们

    快马跑过焦黑的田野和焚尽的村舍,进入河间地区,接近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

    提利昂虽没看见尸体,但空气中弥漫着专食腐尸的乌鸦发出的味道;显然这里最近

    曾发生战斗。

    离十字路口半里格的地方,架起了一道削尖木桩排列的防御工事,由长矛兵和

    弓箭手负责防守。防线之后,营地绵延直至远方,炊烟如纤细的手指,自几百座营火

    中升起,全副武装的人坐在树下磨利武器,熟悉的旗帜飘扬风中,旗竿深深c进泥

    泞的地面。

    他们走近木栅时,一群骑兵上前盘问。领头的骑土身穿镶紫水晶的银铠甲,肩

    披紫银条纹披风,盾牌上绘有独角兽纹饰,马形头盔前端有一根螺旋独角。捉利昴勒马问候:“佛列蒙爵士。”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揭起面罩。“提利昂,”他惊讶地说,“大人,我们都以为您死了,不然也……”他有些犹豫地看着那群原住民。“您的这些……同伴……”

    “他们是我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部属,”提利昂道,“我父亲在哪儿?”

    “他暂时将岔路口的旅店当成指挥总部。”

    提利昂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许天上诸神当真有其公理在。“我这就去见他。”

    “遵命,大人。”佛列蒙爵士调转马头,一声令下,便有人将三排木桩从地上拔起,空出一条路来,让提利昂带着他的人马穿过。

    泰温公爵的军营广达数里,齐拉估计的两万人与事实相去不远。普通士兵露天扎营,骑土则搭建帐篷,而有些领主的营帐大得像房屋一样。提利昂瞥见普莱斯特家族的红牛纹饰、克雷赫伯爵的斑纹野猪、马尔布兰家族的燃烧之树,以及莱顿家族的獾。他快步跑过,骑士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而民兵见了那群原住民,吃惊得张大了嘴。

    夏嘎的嘴张得也不小;显然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马和武器。其他几名高山盗匪的惊讶之情掩饰得稍微好一点,但提利昂认为他们的惊讶程度绝不在夏嘎之下。情况对他越来越有利了,他们越是对兰尼斯特家的势力感到折服,就越容易听他摆布。

    旅店和马厩与记忆中相去不远,只是村里的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乱石残垣和焦黑地基。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绞刑台,挂在上面的尸体前后摇摆,全身停满了乌鸦。提利昂接近时,乌鸦纷纷“嘎嘎…隆叫,振翅腾空。他跳下马,抬头看着尸体的残余部分。她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脸颊都给啃了个干净,腥红的牙齿暴露在外,露出一抹狰狞的笑容。“我不过跟你要一个房间、一顿晚饭和一瓶酒罢了。”他语带指责地叹了口气。

    几个小男孩迟疑地从马厩里出来照料他们的马匹,可夏嘎不愿交出自己的坐骑。“这小鬼不会偷你的母马啦,”提利昂向他保证。“他只是想喂它吃点燕麦,喝些

    水,刷刷背罢了。”老实说,夏嘎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过直接说出口

    未免太没技巧了。“我跟你保证,马儿绝不会受伤。”

    夏嘎瞪大眼睛,松开紧握缰绳的手。“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马。”他朝马厩小厮

    咆哮。

    “如果他不把马还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山羊。”提利昂保证,“不过你

    得先找到山羊。”

    旅店招牌下站了两个红袍狮盔的卫士,一左一右看守着门。提利昴认出了侍卫

    队长。“我父亲人呢?”

    “在大厅里,大人。”

    “我的人需要吃喝,”提利昂告诉他,“交给你打点。”他走进旅店,立刻看到了父

    亲。

    身兼凯岩城公爵与西境守护二职的泰温·兰尼斯特现年五十多岁,却健壮得像

    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即便坐着,他依旧显得身躯高大,两腿颀长,肩膀宽厚,小腹平

    坦,手臂虽细却肌r结实。自从原本蓬厚的金发开始渐渐稀少后,他便命令理发师

    把他剃成光头;泰温公爵是个做事果敢决断的人,因此他也把唇边和下巴的胡子通

    通刮干净,只留两颊鬓须,两大丛结实的金胡子从双耳一直覆到下颚。他的眼睛淡

    绿中带着金黄。曾经有个愚蠢的弄臣开玩笑说泰温大人连拉的屎里都有黄金——

    此人据说还活着,不过住在凯岩城最深处的地牢里。

    提利昂走进旅店大厅时,泰温公爵正和他仅存的手足——凯冯·兰尼斯特爵士

    喝着一瓶麦酒。叔叔有些发胖,头也快秃了,下巴全是r,黄胡子修剪得很短。凯冯

    爵士首先看到他。“提利昂?”他惊讶地说。

    “叔叔,”提利昂一鞠躬,“父亲大人。见到你们真好。”

    泰温公爵并未起身,他只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侏儒儿子一番。“看来关于你已死

    的传言不攻自破了。”

    “真抱歉让您失望,父亲大人。”提利昂说,“千万不用跳起来拥抱我,我可不希

    望您扭到腰。”他穿过房间,走到桌边,一边走一边觉得自己畸形的腿摇摇摆摆、格

    外醒目。只要父亲的视线一刻停留在他身上,他就很不自在地想起自己所有的畸形

    和缺陷。“非常感谢您为我出兵打仗。”说着,他爬上一张椅子,自顾自地拿起父亲的酒瓶倒酒。

    “得了吧,乱局都是你挑起的。”泰温公爵回答,“换成你哥哥詹姆,他绝不会屈服于一介妇人之手。”

    “这就是詹姆和我的不同之一啦。他还比我高呢,如果您注意到的话。”

    父亲没理会他的俏皮话。“事关家族荣誉,除了出兵,我别无选择。让兰尼斯特家人流血的人,必受惩罚,休想全身而退!”

    “听我怒吼。”提利昂嘻嘻笑道,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箴言。“说真的,其实我半滴血都没流,虽然有几次很接近。莫里斯和杰克却死了。”

    “所以你需要新手下?”

    “父亲大人,这就不用劳烦您了,我自己找了几个。”他试着咽下麦酒,酒是褐色,充满发酵的味道,非常浓,浓到几乎能咀嚼,不过的确香醇之极,真可惜父亲把老板娘给吊死了。“您的战事进展如何?”

    作答的是叔叔,“到目前为止,还算顺利。艾德慕爵士将人马分散为小队,派到领土边界阻止我方突袭,你父亲大人和我在他们会合之前,就将其大部各个击破。”

    “你哥哥打的胜仗则是一场接一场。”父亲说,“他先在金牙城外击溃凡斯伯爵和派柏伯爵的军队,随后在奔流城下与徒利家的主力部队进行决战。那一仗,三河诸侯被打得落花流水,艾德慕·徒利爵士和手下许多封臣骑土一同被俘。布莱伍德伯爵集结少数残兵逃回奔流城,闭门死守,詹姆正加紧围城。其他诸侯大都作鸟兽散,各自逃回家去了。”

    “而你父亲和我正一个一个消灭他们。”凯冯爵士说,“缺了布莱伍德伯爵坐镇,鸦树城立即陷落,河安伯爵夫人由于缺乏人手,也献出了赫伦堡。格雷果爵士则把派柏家和布雷肯家的领地烧得一干二净……”

    “所以没人挡得住你们哕?”提利昂说。

    “也不尽然,”凯冯爵士道,“梅利斯特家依旧保有海疆城,孪河城的瓦德·佛雷也正在召集兵马。”

    “不碍事,”泰温公爵说,“除非嗅到胜利的气息,否则佛雷家不会出兵,而眼下

    空中都是溃败的味道。至于杰森·梅利斯特,他缺乏单独作战的兵力,一旦詹姆攻下奔流城,他们两家自会跟着臣服。史塔克家和艾林家若不出兵,这场仗已经赢了。”

    “换作是我,不会太担心艾林家。”提利昂道,“但史塔克家就不一样了,艾德大人——”

    “——是我们的人质。”父亲说,“人在红堡底下的地牢里发烂发臭,无法带兵打仗。”

    “的确是没办法,”凯冯爵士同意,“但他儿子已经召集诸侯,目前正带着一支大军坐镇卡林湾。”

    “任何一把剑,惟有试过之后方才知其效果。”泰温公爵表示,“史塔克家那小鬼还是个孩子,想必很喜欢号角吹奏、旗帜飘扬的景象,可战争毕竟是屠杀之事,只怕他承受不了。”

    看来他缺席期间,局势产生了有趣的发展,提利昂心想。“当外面净在于些‘屠杀之事’的时候,咱们骁勇善战的国王陛下又在做什么呢?”他问,“我倒很想知道,我那能言善道的漂亮姐姐,究竟是怎么说服劳勃,同意囚禁他亲爱的伙伴奈德?”

    “劳勃·拜拉席恩已经死了。”父亲告诉他。“如今在君临执政的是你外甥。”

    这倒真令提利昂大吃一惊。“你的意思是我姐姐执政?”他又灌了一口酒。眼下瑟曦的老公死了,换她掌权,王国局势必将大为动荡。

    “如果你有意帮忙,我倒有个任务可以交给你。”父亲说,“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在我们后方兴风作浪,袭击我红叉河对岸的领土。”

    提利昂喷了一声。“不过就是几只寄生虫捣蛋,若是平常,我会很乐意去给这些没礼貌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可是父亲大人,我还可以派上别的用场。”

    “是吗?”父亲看来不为所动。“另外还有两个奈德·史塔克的余孽,专门s扰我们的征粮部队。一个是想逞英雄的贵族少爷贝里·唐德利恩,还有他带在身边的那个痴肥僧侣,最爱让剑喷火的那位。你能发挥你逃跑的本事,去对付他们么?当然,不能给我捅出更大的漏子。”

    提利昂用手背抹抹嘴,微笑道:“父亲,知道您这么信任我真教人感动,嗯,您要

    给我……二十个人?五十个?您确定拨得出这许多人手?唉,没关系,假如我碰上索罗斯和贝里大人,一定好好揍他们一顿p股。”他爬下椅子,摇摇摆摆地走